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采购合同公告(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2026)
一、采购人名称: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11101000027039161
五、合同编号:11N5847723452026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房地产估价报告
详见附件
项
1.00
10000
1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谢公莲
联系电话:18096886129
传真:/
地址:尉犁县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不动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8477234520262).pdf
关于尉犁县评估服务合同编号:11N58477234520262采购单位(甲方):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沙依巴克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房地产估价报告--品牌:1项10000.0010000.00合同总价(元)1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元整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甲方一次性足额支付评估费用。三、服务条款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3.1.1按乙方提前书面告知的文件资料清单及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未提前书面明确告知需提供的文件资料清单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提供的,不视为甲方违约。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存在非因甲方故意导致的微小瑕疵,甲方有权在乙方提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充修正,该补充修正时间不计入乙方出具报告的期限。3.1.2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对评估对象进行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保证评估工作顺利进行。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3.2.1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1/3报告承担全部法律责任。3.2.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3.2.3在本合同约定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之内,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出具《房产评估报告》,对《房产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完整性及客观真实性负责,并对所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需满足甲方后续土地管理、流转或政府采购等指定用途的合规性要求,经甲方相关负责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视为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服务义务。3.2.4对甲方提供的宗地内部资料、商业秘密、评估结果及约定的保密事项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因乙方原因泄露,应按照评估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2.5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评估专业人员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2.6评估报告由乙方总公司出具,报告复印版无效。四、违约责任4.1乙方违反本合同,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完整、客观真实的评估报告,每延期一天,支付评估费总额1%的违约金,如延迟交付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退还全部评估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因甲方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原因造成延迟提交的除外)。4.2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乙方应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客观性、合法性,否则应按照评估费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评估费,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支出的全部直接费用、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如因甲方无故终止本业务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如评估工作已经过半则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额评估费,未过半的仅可要求甲方支付已开展工作对应的合理成本(该成本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支付)。五、争议的解决因本业务约定书或执行本业务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违约方应当承担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六、生效及送达6.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6.2地址确认:本合同双方一致确认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双方履行合同、解决争议时接收商业文件信函或法院诉讼文书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至本合同履行完毕或争议经过法院诉讼一审、二审、再审至案件执行终结时止。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或文件,应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具备全程追踪功能的快递方式,按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发送。通知或文件在寄送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对方拒收或无人签收导致退回的,不影响送达效力。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变更应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2/3甲方(公章):尉犁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乙方(公章):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766号华隆国际大厦24层2401室电话:15109963786开户银行: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账号:512050100100390801签订日期:2026年2月6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估价报告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