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2026)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16000202502000072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16000202502000072
四、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莲花山路10号
联系方式:0531-75669606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
地址:济南市敬德街521号
联系方式:152888706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地质勘测服务
/
1
4
4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16000202502000072A_001计划编号:37011600020013620250003采购人: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供应商: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润英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六月一十三日采购人(甲方):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莱芜区高庄街道等九个街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详见合同条款。二、服务期限60日历天。三、服务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成果文件满足项目要求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元整(¥610,000.00元);五、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安如意。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610,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专家评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最终成果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具体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甲方。甲方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报价明细表;(7)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等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违约条款1、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经甲方催告后仍不符合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赔偿由于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6月13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莱芜区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甲方:济南市莱芜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公章)乙方: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山东省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莱芜区龙潭大街001号(签字或盖章)住所:济南市敬德街521号电 话:0531-75669606电 话:0531-88596366传真:/传真:0531-8895314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4账号:/,账号:15158101040018695邮政编码:271100,邮政编码:250102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乙方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60日历天。1.3服务内容:本项目涉及莱芜区高庄街道、雪野街道、羊里街道、牛泉镇、寨里镇、大王庄镇、茶业口镇、苗山镇、和庄镇等9个乡镇整体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具体包括:1.3.1项目概况莱芜区地质灾害较发育,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多,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此,拟对全区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规划建设预留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通过对规划建设预留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现有地质灾害的分析,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的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分别进行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措施,为莱芜区规划建设选址提供相关依据。本项目涉及莱芜区高庄街道、雪野街道、羊里街道、牛泉镇、寨里镇、大王庄镇、茶业口镇、苗山镇、和庄镇等9个乡镇整体范围,经查询,9个乡镇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划定的“地质灾害低、中、高易发区”内,主要涉及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1.3.2项目整体目标1.3.2.1在充分收集以往成果资料基础上,进行遥感解译、地质灾害调查、物探、工程地质钻探等工作,阐明区内地质环境条件。1.3.2.2调查工程建设区及附近的水文气象、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与地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人类工程经济活动情况等;1.3.2.3查明评估区地质灾害发育类型、规模、分布特征,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1.3.2.4查明评估区内潜在的地质灾害、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以及项目建成后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对其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分区评估;1.3.2.5在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分区评估的基础上,对建设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提出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为莱芜区规划建设选址提供相关依据。1.3.3工作方法1.3.3.1资料收集收集资料包括基础地理、基础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文、地震与地质构造、地质灾害及人类工程活动等相关资料。在分析资料的基础上,明确目的任务,讨论技术要求,统一方法标准,编制了评估大纲和相应的工作计划,作为野外工作的依据。1.3.3.2野外调查根据对收集资料的分析,组织具有评估经验的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对评估区进行了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专项调(勘)查。调查内容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地表水体分布、地下水位等,调查中对重点地段均进行实地路线观察、拍照、走访,调查结果均进行详实记录,所有观测调查点均进行了GPS定位。1.3.3.3室内综合整理阶段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收集资料、野外调查、物探及钻探进行了汇总整理和综合分析,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工作程序,确定了评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工程措施和建议,编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图件。成果份数按照甲方要求提供。1.4服务的进度安排:完全满足甲方及采购文件的要求。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乙方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详见乙方响应文件。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乙方根据部门职能和甲方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乙方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乙方联系。2.2甲方应为乙方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乙方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乙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乙方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乙方为甲方的技术人员前往乙方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乙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甲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乙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乙方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乙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计取依据为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一。3.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甲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按项目进度付款,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专家评审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完成最终成果并由甲方确认通过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具体按财政拨付情况支付)3.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时,乙方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乙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乙方在甲方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甲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甲方或是乙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乙方给甲方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无。附件一:报价明细表单位:元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资料收集(地质灾害内容)9851.42988662.78地面调查(根据资料进行现场调查)9851.42988662.78报告编写38223.529344011.66报告评审和出版9851.42988662.78合计610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勘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