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 51018726210200006710
二、合同名称: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51018726210200006710
四、项目名称: 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采购合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地 址: 成都市东部新区望湖北街186号
联系方式:13981703768
供应商(乙方):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企业总部15栋
联系方式:1388203535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1251264.000000元
合同金额: 3125.126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6年辅警285人协管63人合同.pdf
2026年辅警285人协管63人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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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地址: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86号联系人:华鹏联系电话:13688007999乙方: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公园大道企业总部15栋联系人:王刃联系电话:13882035352为维护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和相互支持的精神形成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由乙方向甲方派出名符合岗位从业要求的业务辅助人员285、协管人员63名,根据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开展日常工作。1、执勤地址、区域范围:成都东部新区2、执勤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3、协管人员职责:在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的指挥下辅助市容、治安防控、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第二条乙方负责对派驻的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教育、业务训练,不断提高用人服务质量。甲方有权对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若有不称职的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调换,保障岗位总人数不变。第三条乙方管理人员每月对执勤点的查勤不少于壹次;对甲方提出的岗位职责要求,须及时处理,对执勤点发生的突发事项,管理人员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第四条甲方根据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的岗位、为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服装及执勤用装备。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或者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离职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将上述装备全部退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将未退还所造成的损失按原价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或者另行向乙方索赔。(乙方必须规范辅助人员使用臂章、领花、帽徽、肩章使用,以维护行业严肃性)。第五条甲方配置的岗位安保系统(设备)务必处于完好状态,便于乙方1业务人员的岗位工作。乙方对其辅助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甲方应采纳实施解决。甲方未采納措施造成的隐患,乙方不承担风险责任。第六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与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建立合法、有效的用人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向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按国家政策法规为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同时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派遣辅助、协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第七条乙方为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具体赔付规则见保险合同确定)。第八条乙方应按国家劳动用工规定保障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权利,安排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休假。第九条本合同期限: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第十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用项目合同总金额为31251264.00元,大写:叁仟壹佰贰拾伍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其中人员固定费用:业务辅助人员按285人核算,每人每年按最高限额90000.00元的标准核定,费用共计25650000.00元;协管人员按63人核算,每人每年按固定最高限额68000.00元的标准核定,费用共计4284000.00元,固定费用共计:29934000.00元。上述业务辅助人员每人每年90000.00元与协管人员每人每年68000.00元均包含甲方应支付的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的工资、单位与个人应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加班工资及年终绩效奖金、税金等所有固定费用。21、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工资及绩效甲方根据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的工资标准并按每月公安分局提供的上岗考勤表据实结算。2、社保、住房公积金:元每人每月(并随国家社保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甲方根据每月上岗考勤人数据实结算。3、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90元,甲方根据每月上岗考勤人数据实结算。4、管理服务费:99元每人每月,甲方根据每月考勤人数及每月考核结果据实结算。5、办公经费:528000.00元/年,甲方在支付首月业务服务费时,即支付全年办公经费给乙方。6、人员固定费用部分,如甲方实际支付金额应低于该固定部分金额标准的,则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如实际结算金额高于该固定部分金额标准的,则按固定部分金额标准支付,差额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补足。(二)支付方式1、结算:(1)甲方每月8日将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的上一个月的考勤表发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考勤表据实计算每个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当月实际应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工资架构中的费用,并于每月8日前将结算清单发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乙方提交给甲方的结算确认单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总额不得超过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该项3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总额,乙方并应按期、按核定费用向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进行发放工资和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如有超过部分,则由乙方自行向辅助人员,协管人员承担支付超过部分的金额。2、支付方式:(1)甲方在次月结算、支付上月所产生的服务费中的人员工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部份、管理服务费用、人身意外险费用。(2)办公经费在首次结算时一次性支付全年费用528000.00元/年。(三)乙方账户信息户名: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部新区支行帐号:1000020004257061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书约定的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在提前6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国家相关政策或管理规定,需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为重要设施、设备及物资投保;甲方为业务辅助人员、协管人员准备有值班或联络电话的,应锁住长话和信息台。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书第七条的保证与承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书,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争议解决4因履行本合同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它事宜:乙方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提供4辆巡逻车,标准为5座轿车,排量1.8T以上,国V标准的汽油车,同时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并由乙方负责车辆的燃油、维修、保险、年检等车辆运行费用;并提供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所需设备,并承担所有设备耗材及经费,按参与服务人员总数的70%的标准配备。乙方提供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五条本合同书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由乙方上报有关部门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为《辅助规范化服务外包项目合同》签署页)甲方单位:乙方单位: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成都东晟安保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签章:法人代表及委托人签章0年月日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辅助规范化服务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