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装备配备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6)
一、合同编号: XFZD-2025-ZB-05-02
二、合同名称: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灭火救援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标项2
三、项目编号: XFZD-2025-ZB-05
四、项目名称: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度“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第三批(灭火救援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19号
联系方式:0571-85863659
供应商(乙方):热视际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运河大道东侧安晟街北侧运泰路西侧机器人产业港1期C5楼4层
联系方式:0316-76777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合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79.9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第三批(灭火救援类) 标2 热视际河北科技有限公司.pdf
第三批(灭火救援类) 标2 热视际河北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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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参数、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参数资料)、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799800.00)。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提供项目全部货物、服务的一切费用(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送检产品等一切费用)乙方负责提供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到甲方指定的实施地点。四、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收到签订合同邀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中标总额1%(即¥7998.0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全部货物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完成,凭《装备验收单》(附件1)和审计意见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有效发票进行付款。3.质保期满且无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维护问题后凭《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0天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所供产品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未曾使用,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使用方认可的有关国际标准,并符合甲方要求。2.质保期:质保期48个月,时间自货物检测完毕及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若产品技术参数中的质保期大于该质保期要求的,以参数中明确的为准)。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产品保质期内,按照使用方需要,每半年一次定期上门对设备开展检测、易损件检查等全面维护保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3.包装要求:所有产品货物外包装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破损和霉烂。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货物损毁、人身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4.费用:乙方负贵产品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产品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前进行安装、调试和质保期内设备正常运行所需一切必要耗材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5.保修要求:产品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6.维修响应: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能够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需更换配件的,应在48小时内完成更换,对于维修期间超过10天的产品应提供备用产品供甲方使用。若乙方未能按时响应并完成维2联系方式:18810298869公司地址: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运河大道东侧安晟街北侧运泰路西侧机器人产业港1期C5楼4层邮政编码:065400公司主页:www.themoedge.com电子邮件:1538863113@qq.com联系电话:0316-7677703传真:0316-767770413.乙方应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保养、保修、维修记录,并经甲方盖章确认。甲方有权查阅保养、保修、维修记录。14.以上所有售后服务费用以及相对应的税金等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六、供货及验收要求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完毕日起90天内完成供货,交甲方验收。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甲方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附件5)要求组织验收。甲方验收时认为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抽样送检的,第一次验收时如验收合格,抽样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样品损耗由乙方补足后交货: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则首次验收费用及后续验收费用均由乙方支付(验收费用含检测费、运输费、样品费)。对检测不合格、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合格的(包含所供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投标产品参数与响应相差较大,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复验只有一次机会,一次复验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提前交货后供货时间暂停,如涉及限期整改,时间应优先扣除提前供货剩余时间,再扣除整改期限30天。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属瑕疵,且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该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处理相关纠纷并应以乙方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并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将尽可能地对乙方抗辩给予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供货,需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内,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未支付的款项无需支付,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甲方的全部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逾期超过30天的,如甲方允许乙方继续供货,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总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非因自身原因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4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提供服务。乙方在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延长期内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可不作为乙方的履约延误,可免交违约金。3.乙方保修、维修响应和项目组成员未按投标承诺履约的,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4.根据用户需要,验收合格并交付最终使用单位后30天内安排不少于两天时间为采购人提供使用培训和日常维管培训。设备软件如有升级,乙方应安排免费专项培训保证采购人能继续正常使用。乙方每年开展的例行性免费培训不得少于1次,培训地点、形式由甲方确定,并做到在整个货物使用寿命期间的技术咨询。培训或售后服务乙方须按投标承诺执行,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操作人员的使用培训,提供技术咨询,并按照使用方要求,在验收合格交付最终使用单位后90天内组织人员对产品的使用、维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违约,每次按5000元或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两者金额相冲突的,以金额高的为准。5.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立即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合同。6.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产品技术性能指标验收不通过可以整改的,甲方应督促乙方限期整改,每次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整改时间计算在供货时间内,总体供货时间超出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要求的,按照逾期条款追究违约责任。)整改完成后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复验不合格的和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乙方对工作中涉及到甲方的数据、文件等任何资料进行保密。因乙方行为造成泄密等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8.经结算审计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并取消合同。九、不可抗力1.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甲方也可考虑解除合同。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560天还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仲裁期间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一、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或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及时答复和解决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2.双方的单位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项目负责人、电话等若有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3.其他约定事项:详见附件3:承诺书。(添加乙方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其他事项)十三、附则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正本页,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之日起生效。5.下列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附件1:装备验收单;2)附件2:无质量疑义证明文件3)附件3:承诺书4)附件4: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参数(投标文件技术响应表参数资料)、配置清单及相关资料5)附件5:《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装备验收管理规定》6)甲方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7)乙方投标文件;8)中标通知书。上述所指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按更优于甲方的标准执行。6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热视际河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运河道东侧安晟街北侧运泰路西侧秏器人产业港期C5楼4层法定代表合成委代人,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武术电话:0316-7677703传真:传真:0316-767770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6540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支行账号:账号:574050100100038822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签订时间:2026年2月12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备配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