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 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1场及配套活动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6)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采购三标段活动项目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60209HT(YC)000038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采购三标段活动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20251217111338469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北京路泰康街8号
      联系方式:0951-6889097
      供应商(乙方):宁夏天健武道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路东侧银川西夏万达广场C区10号购物中心主-3F-05-A-B号商铺
      联系方式:1529697686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举办2025闽宁镇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1场及配套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现场搭建促消费展示区、互动体验区、非遗文创区,设置活动现场氛围营造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8万元
      合同金额:21.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闽宁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采购三标段活动项目服务合同-闽宁镇活动.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采购三标段活动项目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乙方(受托方):宁夏天健武道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招投标文件要求与承诺,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5年度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采购一标段项目活动服务及承办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服务概况1、活动名称:2025闽宁镇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2.服务内容:举办2025闽宁镇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1场及配套活动,现场搭建促消费展示区、互动体验区、非遗文创区,设置活动现场氛围营造等。具体活动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清单。3.服务时间:乙方应当于2025年1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活动策划方案及安全应急预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书面确认;同时,乙方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活动所需物料运输到场,完成项目相关物料准备和活动现场环境的布置、搭建等工作,并于活动结束后当天内完成舞台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活动结束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宣传验收报告,向甲方反馈活动情况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二、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2180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捌仟元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活动舞台搭建、物料、氛围营造、市集展位搭建、活动短视频拍摄制作发布、媒体宣传及演员排练演出费等一切费用,除该价款外,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或其他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本合同未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项目活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案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税务规定及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甲方财政资金到位后按照合同总价凭票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乙方明确知晓,甲方系行政机关,按照财务流程,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发票方能进行审批,乙方如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提供发票或其他资料的,或甲方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财政拨付不到位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3.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足额正规的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凭票付款。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收款人:宁夏天健武道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码:91640100MA75Y9M477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路东侧银川西夏万达广场C区10号购物中心主-3F-05-A-B号商铺联系电话:15296976861开户行: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银行账号:15000140900010139甲方开票信息:甲方名称: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纳税识别号码:11640100MB1853128N开户银行:宁夏银行营业部电话:0951-6889044乙方保证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发生错误、变更或其他不可用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甲方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9516889097-2-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泰康街8号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电子邮箱:ycswljzykf@163.com乙方联系人:周杰联系电话:15296976861联系地址:宁夏天健武道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149879621@qq.com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一方变更上述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通过原联系方式发送相关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意见或整改建议,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内容进行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2)甲方对推广项目的工作进行协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3)甲方负责组织该项目的验收工作。(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甲方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乙方的违规行为。(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服务方案,并有权审核乙方的策划方案并对策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策划方案完成服务内容;乙方应严格根据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的策划方案安排、实施活动,以确保工作成果和效果达到甲方要求。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负责项目实施的策划、图文创意、-3-视频拍摄制作与投放及推广宣传计划等工作,并承诺依据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2)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成果修改意见,乙方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工作。(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予以协调及帮助。(4)乙方应维护甲方利益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得到甲方授权,不得将项目资料、信息及素材等向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它用途。(5)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创意或作品没有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亦不违反法律法规,乙方对其在项目实施中因图片、视频、文字等素材版权全权,否则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6)项目实施和数据(视频、图片等)采集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自身安全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安全防范措施不力而造成工作人员和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所产生的的责任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其工作人员或第三人投诉、诉讼,有关部门或法院将上述责任划归至甲方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乙方应当对其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第三方,或允许他人挂靠其实施本项目。五、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情形。2.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4-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3.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4.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就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于2日内作出整改,整改两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策划方案并通过审核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举办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由乙方全额退回,乙方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4.活动举办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未积极妥善处理,导致甲方为此承担责任的,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费用。5.乙方未及时向工作人员或第三方支付费用,出现上访、闹事或有损甲方名誉的负面报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甲方为此承担责任的,按实际损失赔偿。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活动计划完成活动现场布置等任务或活动-5-举办完毕未清理现场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乙方另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7.乙方擅自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事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尚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按实际损失赔偿。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允许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9.乙方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或允许他人挂靠其实施本项目的,或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尽到保密义务的,或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履行情形经甲方通知后合理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本条乙方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修费及其他损失等。七、知识产权与保密1.甲乙双方所使用的商标、技术、知识等皆归各方所有,不存在任何所有权纠纷,另一方及第三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2.双方互相保证在合作期间,不得实施有损对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对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若双方其中一方违反此承诺,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享创作素材、创意、内容成果等,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本合同终止、解除、撤销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及对双方的约束力。八、生效与其他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写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本合同约定的持续义务的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合同。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味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026年01月16日2026年人月16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旅游促消费活动 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启动仪式1场及配套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