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运营管理服务 画馆采购合同公告(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6)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2026年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J-2601G-B006)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1日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6〕383152号
二、合同名称 :2026年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J-2601G-B006
四、项目名称 :2026年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府前街5号
联 系 方 式 :27397352
供应商(乙方):天津海河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西青区杨柳青镇杨柳青民俗文化馆一楼
联 系 方 式 :022-27948856(138212065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5.59(万元)
合同金额: 195.59(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1年;履约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账户名称:天津海河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02020001040022281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农业银行天津西青支行营业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MA06U1L7X3
企业办公电话:022-2794885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合同.pdf
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026年02月11日
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乙方:不海问文化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印发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委托项目(项目编号:-26014-B006的政府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章合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7年2月9日止。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石家大院(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杨柳青年画馆(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的全部运营管理服务区域。第三章服务原则与依据-1-核心原则:遵循“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在确保文物安全与文化传承的前提下,实现文物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最大化,为游客提供优质参观游览体验。法律依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印发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4号)及其他相关文物保护、旅游服务、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责任划分:甲方对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的文物保护、国有资产监管负主体责任;乙方负直接运营管理责任,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展文化旅游和文物保护等相关工作,不得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开展任何服务活动。第四章服务内容与标准一、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文物保存要求:文物本体无损坏、涂鸦、腐蚀等物理性损伤,严禁出现失窃、非法转移等情况;文物清单与实物一致,无遗漏、错配,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文物保护工程配合:配合甲方开展文物抢修、保养、修缮及“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程建设,落实文物预防性-2-保护措施(如温湿度控制、防尘防虫等)。1.安全管理制度与执行:(1)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全年无安全管理事故;(2)每半年更新1次文物安全应急预案,确保科学性与实用性;(3)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每日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并上报文物安全隐患,巡查日志完整可追溯;(4)监控系统全年正常运行,覆盖率100%,图像存储满足至少2个月回放要求,无断录情况;(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100%,工作人员熟练操作,每月开展1次消防设施检查。2.培训与宣传:(1)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文物保护和安全宣传活动(如主题展览、公益讲座等);(2)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年度文物保护和安全培训覆盖率100%,培训时长每人不少于8学时。23.风险防范: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二、景区运行与服务质量1.服务规范与管理:(1)建立完善员工考核制度,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洁,-3-服务态度热情礼貌,无与游客争执等不良行为;(2)导游讲解准确生动,创新讲解方式(如情景式、互动式),提供定制化讲解服务(可预约),每季度更新1次讲解词,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讲解员专项培训;(3)售票、检票等服务流程高效便捷,游客排队时间不超过15分钟;(4)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员工专业培训(含服务礼仪、应急处置等),提升服务水平。2.环境卫生与设施维护:(1)严格落实保洁“十清”“十无”标准,公共区域清洁无死角,垃圾日产日清,卫生间无污垢、无异味,纸篓污物不超过桶体2/3;(2)各类设施(游览设施、标识系统等)完好、功能正常,景观无破坏污染,保持美观;(3)做好绿化养护与水生态系统维护,植物成活率100%,无枯萎倒伏情况,水质稳定达标(符合国家地表水相关标准)。3.游客安全与秩序:(1)制定完善游客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配备标准消防设备和急救设施(如急救箱、AED等),急救设施完好可使用;(2)保障景区食品卫生安全(若开展餐饮服务),大客流时(日接待量超最大承载量80%)做好客流疏导与控制,无-4-拥堵踩踏风险;(3)及时处置游客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情况,响应时间不超过5分钟,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援。4.游客体验要求:年度游客投诉率控制在30条以内,投诉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处理满意度≥90%(以游客反馈记录为准)。三、市场营销与提质升级1.活动与项目开发:(1)每年至少开展1次展陈更新或创新布展活动,推出沉浸式展览(如数字互动展、场景复原展等);(2)开发至少1门深度体验研学课程,配套完整教案及空间载体(如研学教室、实践场地);(3)开发或联合开发文化衍生品不少于5个(如文创文具、非遗周边等),形成销售渠道;(4)探索智慧语音讲解、轻食或合规餐饮服务,丰富二次消费内容,二消项目需报甲方备案。2.宣传营销与品牌打造:(1)每年组织不少于3场主题活动(如文化节、非遗体验日等),开展至少3次重点客群(如旅行社、学校、企业)采线、采风宣传推广;(2)对接西青区旅游资源,探索门票联票合作,打造至少1个旅游品牌(如“杨柳青文化研学之旅”);(3)依托抖音、微信、小红书等平台,全年图文宣传不-5-少于48次、短视频不少于12次、直播不少于12次,累计曝光量不低于50万人次。3.客源与收入目标:(1)全年接待游客不低于24.5万人次(石家大院23万人次;杨柳青年画馆≥1.5万人次);(2)全年门票收入不低于400万元(石家大院≥392万元;杨柳青年画馆≥8万元),收入数据真实可追溯。四、物业服务专项要求人员配置:共计36人,其中安保10人、保洁6人、旅游服务及讲解员等20人,其他岗位人员按实际需求配置;关键岗位(如消防中控)人员持证上岗,证件在有效期内。1.保洁服务标准:(1)景区环境:地面每日巡回清扫,场院每半月刷洗1次;门框、窗台、玻璃、设施每日抹尘,每月全面擦拭1次;绿化带每日捡脏;会议场所会前1小时布置完毕,会后1小时内清理;(2)特殊情况:下雪后2小时内清扫主要通道积雪或洒盐防滑,按要求处置特殊区域(如文物周边)保洁,避免损伤文物。2.保安与巡查服务标准:(1)定岗值守:白班配置10人(含出入口岗、安检岗、巡逻岗、替班岗),夜班配置6人,实行倒班制,24小时全覆盖;-6-(2)流动巡查: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区域(文物展厅、消防通道)每1小时巡查1次,每日检查消防器材,1分钟内响应突发事件;(3)学习训练:每月开展1次法规知识学习、半年1次应急演示培训,加强日常训练;(4)夜间值守:按指定路线每3小时巡更,消防控室24小时在岗(每班次2人),值班人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五、设施设备配置乙方需按标准和实际需求配备以下设施设备并保障正常使用:1.消防设施:灭火器、手推车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等;2.安防设备:防暴用品、救生设备、防冲墩、路障围挡、停车场交通隔离设施、监控摄像头等;3.作业工具:对讲机、计数器、墩布、扫把、工具车、雪铲、铁锹、融雪剂、沙袋等;4.宣传警示:水牌指引、警示标语、游客须知标识等;5.其他:投保全年公众责任险,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及耗材、急救设施等。第五章费用分摊1.收入归属:(1)门票收入归甲方所有,纸质票印刷费用由乙方承-7-担;(2)二销收入:乙方在甲方审核备案后可开展二销经营,收入用于弥补乙方运营支出,乙方自主支配、自负盈亏,场地无偿使用,经营及安全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需每月5日前向甲方报备上月收入明细。2.费用承担:(1)乙方承担费用:人员费(工资、保险、津贴、福利、服装费、餐费、加班费等);能源费(水、电、暖、燃气、网、消防用水等);维护费(办公、秩序维护、保洁、绿化养护、水系统养护等工具及耗材,设施设备简易维修);维保费(安防、电检、消防、防雷等维保,公共责任保险、火灾高危单位评估等费用);消防安全和卫生维护费(灭火器换粉、瓶体更换、化粪池清掏、绿化冬季防风等);会议接待所需物品及费用;正常工作时间外、节假日及甲方临时性任务产生的用工费用;因乙方管理原因导致的景区内人员伤害赔偿费用。(2)甲方承担费用:设施设备、房屋等重大维护检测维修费用;文物及附属物的修缮、养护费;政府采购约定的其他费用。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对景区文物、公共设施设备、文化IP等享有监督管理权及国有资产监管职责;-8-2.审定乙方的年度运营管理计划及管理制度,监督合同执行情况;3.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对未达标的可扣减相应服务费用;4.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运营要求,超出合同范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人员(如无证上岗、服务态度恶劣等),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按要求更换;6.有权验证乙方的服务许可资格证件,追究乙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责任;7.不承担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疾病与伤害相关的行政和民事责任;8.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政令措施等信息;9.遇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有权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参与抢险救灾;10.按合同约定开展考核,及时支付服务费用,积极协调财政拨款流程,告知乙方审批进展。00二、乙方权利义务1.编制年度工作和服务计划,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并组织实施,不得将服务项目全部委托他人管理(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专项合作除外);2.按委托范围统筹运营管理,经甲方书面同意可调整运营-9-方案和合作模式;3.履行服务公示义务,在景区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4.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因自身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发生安全、伤亡事故时,及时抢救、上报并协助调查,以官方责任判定为依据,负有关责任及有关处理费用;6.直接负责景区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旅游监管等工作;7.做好甲方要求的接待讲解服务,包括调研、会议、研学、院校共建等;8.参加甲方要求的有关会议、活动等,接受甲方指导、检查和监督,按《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4A级景区标准提供服务;9.保守景区经营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如游客量、收入数据、文物清单等),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外传;10.服从甲方领导,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特殊情况按要求提前到岗或延迟离岗,服从统一调度;11.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景区设施及场地使用功能,不得擅自改、扩建配套设施(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部门批准除外);12.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规范用水、用电、用火、用气,杜绝违规行为,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13.负责所属人员的劳动人事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10-纳保险,处理劳动纠纷,确保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14.对所属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及安全教育,确保上岗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且证件在有效期内;15.更换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违法乱纪后果由乙方承担;16.保护绿地及设施,无偿补种死亡或损坏的植物,维护水系景观良好;17.定期检测景区器械及设施安全性,及时反馈问题并配合维护;18.按要求做好防疫等重大卫生事件的消毒消杀及预防工作;19.节约能源和费用开支,配合甲方完成临时性、辅助性工作;20.利用文物开展拍摄、活动、展销、测绘、数字开发等行为,须经甲方书面批准。第七章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一、服务费用本合同项下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总费用为人民的玖拾任7位馨(小写:¥1955900一元),此费用W传元为固定总价,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产生的全部成本、费用、税金及利润。二、付款比例及节点-11-本合同服务费用按“4:5:1”比例分三阶段支付,付款节点与对应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具体如下:第一阶段付款(40%):(1)支付条件:合同履行至2026年5月,甲方完成首次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2)支付时间:首次阶段性考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3)支付金额:合同总费用的40%(大写:人民币来捌万式代位整;小写:¥782360二元);(4)特殊情形:若首次阶段性考核不合格,乙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完成整改,甲方复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整改后仍不合格,扣减本阶段应付费用的20%。第二阶段付款(50%):(1)支付条件:合同履行至2026年9月,甲方完成第二次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2)支付时间:第二次阶段性考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3)支付金额:合同总费用的50%(大写:人民币位捡玖拾柴万荣行改““莞整;小写:¥9729r0二元);(4)特殊情形:若第二次阶段性考核不合格,乙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通过甲方复核,复核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扣减本阶段应付费用的30%。第三阶段付款(10%):-12-(1)支付条件: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2027年2月),甲方完成项目整体运营结束后的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等级确定支付比例;(2)支付时间:整体运营结束综合考核结果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3)支付金额:考核等级为“优秀”(≥90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考核等级为“良好”(80-89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8%;考核等级为“合格”(70-79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考核等级为“不合格”(<70分):不予支付。三、付款要求乙方需在各阶段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所有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对公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变更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付款延误或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存在未按约定承担费用、擅自开展收费项目、服务质量不达标且未按要求整改等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暂停对应阶段付款,直至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四、其他约定乙方已知悉本项目款项来源为财政拨付资金,同意实际付款时间以财政审批、拨款时限及流程为准,不因此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或经济赔偿,但甲方应积极协调推进付款流程,并及时向乙方告知审批进展;-1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扣减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在付款前向乙方明确扣减依据、具体金额及对应合同条款,乙方无异议的应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按本合同第十三章“争议处理”约定执行;各阶段付款对应的考核结果,均以甲方出具的《最终考核结果通知书》为准,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考核结果的,不影响甲方按考核结果支付款项。第八章考核一、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安全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唯一考核依据,客观核实乙方履约情况,不设主观加分或扣分项;权责对等原则: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费用支付、履约评价、后续合作资格挂钩,强化考核约束性,确保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二、考核主体与周期考核主体: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甲方)为考核实施主体,委托天津杨柳青博物馆实施考核周期:(1)首次阶段性考核:2026年5月中下旬(距合同生效满3个月),考核范围为合同生效至考核当月的服务履约情况,重点核查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到位、基础服务开展、初期安全管理等核心内容(对应第一阶段40%费用支付节点);-14-(2)第二次阶段性考核:2026年9月中下旬(距首次考核满4个月),考核范围为合同生效至考核当月的全维度服务履约情况,覆盖文物保护、服务质量、市场营销、物业服务等全部考核指标(对应第二阶段50%费用支付节点);(3)整体运营结束综合考核:2027年2月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考核范围为全合同周期的服务履约情况、整改完成情况及最终服务成果(对应第三阶段10%费用支付节点);三、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严格对应本合同第四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六章“双方权利义务”及《安全协议》,核心考核维度及各阶段考核重点如下(具体量化指标详见附件《考核表》):1.文物保护与安全管理(权重30%):全周期重点考核,涵盖文物保存完好率、安全制度执行、应急预案更新、巡查频次、消防设施完好率、培训宣传开展情况、应急演练落实等;2.景区运行与服务质量(权重25%):全周期重点考核,涵盖员工服务规范、导游讲解质量、环境卫生达标率(“十清”“十无”落实)、设施维护状况、绿化成活率、游客安全保障、投诉处理满意度等;3.市场营销与提质升级(权重20%):首次阶段性考核重点核查方案制定情况,第二次阶段性考核及整体综合考核重点核查实际落地成果(如展陈更新、研学课程开发、文创产品数量、宣传推广频次、客源及收入达标情况等);-15-4.物业服务专项(权重15%):全周期重点考核,涵盖人员配置到位率、关键岗位持证情况、保洁服务标准执行、保安值守与巡查、应急响应速度等;5.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权重10%):全周期重点考核,涵盖消防、安防等设备配备完整性、运行状态、维护记录、公众责任险投保有效性等。四、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等级划分:综合评分≥90分为“优秀”,80分综合评分<90分为“良好”,70分<70分为“不合格”;与服务费用挂钩:考核结果直接作为各阶段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具体按本合同第七章“付款比例及节点”约定执行;履约约束:(1)单次考核不合格,或任一阶段性考核为“合格”且整改效果不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按要求完成更换;(2)任一阶段性考核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七章“付款比例及节点”约定执行支付对应阶段费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整体运营结束综合考核不合格,或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如文物失窃、严重损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达成客源/收入核心目标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章约定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取消乙方未来1年内参与甲方相关-16-项目的投标资格。第九章交接事项资产交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相关物品和资料(含文物清单、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件、场地平面图等),明确移交内容、数量、状态;物业管理用房:(1)甲方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及必要办公设施,该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负责养护,不得买卖、抵押、占用或改作他用;(2)合同终止或清退时,乙方须按原状在30日内返还,逾期支付违约金3万元;若因乙方或第三人原因造成用房毁损,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第十章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导致乙方未完成管理服务目标的,甲方应限期解决(限期不超过15日),若造成乙方违约的不应由乙方负责,在考核中不应扣减乙方相应分数;乙方未达约定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7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费用的0.1%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清退多收费用,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合同期满乙方未按时办理移交的,支付违约金3万元,逾-17-期超过15日的,按日追加合同总费用0.1%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阻碍乙方维修养护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乙方服务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按合同总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整改;景区内发生失窃行为的,按照调查结果,相应责任方承担管理责任及相应损失;第十一章免责条款乙方在以下情况不承担责任:因维修养护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告知甲方(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暂时停水、停电、停止设施设备使用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战争等)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的损失;因非乙方责任导致供水、供电、通讯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的损失。第十二章合同解除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提前1个月将解除时间、原因书面告知对方,并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合同解除后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损失:-18-(1)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整体运营结束综合考核不合格的;(3)连续两次阶段性考核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4)擅自将服务项目转包他人的;(5)严重违反文物保护相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十三章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守约方为追偿权益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十四章合同附件以下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澄清资料及服务承诺;2.《安全协议》;3.《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考核表》(含首次阶段性考核表、第二次阶段性考核表、整体运营结束综合考核表);双方认可的其他相关文件。第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乙方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责任;乙方负责承担景区停车场临时接待车辆的停车费用;乙方磋商报价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合同条款所列全部内容,不得重复收费;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天津市西青区文化和旅游局日期:2026年1月10日元洋海问文化创新岁展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日期:2026年>月10日附件:1:安全协议2:石家大院、杨柳青年画馆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考核表-20-安全协议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规范、规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运营。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乙方应建立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源台账,明确责任人、巡检内容、巡检频次、防范及应急处置措施并落实。3.乙方应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4.乙方应建立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在服务范围内每周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建立台账实施闭环管理。5.乙方应结合实际建立服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留存记录。6.乙方应对使用的工具、器具、定期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使用。7.乙方严禁私接电源线路,严禁使用违章电器、超过线路负荷的大功率电器,严禁明火取暖。8.乙方严禁破坏消防设施或挪作他用,严禁堵塞消防通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禁烟场所吸烟。9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10.因乙方违约或自身原因导致出现偷盗、甲方资产受损、安全事故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营管理服务 画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