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运营采购合同公告(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2026)
一、采购人名称: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浙江好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LYTSZC2026-014
五、合同编号:LYTSZC2026-01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合同价格(元)
1
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
200000.00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268955958
地址:龙游县石佛乡商业街5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757013889
地址:龙游县中星国际汽车城5栋301-304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5057030880
地址:龙游县石佛乡商业街50号
附件信息:
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合同.pdf (2.3 M)
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合同甲方:龙游县石佛乡入民政府乙方:浙江好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1签订时间:2026年2月川日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项目编号:LYTSZC2026-014需方:龙游县石佛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供方:浙江好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2026年2月9日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的结果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其条款如下:第一条总则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2.制定“合同主要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合同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备注12026年度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运营项目投标总价(大写):贰拾万元投标总价(小写):¥200000.00元合同金额中含2万元/年考核奖项目注:合同价是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的项目款,包括人员服务费、工具投入使用、交通费、管理费、招标代理费、风险、税费成本、不可预见等一切直接、间接成本和费用以及利润的全部。如有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第三条转包或分包不允许第四条服务期限一年(2026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止)第五条服务要求1.乙方要以龙游县石佛乡综合文化站为阵地,坚持基本公共文化公益性原则,满足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23年龙游县文化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委办发(2022)64号)精神,遵守石佛乡综合文化站工作规范制度。2.乙方每年需为甲方免费策划、组织、开展以下活动:(1)承担开展单项性文体活动4次,活动类型2种以上,包括各类文体比赛、笔会、阅读、展览等。要求参与群众20人以上。(2)承担开展文艺培训6次以上,每季度安排1—2次,要求聘请具备一定专业的老师或专家授课,培训内容和形式不少于4种,主要包括声乐、舞蹈、摄影、书画、乐器、非遗等,每期课时达到12小时以上。(3)承担开展站内讲座2次以上,包括形势政策宣讲、知识技能讲座、法律咨询、农业培训等。(4)协助文化站开展跨乡镇(街道)“文化走亲”活动4次以上,包括文艺演出、静态展览等。(5)协助文化站策划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2次,不另外收取策划和辅导演员费用。要求面向全镇群众、大部分行政村(社区),观众在500人以上。任务数内不能收取策划和组织费用。(6)配合文化站策划和开展其他单项性文体活动,完成上级要求完成的其他各类文化活动。(7)每月在村级文化礼堂开展小型活动2场。3.乙方需为文化站派驻专职文化辅导员1名,文化辅导员在站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不少于32小时。根据群众需求,工作时间可酌情错时。4.乙方根据文化站需要派驻文化站管理员1名,做好文化站的免费开放每周56小时以上(法定节假日确保开放)。5.乙方需加强与文化站工作沟通交流,结合文化站实际制定文化公司年度运作计划,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工作,协助完成上级对文化站的各项考核,并完成上级后续新增工作与考核,同时还需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6.乙方需按照“1+N要求”,常态化派驻管理员1名进驻文化礼堂,负责文化礼堂的日常开放和管理,以及N名有文化艺术专长和活动组织能力的流动辅导员,负责文艺培训、活动策划、文艺队伍组建等工作。围绕“三团三社”建设,全年文化礼堂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平均每天开放不少于8小时,流动辅导员每周到文化礼堂服务时间不少于24小时,每村重点培育1支以上具有本村特色的文体队伍。7.乙方需开展常态化活动。①举办各类知识讲座、文艺和技能培训、礼仪辅导,加强对“站堂联盟”村活动指导,每周组织开展各类线下文化活动不少于1场,全年不少于52场,活动内容根据县委宣传部规定类别开展,确保每次活动参与人数在10人以上,其中开展本地特色民俗文化活动8次以上,单项活动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健康科普等活动不少于6次。单次培训课时不少于2小时,单次活动10人以上:③举办“暑期来吧”“美育课堂”等志愿服务活动次参加活动人数不少于20人:②结合重要节庆开展各类浙风十礼、家风礼仪活动2期以上,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④举办村运会等各类比赛1场以上,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每年编排创作1个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原创精品节目,举办1场群众积极参与组织和演出的“村晚”活动。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必须要求文化员按规定在文化站上班,并对乙方派驻的专职文化辅导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甲方指导文化员、管理员完成文化站日常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综合文化站的活动场地和派驻专职文化辅导员的办公用房,同时还需为乙方提供免费文化服务所需的服务平台。4.甲方如要求乙方在完成“乙方服务项目内容”之外,完成其他的文化服务项目,则需另行支***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及派驻专职文化辅导员、管理员必须接受文化站站长及文化员的管理和指导: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期间乙方所有活动所涉及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自负,与甲方无涉。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无偿提供的文化服务活动场地从事非公益文化活动。3.正常情况下,晚上9点钟以后不得开启音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经甲方同意除外。第七条支付方式1.服务费共计: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2.支付方式:服务费的支付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其中2万元考核费用除外)。合同价款中包含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作为年度考核费用。该笔费用不纳入季度支付范围,待全年服务期满并经甲方考核后,根据考核得分比例予以结算支付。具体支付比例与考核办法以甲方另行出具的考核结果为准。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正常履行协议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按规定时间支付服务费,每违约一天,支付违约金200元。2.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协议,甲方有权按未完成的服务项目内容扣除部分服务费。如果连续两个季度都不能正常履行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3.乙方应按聘用合同按时支***辅导员、管理员、培训老师工资,不能无故拖欠。第九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龙游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壹份。佛。甲方:龙游县行佛人民政府地址:龙游县在乡商业街5法定(授权)代装天:批签订时间:2026年2月1日乙方:浙江好时文化传媒地址:浙江省金华甫婺城区多编镇塘买村郑村厅前路8号8207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工行金华金西行账号:1208019109200153025签订时间:2026年2月川日1h合同鉴证方:龙旅好代理有限公司鉴证日期:026年2月j/E家3ong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服务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