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堂政府购买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11N7760663812026402
二、合同名称:第十师北屯市机关食堂(餐饮)政府购买服务
三、项目编号:66100026P00F4BD11919T
四、项目名称:2026年机关后勤人员专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办公室
地 址:新疆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
联系方式:0906-3372261
供应商(乙方):北屯市菜青御瑞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北屯镇
联系方式:1399990869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十师北屯市机关食堂(餐饮)政府购买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45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7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年7月起新区食堂合同.pdf
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ZZHTZCY-20240529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第十师北屯市机关食堂(餐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为师市机关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成交单位单位名称北屯市菜青御瑞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街455号(会议中心一层)联系人刘金生联系电话13999908697采购成交价格小写:8122440.8元大写:捌佰壹拾贰万贰仟肆佰肆拾元捌角服务期一年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10:30评审小组成员保丰年、刘军、李连杰、易俊、黄桃霰备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单位办理签订合同、供货、结算等相关手续。采购单位:(盖章)招标优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峰潘石印华印2024年6月22日说明:1、本成交通知书由采购单位(人)填写,一式六份,复印无效。政府采购合同师市机关食堂(新区)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师市机关食堂(新区)购买服务项目二零二五年七月第十师北屯市机关食堂(新区)购买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办公室乙方:北屯市菜青御瑞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进一步做好师市机关单位在职人员政府补助工作餐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购买服务范围及内容1.购买服务范围:甲方位于第十师新区的食堂。2.购买服务内容: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食品加工制作、供餐服务、餐厅清洁卫生、餐具消毒、食堂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管理等,以满足甲方工作人员的就餐需求。配合做好公务接待及会议用餐服务(周末、法定节假日及特殊活动甲方通知加班的,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餐食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食材费,乙方不收取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二、购买服务期限及要求甲方购买乙方服务期限为壹年,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乙方不得转包服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餐厅用途,不得向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提供政府补助工作餐。承包期满前,双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协商是否续签合同。三、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有权对乙方的食堂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服务质量等,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餐饮服务,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本合同。(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的就餐人数、就餐时间、供餐标准等提出调整要求,但应提前通知乙方。2.甲方义务(1)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2)协助乙方办理食堂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食堂购买服务费用。(4)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维持食堂就餐秩序。(5)向乙方提供工作人员就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人数、就餐时间等,以便乙方合理安排供餐。(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食堂,有权制定食堂管理制度、食谱安排、人员安排等,但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2)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食堂经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基础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3)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食堂购买服务费用,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2.乙方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食堂经营管理的规定,依法经营,保证食堂食品安全、卫生,承担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2)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采购优质、新鲜、安全的食材,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记录食材来源、采购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3)配备专业的厨师、服务员等食堂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卫生意识。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并在工作期间遵守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制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餐留样食品应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做好留样记录。(5)保持食堂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食堂内的厨房、餐厅、储物间、餐厨用具等进行清洁消毒。做好食堂内的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确保食堂卫生达标。(6)根据甲方提供的工作人员就餐信息,合理安排食谱,保证菜品多样化、营养均衡。每周提前向甲方公布下周食谱,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7)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供餐标准和时间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餐时间或标准,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8)负责食堂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乙方经营期间,如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设施损坏严重,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餐厨用具等灭失,乙方需按价赔偿。(9)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燃气泄漏等安全防范工作。乙方需配备专职安防人员不少于1名。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10)接受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或遭受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服务费、餐费、水电费及天然气费结算方式(一)服务费、水电费及天然气费等相关费用全年运营总服务费用648.91万元(人民币:陆佰肆拾捌万玖仟壹佰元),包括:乙方员工的培训、工资、福利、奖金、五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管理费及税金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承包期间需按期自行支付水、电、气、卫生、管道疏通、暖气、纸巾等消耗品费用,并缴纳工商管理费、税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二)供餐标准工作日早、午两餐用餐标准为41元,加班餐用餐标准为10元。具体如下:1.早餐:12元/份(其中:食材7元,服务费等5元),个人支付1元/份,政府补贴11元/份;2.午餐:29元/份(其中:食材20元,服务费等9元),个人支付2元/份,政府补贴27元/份。3.加班餐:10元/份(其中:食材10元),均由政府补贴。(三)费用结算合同履行期内,甲方按月根据用餐人数和考核标准计算当月费用向乙方支付,乙方在甲方支付当月费用前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到乙方处实际用餐人员的费用高于合同金额的,甲方只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不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费用;如到乙方处实际用餐人员费用低于合同金额的,甲方按实际产生费用向乙方支付。五、供餐模式及菜品供应(一)早餐、午餐采取自助餐方式供餐。加班餐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数量供餐。(二)供餐时间。在法定工作日内,早餐供应时间为9:00至10:00;午餐供应时间为13:30至15:00;加班餐供应时间最晚不超过21:00,具体依据甲方要求的时间。特殊情况需公休日、节假日供餐的,时间另行约定,乙方必须确保供应。(三)乙方应保证每餐的菜品质量和数量,满足甲方工作人员的正常就餐需求。菜品需营养搭配合理,确保就餐人员吃饱、吃好。甲乙双方随时沟通,根据就餐需要调整菜品。1.早餐:6个小菜(3热3凉)、4种主食、2种点心、2种粥、鸡蛋(白煮蛋、茶叶蛋、卤蛋、咸鸭蛋等每日轮换)、奶茶、豆浆。2.午餐:6个热菜(2个主荤、2个半荤、2个素菜)、4种主食、2种粥汤,1种小吃(拌面、臊子面、炸酱面、打卤面、抓饭、炒面、炒河粉、炒米粉等每日轮换供应)、杂粮、水果或酸奶每日轮换。3.加班餐:提供3种套餐供加班人员选择。套餐一:菜品2荤2素,主食米饭、馒头、花卷随机一份,配粥品或汤品一份。套餐二:拌面,配菜2荤2素,配汤品一份。套餐三:面包等快餐,搭配蔬菜、水果、酸奶,其中至少有两种及以上蔬菜、水果。六、食品质量与安全(一)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反食品浪费法》、《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食材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二)乙方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变质、过期、三无食品。乙方应向供应商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建立供应商档案。(三)乙方应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四)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甲方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乙方应承担因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赔偿费用、罚款等。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七、食堂经营要求1.乙方不允许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2.乙方需根据食堂就餐人数设置岗位,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所聘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经双方协定,乙方聘用专职政务接待服务员不少于2名。3.乙方自行负责监督乙方聘用的人员的安全生产事宜。应当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所聘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时结算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因自身过错、意外事件遭受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4.承包期间,除因设施设备损坏后更新的设备外,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及餐厨用具,在承包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5.承包期间,乙方如受到市监、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由乙方自行负责。6.乙方在经营期间,由乙方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甲方产生的由甲方负责。7.承包期间,乙方因业务需要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等进行改造,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服务期满,乙方不得拆除、改动。8.乙方食材储存须离地、离墙20cm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9.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10.乙方应每周提前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菜谱,并接受甲方和就餐人员的监督。莱单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换菜品,若乙方供应饭菜与实际供应饭菜差异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11.食堂运营期间,食堂发生的食堂采购支出、从业人员支出、经营税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食堂设备和食堂管网、线路日常维修维护(自然老化造成的维修及更换的除外)、暖气、清洁消杀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1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用餐保障工作。同时需服从临时调度安排,配合完成接待任务。13.乙方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甲方提供的物资,包括食堂设施设备和餐厨用具等(正常损耗的除外)。八、合同变更与解除(一)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在服务期届满的30日前,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如需继续服务,经考核合格后应当另行签订服务合同。如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在服务期届满之日自动终止。(四)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算。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的5日内撤离食堂,并将食堂及相关设施设备交还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九、考核及违约责任(一)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供餐标准、时间、质量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食品质量与安全条款,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条款,泄露对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四)甲方对乙方每月的食堂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参照《机关食堂评分表》(详见附件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情况,可协商修改)进行评分。每月根据评分结果支付当月的服务费。评分结果说明(服务费金额与当月管理质量总分挂钩,按考核结果发放):1.甲方根据《机关食堂评分表》对乙方服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采取满分倒扣制,满分100分。月考核得分超过95分的为合格;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且低于95分(含95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以95分为基准分,差1分扣当月合同价款2000元;得分低于90分的为“差”等级,以90分为基准分值,差1分扣当月合同价款5000元;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包含85分),甲方可单方面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连续2月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或一年中累计3次考核得分低于95分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管理岗位人员(经理、厨师长),新任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于当日内到位,经甲方试用合格后上岗。3.年度考核评分为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平均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小于90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保密条款(一)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人员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二)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10年。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条款(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产生的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可相互免除责任,但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执行。(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童办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至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峰潘联系电话:生刘印金委托代理人:印华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025年月1日22年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政府购买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