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复印纸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6)
合同编号:168015202600004_001
合同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各派出所复印纸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1000183
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各派出所复印纸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1567号
联系方式:57786080
供应商(乙方):青岛京准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琅琊台路222号
联系方式:15054896555
合同签订日期:2026-02-11
合同金额:9.32198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复印纸
规格型号:A4复印纸
主要标的数量:578
主要标的单价:0.016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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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各派出所复印纸项目合同甲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乙方:青岛京准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签约地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第1页共9页甲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傅强乙方:青岛京准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琅琊台路222号法定代表人:潘光伟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各派出所复印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货物(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晨光多功能复印纸A4箱578161.2893219.84合计大写:玖万叁仟贰佰壹拾玖元捌角肆分93219.841、合同总价:玖万叁仟贰佰壹拾玖元捌角肆分整(¥93219.84)2、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研发、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费以及调换、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第2页共9页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本合同以下所称货物,指本项目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及相关的配套部件及附件等。三、交货时间、地点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7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给甲方(派出所),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若送货时间、地点有所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3、乙方负责包装、运输和装卸,并采取适当的包装、运输、装卸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运输、装卸方式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4、包装方式:乙方需要对货物分单位(明确到最小单位)品种进行装箱。以单一品种、单位为批次整体计数装箱,不足整箱的要按单位单独进行包装,不得混装。交货前要将装箱单明细电子版发送给甲方,交货时要提供货物明细单。明细单应该注明到货箱数、单位、品名及号型等。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包装、运输和装卸等费用以及相关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6、货物所有权及货物毁损、灭失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第3页共9页起转移至甲方。四、合同价款支付1、全部货物到货交付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相关财政资金拨付计划及拨付程序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明确知晓甲方为财政拨款单位,具体付款按财政相关财政资金拨付计划及拨付程序进行拨付,因财政政策及规定等原因影响付款的,甲方不构成延期付款,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2、乙方须在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前,提供相应数额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迟或拒绝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五、货物标准1、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货物及相关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上述标准在本项目采购期间如有最新颁布,均执行最新颁布的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合同附件的技术参数和款式。乙方供货时应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2、货物为原厂全新(原装)产品并具备出厂合格证明。3、乙方交货时应将产品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等一并交付给甲方。六、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第4页共9页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七、质量保证和验收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原厂质保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2、乙方须提前五天告知甲方到货的时间。甲方在货物交付完毕后七天内,组织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或者退货,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款、银行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等费用。4、对缺少、损坏、有缺陷的货物或者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应及时免费补充完善或更换,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甲方按逾期交货索赔。同时乙方相应顺延被补给完善或更换货物的质保期。八、质保期及服务1、本项目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采购需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为准)。国家、行业或者生产厂家有更高质保期服务标准的,从其标准执行。质保期内乙方第5页共9页必须进行质量“三包”。2、质保期内,对任何因工艺、设计、材料和产品质量而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由乙方提供无条件退换,乙方应相应延长退换货物的质保期。3、乙方应开通7*8小时服务热线,在服务期间接到甲方或使用方的服务需求信息时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需要现场提供服务的,紧急服务2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服务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退换完毕。逾期没有退换的,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9%的违约金。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未按约定履行的,甲方可45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九、违约责任1、乙方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10天,向甲方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由甲方确认。乙方如有违反,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逾期完成交货,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9‰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30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无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都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3、乙方交付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原材料)部分或第6页共9页全部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或乙方逾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金额仍不足以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4、因运输原因发生的延迟交货,乙方应按本条第2项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约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回甲方已支付的价款,同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部赔偿。6、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就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从任一笔应付款中直接扣除。如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保函费)。十、保密1、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本项目获得的第7页共9页政府、公民个人和甲方单位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甲方损失,由乙方据实赔偿。十一、免责条款1、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十二、争议解决1、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地址为有效的邮寄送达地址,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通知以及因本合同的履行引发的诉讼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等发送至本合同中载明的各方地址后即为送达(无人接收或拒收的,邮件寄出的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一方地址变更,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原址有效。十三、其他约定第8页共9页1、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果因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而致无效、撤销或作出变更,或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经双方确认的原因而无法执行,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余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附件及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合同货物清单及配送明细表》甲方: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乙方:青岛京准达电子商贸有限公司(盖章)(盖章)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琅琊台路222号云海路1567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代的中2026.2.11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