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改扩建工程财务监理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11N00245679X2026202

二、合同名称:上海海洋大学附属大团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000251226162525-15301887
四、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附属大团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部)
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
联系方式:58998515
供应商(乙方):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磊(女)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通路1352号2层
联系方式:8621-62261357,021-622613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海洋大学附属大团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
数量:1.00
单价(元):126048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从本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期间,开展投资控制及建设流程的监管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项目单位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为项目单位发挥建设主体的投资控制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做好相关现场留痕工作。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建立起覆盖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范围的投资监理体系,按照“服务”和“监督”原则,合理控制项目成本费用,节约建设资金,规范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总决算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标准:财务(投资)监理及审价有关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26048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海洋大学附属大团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的合同(11N00245679X2026202).pdf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5679X20262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部)地址: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邮政编码:电话:58998515传真:联系人:戴格灵乙方:乙方(主):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通路1352号2层邮政编号:电话:8621-62261357传真:联系人:张晔开户银行:农行长宁区定西路支行账号:03303400040046533乙方(联合体):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邮政编号:200050电话:021-62261357传真:联系人:徐华开户银行:农行长宁区定西路支行账号:033034000400209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上海海洋大学附属大团高级中学改扩建工程财务(投资)监理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合同。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为1260485元整(壹佰贰拾陆万零肆佰捌拾伍元整)。最终合同结算方式及合同价格详见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合同。约定的合同费用已经包括了乙方为完成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生产工具等物资费用、差旅费用、措施费用、辅助服务、各类税费等,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合同费用不因项目建设期的变化而变化。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具体详见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合同。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付款5.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5.2本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详见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合同。6.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依据本合同及浦东新区财务(投资)监理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的财务(投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针对乙方工作中的违约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6.2甲方应采取适当形式告知项目单位关于乙方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工作流程,协调与本工程有关的外部关系,为财务(投资)监理单位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6.3若乙方在实施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工作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主要工作人员,或采取约谈、解除合同等措施,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4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合同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7.乙方的权利与义务7.1乙方在实施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工作过程中,有向甲方书面报告关于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及财务管理意见的权利和义务。7.2乙方在实施财务(投资)监理工作过程中应遵循《政府投资条例》、《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浦东新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本市、本区相关管理规定。7.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及工作流程主动开展财务(投资)监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和管理。7.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后,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提交与受托项目财务(投资)监理业务有关的各项资料。7.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序开展工作,如实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如实披露项目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7.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投资控制及财务管理风险时,乙方应及时进行分析,向项目单位提出专业的建议。7.7乙方应对财务(投资)监理工作过程资料进行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7.8乙方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施工监理、承包单位等参建单位有关联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乙方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工程价款审查、审核、工程审计(含内审)工作。7.9乙方对本合同约定业务活动中获得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7.10乙方对甲方在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工作监督、指导和管理中发现并提出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不能及时予以响应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财务(投资)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且乙方已尽其应尽责任仍未能避免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争议的解决8.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生效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合同附件1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投资)监理合同。1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1.合同修改1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乙方(盖章):乙方(主)(签章控件):乙方: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磊(女)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通路1352号2层邮政编号:电话:8621-62261357传真:联系人:张晔开户银行:农行长宁区定西路支行账号:03303400040046533乙方(联合体)(签章控件):乙方: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莉(女)地址:邮政编号:200050电话:021-62261357传真:联系人:徐华开户银行:农行长宁区定西路支行账号:03303400040020900法定代表人:乙方(主)(签章控件):法定代表人:孙磊(女)乙方(联合体)(签章控件):法定代表人:李莉(女)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财务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