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 定期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202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合同编号: 441901-2025-10051

合同名称: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1-16 00:00:00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5-10051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5-10051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联系方式:0769-23880635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社区翠溪花园商铺13号14号铺
联系方式:1350981673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1(项)
1,041,000.00
1,041,000.00

合同金额: 1,041,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零肆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1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2026年02月09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合同编号:DHZ-GG2026002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采购编号:441901-2025-10051项目地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发包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承包单位: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住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178号法定代表人:祖秉衡联络方式: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住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社区翠溪花园商铺13、14号铺法定代表人:魏汝佳联络方式:0769-226612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招标编号:441901-2025-10051)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的投标文件中各种书面承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组成本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1资料);(4)招标文件、招标补充通知、招标会议记录;(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章服务的范围、质量、期限及要求1.1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1.2项目地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1.3服务范围: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石马河流域、寒溪河-东引运河流域、挂影洲围沿线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整治示范工程泵闸调度中心监控系统运营维护,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维护,会商系统维护,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保洁监管平台维护,水位信息系统维护,堤防闸站安全监测系统维护、水闸安全监测系统。1.4服务质量: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前提下,以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更优越的方案为标准。1.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6维护主要内容对招标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软件、程序(含组态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PLC控制软件、数据采集软件及程序等)、自动化系统设备2(上、下位机部分)、水雨情采集系统设备、水质监测设备、视频监视设备、会商设备、语音广播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门禁报警系统、网络通讯设备(含流量通讯卡)、办公电脑等设备维修、设备试验和安装调试、重装并部署系统软件和程序、设备除尘保洁、线路和网络调试等及日常维护工作(含更换零配件1000元(含)以下的材料费用):对水雨情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河面保洁监管系统、安全监测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每天日常在线监测、监管;根据采购人使用要求调整闸站视频监控位置;系统定期备份(数据备份、系统备份)防止系统或数据丢失;做好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及时修复漏洞;以及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包括但不限于杂草、淤泥清理、垃圾等内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规定时间内响应服务并解决系统及用户使用中存在问题,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更好发挥现有水利设施效益。1.7服务要求及相关规定:1.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过现场勘察后,明确服务内容并制定服务方案及进度计划,在合同签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提交维护项目计划书,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1.7.2乙方派出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要足够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维修养护人员需持证上岗操作,并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详细信息(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包括各类维修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3经验;甲方有权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工作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调换要求,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调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如乙方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经济措施在内的各种处罚;为确保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服务人员一般不得调换,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更换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且有资料证明更换后人员工作能力及水平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1.7.3乙方至少配备1名相关专业(自动化或计算机等)运维技术人员驻点市运河治理中心总部上班,技术过硬,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1.7.4除1.7.5所规定的情况外,凡更换故障零配件的材料费大于1000元的,由乙方负责购买,但购买前需将检查情况和更换配件价格以书面报甲方进行审批,经甲方现场核实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并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另外,当系统软件问题需由原厂商到现场协助解决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1.7.5配置新安装的设备及更换的配件,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保修,货物因乙方业务或货物质量问题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由乙方派人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7.6乙方在维护服务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必须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维护工作任务;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结束时,乙方应出具有关维护说明(报告)4并向项目管理人员描述故障引发的原因及处理过程,以及今后在使用当中应注意的问题。1.7.7对河面保洁监管系统每天实时在线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每月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及保洁监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交系统运行情况报告、保洁监管数据报告(含月报、年报);中标人需配有充足的太阳能系统供电备用蓄电池,保证阴雨天无法充电等情况下,能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摄像头正常运行,且整个监管系统在线率达到98%(工程施工、网络故障、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1.7.8对安全监测系统(含堤防、闸站)实时在线数据每天查看2次,发现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提交系统运行情况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月报、年报)。1.7.9安全监测点比测及仪器校准、水位校准要求根据相关规范,采用人工比测校准方式,每年对裂缝、水平位移(测斜)、垂直位移(沉降)监测等自动采集点进行2次人工比测(汛前1次、汛中1次),对渗压监测自动采集点进行1次人工比测(汛中),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按实际监测内容及情况,调整比测项目、校准时间)。水位校准要求为每月度复核、校准2次,确保系统水位值与现场水尺值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下,按需即时校准,确保系统水位数据准确、有效)1.7.10无线网络通讯要求维护期内,对无线网络通讯流量卡进行监测,排除异常中断故障,及时充值叠加流量、控制异常流量损耗,保证系统网络畅通。51.7.11乙方必须协助完善信息系统展示及水位高程校准要求,分别是①信息整合展示,协助完善市水务局相关信息系统平台,能在中心总部值班室查看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闸站的水位、雨量、开关闸情况、开关泵情况等信息数据,达到一张网展示效果。②视频整合展示,协助完善市水务局视频监控平台,能在中心总部值班室查看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闸站的上、下游等重点位置的实时视频情况,达到统一监视管理。③水位高程校准,协助对中心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水尺水位进行高程校准,确保数据可靠性。1.7.12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内容。1.7.13会商系统具体服务要求如下: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次数1电话技术服务技术问题解答、简单故障指导排除等,主动进行系统运行状态电话查询,并记录运行状况。7×24小时2定期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的维护、检测、升级,并提交月度巡检维护资料:1.LCD拼接显示子系统:屏体整体保养清洁,显示单元色彩的一致性,屏幕的亮暗度调试,管理软件、控制电脑配置备份,系统调试、线路检测及故障维修等。2.矩阵切换子系统:矩阵切换灵敏度等性能检测,系统设备检测、线路更改及故障维修等。3.中央控制子系统:控制线路接口检测,无线发射器及接收器信号检测、修复,触摸屏功能测试,系统调试、设备检测及故障维修等。4.会议音响子系统:功放、音箱、话筒测试,录播服务测试,摄像机清洁,声音调节,系统调试、设备检测及故障维修等。5.对系统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工作环境检测(温度、湿度)、接口测试、线路整理检测、线路整体标签维护等。1次/月3现场技术服务全年提供重大活动现场技术支持当甲方召开重要会议时,乙方须派工程师前往现场,在会议召开前1天进行全面的系统运行检查、设备检测、系统调试等工作,在召开会议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保障,如发生问题进行快速的故障排除,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不限次数617147方须按照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7方的施工操作与有关规范要求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返工,乙方须服从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在合同期内,同一货物连续或累计出现2次(含)较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视为7方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若货物连续或累计出现2次(含)较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较大质量问题的界定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1)乙方重新更换设备并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因履行延期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设备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乙方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赔偿金额视具体造成的损失而定。1.7.15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管理原因使得服务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乙方承担。1.7.16在服务期内,乙方设立专职管理人,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现场施工记录、照片、总结等相关资料,以便验收提供给甲方。1717甲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检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1.7.18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应当对甲方原系统的全部数据或信息7进行备份,保证系统故障后能恢复原有的数据或功能使用等。1.7.19甲方原系统经乙方按规定进行升级后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以及甲方的使用需求,并在原系统基础上具备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功能,且不得包含任何病毒、木马程序及/或存在任何隐藏缺陷;乙方应保证系统升级完成后能够正常使用。1.7.20乙方保证其升级的系统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以及其它权利的情形,如有违反,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升级所用的软件应保证为正版软件,并提供必要的原装的产品安装介质,须提供其代理该软件的资格证明,并保证甲方使用相关软件不受使用期限限制。若乙方安装系统设有密码时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视为违约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1.8安全文明施工:1.8.1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凡涉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1.8.2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须及时清理,不能污染环境。1.8.3合同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和派驻人员的安全工作及保险、医疗、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如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行负责。81.8.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8.5进入作业区的技术人员须佩带公司的工作证。1.8.6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1.9质量保证和要求:1.9.1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各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1.9.2为了便于维护的实施,加强双方沟通,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指派各自的联络负责人。乙方将派驻的负责人及技术员名单以函形式提交甲方备案。1.9.3乙方派驻的技术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及维护方面专业经验,方可对闸站的所有自动化设备进行维护,并自备维修所需工具(如:设备检测仪器、万能表等施工工具)。1.9.4乙方须设立故障受理电话,24小时随时受理用户申告,报障电话:17177884488/13450042386、联系人:陈健尧。并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如通过电话解决不了,甲方认为严重故障,需维护人员处理时,90分钟内必须到达用户现场开始维护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甲方因水闸、泵站的防洪排涝任务紧迫,临时要求乙方提高服务效率,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维修人员不能及时到场,由甲方临时委托其他维9修单位抢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另外,在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加强力量协助对系统、设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1.9.5维护巡检类型分为月度日常维护巡检、季度大维护巡检,中标人须每个月指派技术人员上门对采购人的设备进行不少于1次月度日常例行检查和保养(如: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校准水位,水位数据、安全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设备完好率,数据备份,设备内、外除尘保洁等),每个季度须对各项设备进行1次季度大维护检查和保养。中标人要建立完善的维护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记录等(如:故障记录、照片、设备定期检修记录),并向采购人提交每次检查情况报告,同时,在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填写维修单,详细记录故障设备的名称,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描述,故障分析,处理完毕时间及有关负责人签名确认,作为报告附件。1.9.6乙方须建立技术维护档案和维护相关资料(如:更换设备材料、站点故障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资料和各类维护资料及台账等),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以便本项目期满竣工验收提交甲方备案。1.9.7凡用于项目的材料、设备和零配件,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零备件目录、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服务安装调试后,应达到招投标文件、本合同及乙方承诺的相关功能。101.9.8当7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没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没有按时到位进行设备维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9.97方在合同服务期满须办理竣工验收及提交相关维护工作材料、总结等。对一年中故障次数较多的某类设备,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设备维护或更换,软件修改或升级的技术建议。1.9.10维护要求:7方对所有经过维修、更换及养护的设备,要消除原有的故障,检测数据应满足原设备厂家生产标准和说明书要求,保护功能信号准确,动作灵敏,控制有效,确保设备运行正常。1.10维护效果要求1,10.1设备工作稳定,故障率低,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1.10.2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完成合格服务,将故障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1.10.3设施周边环境清洁,设备除尘保洁,外观良好,工作噪音较小。1.10.4日常维护资料及检查报告齐全,内容准确,维护资料需有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签字确认。1.10.5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方案和建议。1.10.6能配备易损设备的备品备件,满足应急处理需要。1.11评分考核1.11.1每月服务款支付前须经甲方考核评分后,根据《东莞市运11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的评分确定是否需扣除违约金。(详见附件4)1.11.2当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达到90分或以上的,当月服务费全额支付;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低于90分、高于60分时,当月服务费按所得分数与90分百分比计算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低于60分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1.11.3甲方成立考核评分小组,由工程运行管理科管理人员共2人、4个片区项目驻点人员共4人、站点现场管理人员共24人,共30人组成,对乙方的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计分方式为科室人员平均分*50%+片区人员平均分*30%+站点现场人员平均分*20%。1.11.4在现已编制的《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下,甲方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调整该考核评分标准。《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服从,并同意服务期内甲方可对该标准进行合理修改。如合同期内政府出台相关管养考核标准,则执行政府的标准,当新的标准和《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标准作为本项目管养的标准。第二章双方权利义务2.1甲方权利和义务2.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合同范围内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故障现象,12错误信息等,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有准备地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甲方应协助7方做好故障跟踪工作,配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方法进行记录:在服务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进行监督与考核,提出意见。2.1.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服务违约处理标准”在支付乙方工程款项中进行扣款。2.1.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2乙方权利和义务2.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2.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2.2.3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作出合理赔偿(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行政仲裁的结果赔偿)。第三章月服务费用3.1本合同总价为:1041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元整)。本合同总价为乙方就本合同下提供系统设备维修服务后甲方所需支付的全部及唯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修改、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全部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无需向乙方额外支付其他13费用或价款。3.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分九期支付,第一期至第八期每月支付进度款为122470.59元(维护时间为每月的16日至次月的15日)第九期支付最后一期款项为61235.28元(维护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30日)。另外更换故障零配件的材料费大于1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1.7.5规定的情况除外)。乙方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及甲方审批文件,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3.3乙方申请支付相应款项时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请款报告及发票等材料,经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最终审核后支付相应款项。如因乙方延期提交相关请款材料导致付款延误的,甲方免责。3.4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费用由政府根据采购流程进行审核支付。如因审核支付流程导致付款延误的,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第四章违约责任4.1如乙方自接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响应,或维修技术人员仍不到故障现场,以及配置新安装、购备配件和修复项目未按时间内完成的,则甲方有权另行雇请其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或购买配件和安装,此部分费用有可能高出一般单价3至5倍,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2当乙方因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更换,乙方修正或更换后,系统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或者乙14方没有能力完成此项目的维护任务,经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警告三次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仍达不到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没有按时到位进行设备维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按相应设备的采购价款予以赔偿、对数据进行恢复。如数据无法全面恢复的,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4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应付的甲方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4.5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4.6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4.7乙方在本维护服务项目中所涉及的甲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第五章不可抗力甲7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15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七章补充约定7.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无7.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无o第八章附则8.1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并从2026年1月16日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合格而自然终止。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为验收合格采取相关措施,为此发生的费用自付。8.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8.3甲乙双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处理双方与本合同相关费用的账户,不接受其他的费用处理方式。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维护设备清单附件3: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详细技术要求附件4: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附件5:招标文件16附件6:投标文件发包人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承包人名称: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2N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178号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周溪社区翠溪花园商铺1314号电话:电话:0769-2366124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工行南城支行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分行营业部账号:2010021109200262693账号:44050177880800000023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月16日17合同编号:DHZ-GG2026002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采购编号:441901-2025-10051项目地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发包单位: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承包单位: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二六年一月十六日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住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178号法定代表人:祖秉衡联络方式: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住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社区翠溪花园商铺13、14号铺法定代表人:魏汝佳联络方式:0769-226612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招标编号:441901-2025-10051)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的投标文件中各种书面承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组成本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1资料);(4)招标文件、招标补充通知、招标会议记录;(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章服务的范围、质量、期限及要求1.1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项目。1.2项目地点: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1.3服务范围: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石马河流域、寒溪河-东引运河流域、挂影洲围沿线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挂影洲围中心涌水环境整治示范工程泵闸调度中心监控系统运营维护,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维护,会商系统维护,东引运河—寒溪河、石马河保洁监管平台维护,水位信息系统维护,堤防闸站安全监测系统维护、水闸安全监测系统。1.4服务质量:在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前提下,以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更优越的方案为标准。1.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9月30日。1.6维护主要内容对招标服务范围内的系统软件、程序(含组态软件、数据库软件、应用软件、PLC控制软件、数据采集软件及程序等)、自动化系统设备2(上、下位机部分)、水雨情采集系统设备、水质监测设备、视频监视设备、会商设备、语音广播设备、安全监测设备、门禁报警系统、网络通讯设备(含流量通讯卡)、办公电脑等设备维修、设备试验和安装调试、重装并部署系统软件和程序、设备除尘保洁、线路和网络调试等及日常维护工作(含更换零配件1000元(含)以下的材料费用):对水雨情系统、水质监测系统、河面保洁监管系统、安全监测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和每天日常在线监测、监管;根据采购人使用要求调整闸站视频监控位置;系统定期备份(数据备份、系统备份)防止系统或数据丢失;做好系统网络安全工作,及时修复漏洞;以及设施周边环境清洁(包括但不限于杂草、淤泥清理、垃圾等内容,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规定时间内响应服务并解决系统及用户使用中存在问题,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更好发挥现有水利设施效益。1.7服务要求及相关规定:1.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过现场勘察后,明确服务内容并制定服务方案及进度计划,在合同签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提交维护项目计划书,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1.7.2乙方派出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要足够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维修养护人员需持证上岗操作,并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目工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十四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本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详细信息(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包括各类维修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上岗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工作3经验;甲方有权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者工作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提出调换要求,乙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调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如乙方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经济措施在内的各种处罚;为确保服务工作的连续性,服务人员一般不得调换,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更换的,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且有资料证明更换后人员工作能力及水平不得低于更换前人员。1.7.3乙方至少配备1名相关专业(自动化或计算机等)运维技术人员驻点市运河治理中心总部上班,技术过硬,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1.7.4除1.7.5所规定的情况外,凡更换故障零配件的材料费大于1000元的,由乙方负责购买,但购买前需将检查情况和更换配件价格以书面报甲方进行审批,经甲方现场核实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并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另外,当系统软件问题需由原厂商到现场协助解决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1.7.5配置新安装的设备及更换的配件,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对提供的设备进行保修,货物因乙方业务或货物质量问题损坏的由乙方免费更换,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由乙方派人员到甲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7.6乙方在维护服务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并必须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各项维护工作任务;维修及维护保养工作结束时,乙方应出具有关维护说明(报告)4并向项目管理人员描述故障引发的原因及处理过程,以及今后在使用当中应注意的问题。1.7.7对河面保洁监管系统每天实时在线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每月对系统的运行情况及保洁监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交系统运行情况报告、保洁监管数据报告(含月报、年报);中标人需配有充足的太阳能系统供电备用蓄电池,保证阴雨天无法充电等情况下,能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摄像头正常运行,且整个监管系统在线率达到98%(工程施工、网络故障、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1.7.8对安全监测系统(含堤防、闸站)实时在线数据每天查看2次,发现数据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提交系统运行情况报告、数据分析报告(月报、年报)。1.7.9安全监测点比测及仪器校准、水位校准要求根据相关规范,采用人工比测校准方式,每年对裂缝、水平位移(测斜)、垂直位移(沉降)监测等自动采集点进行2次人工比测(汛前1次、汛中1次),对渗压监测自动采集点进行1次人工比测(汛中),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有效(按实际监测内容及情况,调整比测项目、校准时间)。水位校准要求为每月度复核、校准2次,确保系统水位值与现场水尺值保持一致(特殊情况下,按需即时校准,确保系统水位数据准确、有效)1.7.10无线网络通讯要求维护期内,对无线网络通讯流量卡进行监测,排除异常中断故障,及时充值叠加流量、控制异常流量损耗,保证系统网络畅通。51.7.11乙方必须协助完善信息系统展示及水位高程校准要求,分别是①信息整合展示,协助完善市水务局相关信息系统平台,能在中心总部值班室查看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闸站的水位、雨量、开关闸情况、开关泵情况等信息数据,达到一张网展示效果。②视频整合展示,协助完善市水务局视频监控平台,能在中心总部值班室查看中心管辖范围内所有闸站的上、下游等重点位置的实时视频情况,达到统一监视管理。③水位高程校准,协助对中心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水尺水位进行高程校准,确保数据可靠性。1.7.12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详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3内容。1.7.13会商系统具体服务要求如下: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次数1电话技术服务技术问题解答、简单故障指导排除等,主动进行系统运行状态电话查询,并记录运行状况。7×24小时2定期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的维护、检测、升级,并提交月度巡检维护资料:1.LCD拼接显示子系统:屏体整体保养清洁,显示单元色彩的一致性,屏幕的亮暗度调试,管理软件、控制电脑配置备份,系统调试、线路检测及故障维修等。2.矩阵切换子系统:矩阵切换灵敏度等性能检测,系统设备检测、线路更改及故障维修等。3.中央控制子系统:控制线路接口检测,无线发射器及接收器信号检测、修复,触摸屏功能测试,系统调试、设备检测及故障维修等。4.会议音响子系统:功放、音箱、话筒测试,录播服务测试,摄像机清洁,声音调节,系统调试、设备检测及故障维修等。5.对系统的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设备工作环境检测(温度、湿度)、接口测试、线路整理检测、线路整体标签维护等。1次/月3现场技术服务全年提供重大活动现场技术支持当甲方召开重要会议时,乙方须派工程师前往现场,在会议召开前1天进行全面的系统运行检查、设备检测、系统调试等工作,在召开会议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保障,如发生问题进行快速的故障排除,保证系统稳定运行。不限次数617147方须按照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7方的施工操作与有关规范要求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返工,乙方须服从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在合同期内,同一货物连续或累计出现2次(含)较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视为7方提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若货物连续或累计出现2次(含)较大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较大质量问题的界定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定,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1)乙方重新更换设备并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因履行延期而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2)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设备退回乙方,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货款,乙方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赔偿金额视具体造成的损失而定。1.7.15乙方应建立并实施符合工程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管理原因使得服务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乙方承担。1.7.16在服务期内,乙方设立专职管理人,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做好现场施工记录、照片、总结等相关资料,以便验收提供给甲方。1717甲方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乙方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实行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检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1.7.18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应当对甲方原系统的全部数据或信息7进行备份,保证系统故障后能恢复原有的数据或功能使用等。1.7.19甲方原系统经乙方按规定进行升级后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规定以及甲方的使用需求,并在原系统基础上具备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功能,且不得包含任何病毒、木马程序及/或存在任何隐藏缺陷;乙方应保证系统升级完成后能够正常使用。1.7.20乙方保证其升级的系统均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以及其它权利的情形,如有违反,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关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升级所用的软件应保证为正版软件,并提供必要的原装的产品安装介质,须提供其代理该软件的资格证明,并保证甲方使用相关软件不受使用期限限制。若乙方安装系统设有密码时必须无条件提供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视为违约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1.8安全文明施工:1.8.1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凡涉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1.8.2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须及时清理,不能污染环境。1.8.3合同期间乙方的工作人员和派驻人员的安全工作及保险、医疗、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如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行负责。81.8.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8.5进入作业区的技术人员须佩带公司的工作证。1.8.6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1.9质量保证和要求:1.9.1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各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1.9.2为了便于维护的实施,加强双方沟通,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指派各自的联络负责人。乙方将派驻的负责人及技术员名单以函形式提交甲方备案。1.9.3乙方派驻的技术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及维护方面专业经验,方可对闸站的所有自动化设备进行维护,并自备维修所需工具(如:设备检测仪器、万能表等施工工具)。1.9.4乙方须设立故障受理电话,24小时随时受理用户申告,报障电话:17177884488/13450042386、联系人:陈健尧。并在接到故障通知后,乙方必须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如通过电话解决不了,甲方认为严重故障,需维护人员处理时,90分钟内必须到达用户现场开始维护服务,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甲方因水闸、泵站的防洪排涝任务紧迫,临时要求乙方提高服务效率,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如维修人员不能及时到场,由甲方临时委托其他维9修单位抢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另外,在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应加强力量协助对系统、设备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工作。1.9.5维护巡检类型分为月度日常维护巡检、季度大维护巡检,中标人须每个月指派技术人员上门对采购人的设备进行不少于1次月度日常例行检查和保养(如: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校准水位,水位数据、安全监测数据、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设备完好率,数据备份,设备内、外除尘保洁等),每个季度须对各项设备进行1次季度大维护检查和保养。中标人要建立完善的维护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工作记录等(如:故障记录、照片、设备定期检修记录),并向采购人提交每次检查情况报告,同时,在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填写维修单,详细记录故障设备的名称,故障发生时间,故障描述,故障分析,处理完毕时间及有关负责人签名确认,作为报告附件。1.9.6乙方须建立技术维护档案和维护相关资料(如:更换设备材料、站点故障记录、设备检修、试验资料和各类维护资料及台账等),专人保管,造册登记,以便本项目期满竣工验收提交甲方备案。1.9.7凡用于项目的材料、设备和零配件,必须按有关标准和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零备件目录、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服务安装调试后,应达到招投标文件、本合同及乙方承诺的相关功能。101.9.8当7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没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没有按时到位进行设备维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9.97方在合同服务期满须办理竣工验收及提交相关维护工作材料、总结等。对一年中故障次数较多的某类设备,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提出设备维护或更换,软件修改或升级的技术建议。1.9.10维护要求:7方对所有经过维修、更换及养护的设备,要消除原有的故障,检测数据应满足原设备厂家生产标准和说明书要求,保护功能信号准确,动作灵敏,控制有效,确保设备运行正常。1.10维护效果要求1,10.1设备工作稳定,故障率低,保证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1.10.2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完成合格服务,将故障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1.10.3设施周边环境清洁,设备除尘保洁,外观良好,工作噪音较小。1.10.4日常维护资料及检查报告齐全,内容准确,维护资料需有现场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签字确认。1.10.5能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方案和建议。1.10.6能配备易损设备的备品备件,满足应急处理需要。1.11评分考核1.11.1每月服务款支付前须经甲方考核评分后,根据《东莞市运11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的评分确定是否需扣除违约金。(详见附件4)1.11.2当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达到90分或以上的,当月服务费全额支付;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低于90分、高于60分时,当月服务费按所得分数与90分百分比计算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评分低于60分时,甲方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1.11.3甲方成立考核评分小组,由工程运行管理科管理人员共2人、4个片区项目驻点人员共4人、站点现场管理人员共24人,共30人组成,对乙方的维护服务进行考核评分,计分方式为科室人员平均分*50%+片区人员平均分*30%+站点现场人员平均分*20%。1.11.4在现已编制的《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下,甲方可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调整该考核评分标准。《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必须服从,并同意服务期内甲方可对该标准进行合理修改。如合同期内政府出台相关管养考核标准,则执行政府的标准,当新的标准和《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较高的标准作为本项目管养的标准。第二章双方权利义务2.1甲方权利和义务2.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合同范围内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告故障现象,12错误信息等,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有准备地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甲方应协助7方做好故障跟踪工作,配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方法进行记录:在服务期内甲方应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技术水平进行监督与考核,提出意见。2.1.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服务违约处理标准”在支付乙方工程款项中进行扣款。2.1.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2.1.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2乙方权利和义务2.2.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发生任何服务的变更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2.2.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2.2.3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甲方的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或更换同等设备。若因设备的损坏而引起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作出合理赔偿(以甲乙双方协商或行政仲裁的结果赔偿)。第三章月服务费用3.1本合同总价为:1041000元(大写:壹佰零肆万壹仟元整)。本合同总价为乙方就本合同下提供系统设备维修服务后甲方所需支付的全部及唯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修改、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全部费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无需向乙方额外支付其他13费用或价款。3.2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分九期支付,第一期至第八期每月支付进度款为122470.59元(维护时间为每月的16日至次月的15日)第九期支付最后一期款项为61235.28元(维护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30日)。另外更换故障零配件的材料费大于1000元的,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凭有效发票实报实销,(1.7.5规定的情况除外)。乙方应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及甲方审批文件,否则甲方可拒绝支付。3.3乙方申请支付相应款项时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请款报告及发票等材料,经甲方初步审核后提交财政部门最终审核后支付相应款项。如因乙方延期提交相关请款材料导致付款延误的,甲方免责。3.4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费用由政府根据采购流程进行审核支付。如因审核支付流程导致付款延误的,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第四章违约责任4.1如乙方自接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有响应,或维修技术人员仍不到故障现场,以及配置新安装、购备配件和修复项目未按时间内完成的,则甲方有权另行雇请其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抢修或购买配件和安装,此部分费用有可能高出一般单价3至5倍,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负责。4.2当乙方因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要求乙方进行修正或更换,乙方修正或更换后,系统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或者乙14方没有能力完成此项目的维护任务,经甲方向乙方提出整改,警告三次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仍达不到要求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没有按时到位进行设备维修,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按相应设备的采购价款予以赔偿、对数据进行恢复。如数据无法全面恢复的,应按本合同价款的2倍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4对于乙方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应付的甲方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4.5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条款的其它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4.6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4.7乙方在本维护服务项目中所涉及的甲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第五章不可抗力甲7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15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七章补充约定7.1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无7.2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无o第八章附则8.1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并从2026年1月16日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并验收合格而自然终止。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为验收合格采取相关措施,为此发生的费用自付。8.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8.3甲乙双方指定以下银行账户为处理双方与本合同相关费用的账户,不接受其他的费用处理方式。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维护设备清单附件3:石马河在线监测系统详细技术要求附件4: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自动化系统维护考核评分标准附件5:招标文件16附件6:投标文件发包人名称: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承包人名称:东莞市南电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法定代表人:2N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莞城街道运河西三路178号地址:东莞南城街道周溪社区翠溪花园商铺1314号电话:电话:0769-23661245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工行南城支行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分行营业部账号:2010021109200262693账号:44050177880800000023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月16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沿线流域自动化系统设备维护 定期系统维护及升级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