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4-FW2026-08753
二、合同名称:会计专业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6-08753
四、项目名称:会计专业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815930863
供应商(乙方): 泰州市会稽友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99529837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会计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204-FW2026-08753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69840.0
项目地点: 上海路1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朱树元
联系电话: 1381593086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69840.0
3.履行时间(期限): 1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11 14:18
2026.1.1-2026.12.31会计服务合同.pdf

专业技术服务协议书.甲方: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284MB0003893C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电话:0523-88869096乙方:泰州市会稽友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3983272991法定代表人:单寅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古田西路261号电话:0523-885858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兹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业务范围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服务事项:A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装订会计凭证;B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支出明细表);C税务申报(包括:个人所得税、垃圾处理费、残保金);D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开具及核对记账;E其他: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的责任(1)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3)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乙方服务费用;2.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当月30号前需提供上一月的凭证单据给乙方,最迟不能超过次月5日,节假日顺延;(2)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3)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4)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5)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6)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7)甲方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8)为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乙方的义务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会计记账业务;(2)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3)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整理会计凭证;(4)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6)保证金涉及招标核心机密:如请人代记账,则只能事后记账,不建议办理收退业务,同时要签订保密协议;(7)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职员)泄露甲方财务信息。(8)乙方负责发放记账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社保缴纳,若产生劳资纠纷与甲方无关。记账人员由乙方负责缴纳工伤保险,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由乙方根据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四、收费标准经协商,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每月5820元,包含记账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管理费。其中工资3650元/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1807.48元/月:管理费362.52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初10日内支付当月的费用。五、服务方式从2026年01月01日起,委派专人负责填制记账凭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六、会计档案保管1、在会计年度内,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由单位设专人专柜保管;2.在合作期进入下一年度或结束后,上一年度会计档案交由甲方自行保管,交接时双方需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真实,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4.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务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5.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造成乙方工作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八、收款账号及发票信息1、收款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泰州市会稽友会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212840391010000028911开户行:姜堰农村商业银行通达支行收款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收款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收款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321284MB0003893C地址、电话: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九、保密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十、变更、解除及争论解决方式1、协议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2、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不得单方修改或终止协议,若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协议书终止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交接手续: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4.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十一、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期。十二、未尽事宜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合同以下无正文)甲方:泰州姜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表签学Y5乙方:泰州市会稽友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代表签序联系人:联系人: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