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 停车场建设工程 停场建设程采购合同公告(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350725]ZJ[CS]2026001
二、合同名称: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725]ZJ[CS]2026001
四、项目名称: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
联系方式:18659989886
供应商(乙方):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街7号国兴佳苑1幢302室1076000
联系方式:15395991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镇停车场建设工程
1(项)
¥0.0000
¥1,076,000.00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1,07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4月07日
履约地点: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6年02月10日
合同编号:[350725]ZJ[CS]202600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共和国⺠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与中标(成交)⼈⽂⽂⽅⾏⼈应结合采购⽂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件已有约定的,双⽅均不得对约定进⾏变更或调整;采购⽂件未作规定的,双⽅可通过友好协商进⾏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对若⼲合同有规范⽂本的,可使⽤相应合同⽂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应当根据采购项⽬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修改、补充。甲⽅:政和县东平镇⼈⺠政府住所地:南平市政和县东平镇振东街1号联系⼈:陈忠华联系电话:18659989886传真:电⼦邮箱:/⼄⽅: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政和县朝阳街7号国兴佳苑1幢302室1076000联系⼈:李俭标联系电话:15395991096传真:/电⼦邮箱:2974241663@qq.com根据项⽬编号为[350725]ZJ[CS]2026001的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集镇停⻋场建设⼯程项⽬(以下简称:“本项⽬”)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愿、公平和诚实信⽤的原则,双⽅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件及其附件、补充⽂件;1.3⼄⽅的响应⽂件及其附件、补充⽂件;1.4其他⽂件或⼯程量清单等材料:/⼆、合同标的⼆总⾦额(元):¥1,076,000.00-第1⻚-品⽬编码⽬B02130199品⽬名称⽬其他市政公⽤设施施⼯采购标的政和县经济开发区酿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集镇停⻋场建设⼯程施⼯⼯期(单位)⼯⼯⾃合同签订之⽇起60⽇历天⼯程范围⼯完全响应招标⽂件及⼯程量清单项⽬经理⽬⻢知胜执业证书信息⼀级建造师:闽1352023202501833合计⾦额⼈⺠币(⼤写):,⾦⼈⺠⼤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1,076,000.00)三、合同总⾦额⾦3.1合同总⾦额为⼈⺠币⼤写:壹佰零柒万陆仟元整(1,076,000.00)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起60⽇历天4.2交付地点:政和县东平镇4.3交付条件:符合《⼯程施⼯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经采购⼈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件、⼄⽅响应⽂件的规定或根据各⾏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按竞争性磋商⽂件执⾏。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件、⼄⽅投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具体如下:1、符合《⼯程施⼯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2、⼯程竣⼯后由采购⼈组织有关⼈员根据设计和预算对⼯程项⽬进⾏质量和总体验收,应共签署验收凭证。6.2本项⽬是否邀请其他投标⼈参与验收:否七、合同款项的⽀付应按照招标⽂件的规定进⾏,具体如下:⽀⽂⾏期次款项类型⽀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期次款项类型⽀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1进度款1,076,000.002026-03-10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起30⽇,1、⼯程款按照完成每⽉进度的80%⽀付,2、⼯程竣⼯验收合格,并经采购⼈验收后,成交⼈申报竣⼯结算,经采购⼈第三⽅审计部⻔审核后,⽀付⾄审定价款的97%.3、剩余⾄保修期满⼀年后付清,达到付款条件起30⽇内,⽀付合同总⾦额的3.00%。,达到付款条件起30⽇内,⽀付合同总,⽀付合同总⾦额的100.0%。⼋、履约保证⾦,⼋⾦8.1⼄⽅向甲⽅缴纳⼈⺠币107,600.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8.2履约保证⾦缴纳形式:保函(保险)8.3履约保证⾦退还情况说明:九、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起60⽇历天⼗、违约责任⼗10.1供应商应⽆条件完成采购⼈与本项⽬履约合同有关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供应商拒绝施⼯,采购⼈可以单⽅⾯解除合同。①因以下原因造成⼯期延误,经采购⼈确认,⼯期相应顺延:a.采购⼈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开⼯条件;b.采购⼈未能按约定⽇期⽀付⼯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不能正常进⾏;c.采购⼈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不能正常进⾏;d.设计变更和⼯程量增加;e.不可抗⼒;f.采购⼈同意⼯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②因承包⼈原因导致⼯期延误:因承包⼈原因造成⼯期延误,逾期竣⼯违约⾦的计算⽅法为:总⼯期60⽇历天,每延误⼀天罚款1000元,由采购⼈直接从成交⼈的⼯程款中抵扣或从成交⼈的履约担保中⽀取。逾期竣⼯违约⾦的上限:合同总额10%,采购⼈有权单⽅解除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③⼈员变更违约擅⾃更换项⽬负责⼈的违约责任:项⽬经理原则上不允许中途更换,更换项⽬经理处每⼈次10万元⼈⺠币的违约⾦,若承包⼈派出本⼯程的项⽬管理班⼦不能胜任其职责,则发包⼈有权要求承包⼈更换包括项⽬负责⼈在内的管理⼈员,且按以下条款进⾏处罚:项⽬负责⼈或项⽬技术负责⼈更换的,每⼈每次向发包⼈交纳10万元的违约⾦;其他⼈员每⼈每次向发包⼈缴纳3万元的违约⾦。采购⼈的上述要求应书⾯通知供应商,在发包⼈提出要求7⽇内,合格的管理⼈员应到位,否则按管理⼈员推迟到位及延误⼯期处理。④项⽬经理和项⽬技术负责⼈擅⾃离岗或-第3⻚-拒不到位的,采购⼈可要求成交供应商⽀付7000元/天·⼈的违约⾦;其他管理和技术⼈员擅离岗位的可对成交供应商扣以4000元/天·⼈的违约⾦,监理⼈或采购⼈将随时检查供应商的常驻施⼯现场管理⼈员出勤情况,如被发现上报的考勤情况不实或被检查发现供应商常驻施⼯现场管理⼈员缺勤的,采购⼈可以对供应商进⾏处罚;违约⾦累计超过上限的(合同总额10%)采购⼈有权单⽅解除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0.2、安全责任:供应商在承担采购⼈派遣的任务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作,包括现场施⼯⼈员的安全防护,施⼯场地的安全围护和警⽰告知等,因安全防护不当、施⼯警⽰告知不到位造成⼀切损失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0.3、供应商在本项⽬履约期间所有配置⼈员的⼯伤事故、劳资纠纷及其他任何责任和赔偿由供应商⾃⾏承担。10.4、安全⽂明施⼯要求供应商按国家、福建省及南平市建设⾏政主管等有关部⻔的要求和规定执⾏。在⼯程实施过程中,①⽂明施⼯和安全⽣产应满⾜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颁布的安全⽣产规程与规定,《建筑施⼯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国家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以及⼯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根据安全⽣产及⽂明施⼯规定的具体要求,向专业施⼯单位详细交底,向专业施⼯单位明确有关部署,统⼀实施场地的场容场貌和施⼯保洁管理;②供应商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除采购⼈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商和公共事业公司以外的所有⼈员、材料、机械设备和施⼯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充分重视对施⼯现场的所有⼈员安全教育、安全防患和安全管理;③供应商应保持施⼯现场和施⼯过程中井然有序,避免发⽣⼈⾝事故。为了保护⼯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员的安全及⽅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供应商应⾃⾏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等设施;④供应商在收到采购⼈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必须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进⾏联系,熟悉并接受采购⼈在安全、⽂明供应商⾯的管理规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质量、安全⽂明管理规定》。供应商发⽣重⼤安全(重伤以上)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应事故的所有责任;⑤供应商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明卫⽣管理,做到⽂明施⼯、保持施⼯场地清洁。本⼯程所有施⼯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场地平整、场地道路、场地排⽔排污附属设施等,均由供应商⾃⾏负责施⼯。⼗⼀、知识产权,⼗⼀11.1⼄⽅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假冒伪劣品;⼄⽅还应保证甲⽅不受到第三⽅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如果提出此⽅⾯指控均与甲⽅⽆关,⼄⽅应与第三⽅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的⼀切法律责任、费⽤和后果;若甲⽅因此⽽遭致损失,则⼄⽅应赔偿该损失。11.2若⼄⽅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处理,具体如下:/⼗⼆、解决争议的⽅法,⼗⼆⽅12.1甲、⼄双⽅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明确按以下第1种⽅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法院提起诉讼。⼗三、不可抗⼒,⼗⼒-第4⻚-13.1因不可抗⼒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应及时向对⽅通报不能履⾏或不能完全履⾏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内向另⼀⽅提供不可抗⼒发⽣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延期履⾏、部分履⾏或不履⾏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指不能预⻅、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然灾害如地震、台⻛、洪⽔、⽕灾及政府⾏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法预⻅、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四、合同条款,⼗按竞争性磋商⽂件要求执⾏。⼗五、其他约定,⼗15.1合同⽂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15.2合同⽣效: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电⼦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以系统记载的双⽅使⽤各⾃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完全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共和国⺠法典》有关条⽂执⾏。15.5本合同正本⼀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各执叁份;副本/份,/15.6其他/⼗六、合同附件,⼗/⼗七、合同融资⽀付约定,⼗⽀17.1⽤⽬⾦本合同已⽤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提供合同融资的⾦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须⽀付⾄本合同约定的⼄⽅账号,未经/⾯,⼄⽅书⾯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额为限。甲⽅(采购⼈): 政和县东平镇⼈⺠政府(盖章)⼄⽅(中标或成交⼈): 福建兴建辉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陈忠华法定(授权)代表⼈: 李俭标纳税⼈识别号:11350725004007680M纳税⼈识别号: 91350702MA8RHQR28C开⼾银⾏:/开⼾银⾏:中国⼯商银⾏松溪县⽀⾏账号:/账号:1406041309600175722签订地点:政和县东平镇⼈⺠政府-第5⻚-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 停车场建设工程 停场建设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