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209HT(YC)000008
二、合同名称: 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销售合同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永宁县宁和北街73号
联系方式:09518019900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239号英力特大厦B座八楼、九楼(含东西连廊)、十三楼
联系方式:18209535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025.02
合同金额: 0.302502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永宁县纪委监委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5750.98合同.pdf

5750.98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机动车辆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保险合同当事人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本协议的甲方为车辆进行投保,同时也是其投保车辆的被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作为本协议的乙方,是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人。第二条业务范围乙方为甲方办理机动车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保险等保险项目。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费率的浮动,即上一年度未出险折扣0.85,上两个年度内均未出险折扣0.75,上三个年度内及以上均未出险折扣0.65。2、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车辆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具体险种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包含司机、乘客),1/49具体以保单载明险种为准。甲方在乙方处投保的商业险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与宁夏保险行业协会对费率系数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上年的出险次数给予甲方对应的系数优惠,本次投保车辆自主定价系数为0.65。第三条条款依据交强险的相关内容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执行,商业险的相关内容依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执行。第四条办理程序1、甲方提供乙方需要的相应单证及证明材料,投保人证件、被保险人证件(个人提供身份证,非个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车辆证件(旧车提供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书,新车提供合格证和发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2、乙方对各险种保险的范围、费率计算方法、适用的保险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明确说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及理赔服务要求。3、对甲方在乙方处统保的车辆,乙方采取一车一单计算保费,根据标的实际情况计算保费的系数,总体保费的折扣不低于行业监管要求。4、保险费的缴纳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规定的见费出单标准,如遇条款费率或监管发生重大变化,以最新监管文件或条款费率文件为准。2/49第五条合同期限、缴费金额及方式1、本协议服务期限自签订到具体车辆保险截止时间为止。具体车辆投保的保险期间以保单为准。2、缴费金额:本次采购保险被保车辆为宁A-CF717,金额2725.96元(大写:贰仟柒佰贰拾伍元玖角陆分)。宁A-L333Q,金额3025.02元(大写:三仟零贰拾伍元零角贰分)。3.缴费方式:采用见费出单方式,缴费金额以投保车辆核算保险金额为准,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付款,承保成功后乙方出具车辆纸质保险单或者电子保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的帐户信息具体如下:户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银川市东城支行账号:2902001129200205623第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订立保险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重要事项是指车辆的车主、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重量、新车购置价、新车初次登记年月、上期保险期期限内的赔款记录等。2、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按第五条中约定的见费出单的规定交清保险费。3、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及其允许的合法的驾驶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抢救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同时在48小时内通过3/4995511专线向乙方报案,协助乙方勘查,勘验现场,并在理赔时向乙方提供案件必备单证。4、保险车辆在广场、停车场、住宅小区或非公路和非城市道路上发生责任事故且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甲方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应保护现场并迅速通知乙方查勘。5、甲方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否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车辆类型确定新车购置价,并在承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基础上,鼓励甲方投保其他相关险种,积极为甲方提供售前与售后服务。7、甲方对在乙方投保的机动车辆的使用人负有条款、免责事项等内容的告知义务。第七条保险人提供的服务(一)承保服务1、优先服务。我司将为贵单位组建专门的服务小组,小组专员会及时、主动上门办理承保手续,收集承保资料,确保贵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投保客户的解释宣传和培训工作,由我司永宁支公司部门客户经理王倩负责进行乙方的售前及售后工作。2、上门服务。根据贵方的投保需求,由我司完成出单事宜。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见费出单”相关规定,我司承诺在2小时内派专员办理承保手续,将投保单、缴费通知单送至贵方单位,付款后派专人将保险凭证送至被保险人处,甲方可选择电子保单或者纸质保单。4/49乙方保险服务领导小组将负责与甲方签订保险协议,并提供各县区分支机构的营业网点,并选取最方便或最靠近的网点作为出单服务点,并提供各网点地址、邮编、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求、督促各分支机构按照协议要求迅速开展全面合作工作。3、安全培训。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机动车的安全教育、保险条款讲解等服务。宁夏全区服务机构汇总表(26家机构)行政区服务机构个数服务机构名称备注银川市9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省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中心支公司地市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西夏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宁东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贺兰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永宁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灵武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悦海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开发区支公司县区级石嘴山市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石嘴山中心支公司地市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惠农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平罗支公司县区级吴忠市6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吴忠中心支公司地市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同心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青铜峡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盐池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红寺堡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惠安堡支公司县区级中卫市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卫中心支公司地市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宁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海原支公司县区级5/49固原市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固原中心支公司地市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西吉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隆德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彭阳支公司县区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泾源支公司县区级(二)理赔服务1、快速理赔服务。平安承诺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万元以下、资料齐全、当天赔付”。我司还将为贵公司建立理赔绿色通道,使贵方车辆出险后能够得到快速理赔。2、全国通赔服务一“异地出险,就地赔付”。无论贵方车辆在国内任何地区出险,都能获得平安标准化、一致性的理赔服务,贵方可以在出险地就近的平安机构完成从报案到领取赔款的全部理赔过程。3、异地出险协助回家修车。针对特种车辆和营业性货车在异地出险且损失较大我公司可协助将贵公司车辆拖回本地进行维修,拖车费由我司全部承担。4、线上快速办理。针对符合线上处理案件,无需到门店进行资料递交,我公司可通过好车主APP等线上工具协助贵公司线上办理。5、平安24小时服务。我公司实行7天×24小时接报案、查勘定损、理赔服务,365天全天候服务。全国24小时统一报案、咨询电话95511。6、快速理赔响应。出险后我司定损人员将就近赶赴事故现场查勘、救援。我司保证在接到投保方的出险报案后,银川市内理赔人员将于2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区内其它市、县将于30分钟内赶到报案现场;外省会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勘,并派专员协助投保方办理相关的理赔手续。7、平安无差价服务。当贵公司车辆出险后,我司承诺100%协助处理;贵公司车辆全部安排回贵公司服务站或由贵公司授权的修理厂维修,且车6/49辆配件价格无差价,对于特种车辆损失较为明显且价格无异议可保证10个工作日内定损完成,如遇配件价格差异双方协商上报乙方总部核定。8、重大人伤医疗。交强险费用垫付,可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第九条执行。商业险可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依据商业险预赔流程给予案件已发生责任内损失50%预赔理赔金。9、人伤先赔后治疗。发生人伤交通事故我公司提前按事故责任比例在30天之内支付理赔款。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及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所争议的事项诉讼解决。第九条免责告知订立本协议时,保险人已向投保人送达保险条款,并对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通过加粗加黑形式显著提示,保险人已明确说明本协议所附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投保人明确理解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第十条反商业贿赂条款反商业贿赂条款是本合同之必备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与本公司(乙方)签署合同之当事人认真阅读本条款,同意与本公司(乙方)签订并遵守如下反商业贿赂条款:(一)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7/49到法律的严惩。(二)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或接受下列单位或者个人的贿赂。其中,单位或者个人包括:1、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2、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4、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有影响力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与实现本合同相关的交易相对方以外第三人;其他手段包括且不限于以下行为: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2、索要、收受、提供、给予、介绍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三)本公司(乙方)郑重声明:乙方严格禁止乙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甲乙方经办人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若您在业务合作中发现我司经办人员有任何此类行为,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我司。(四)本公司(乙方)郑重提示:乙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违反本条款第二条的行为,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8/49(五)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在乙方投保的全部(包括甲方所有车辆及管理车辆)机动车/特种车。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附:1.“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声明书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甲方:中国共产党永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平安产保险股份有限公(盖章)司宁夏分公司(盖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9/49附1:“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声明书车险“投保人缴费实名认证”客户授权声明书因签订车辆保险合同需要,本人同意并授权:保险人可采集、查询、处理本人缴费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个人信息,并可将上述信息传递至经监管部门或保险行业协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由该第三方机构接收并存储上述信息后,向已正式接入车险缴费实名认证通道的合法存续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传递该个人信息供第三方认证机构用于本人缴费账户身份信息及缴费信息认证,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完成后,可将认证结果及支付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单号、交易金额、交易时间、凭证号、凭证所属银行等信息,以下均简称“支付结果”)传输至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该第三方机构接收上述信息后,可对支付结果信息进行储存,并将认证结果信息传递至保险人,以最终实现本人缴费账户身份信息及缴费信息认证。同时,基于车险投保短信验证码服务或车险投保实名服务需要,本人还同意并授权:保险人可采集、使用、处理本人手机号码信息等个人信息,并将上述信息提供给经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或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该第三方合作机构接收并存储上述信息后,可根据保险人的要求,委托合法存续的第三方短信运营商向本人提供并发送投保验证码或投保实名验证链接等短信息服务,本人同意接收相关短信以完成投保。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保证未提供虚假不实信息、非法信息或非法获取的他人信息。否则,贵司及上述所有第三方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均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对本人的全部或部分服务,且本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客户签字(签章):年月日10/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