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



一、合同编号: ZXGD26011401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2027年民政辅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XGD26011401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2027年民政辅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地 址: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
联系方式:020-34689095
供应商(乙方):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2505房之一
联系方式:02031153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2027年民政辅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880000.00元
合同金额: 18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南沙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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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6-00192项目编号:ZXGD2601140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2027年民政辅助服务项目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3557217202负责人:张洋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20-34689095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乙方(供应商):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3484046K法定代表人:李曼莉联系人:彭冲电话:020-31153960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2505房之一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2026-2027年民政辅助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1,8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元整)。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社会救助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复核、救助对象入户,协助开展特困集中供养机构和护理机构检查,到镇街及村居协助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协助做好社会救助业务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春节及中秋等重大节假日慰问活动、日常业务咨询与解答及材料归档等事务性工作。12.困境儿童救助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收养登记业务、审核、认定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困境儿童其本生活保障金及节日慰问金发放工作、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节日慰问活动、困境儿童救助资金清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到镇街和村居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杳、困境儿童系统内容复核、救助对象入户、协助做好日常业务咨询与解答及材料归档等事务性工作。3.残疾人两项补贴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复核、两项补贴服务对象信息公开、两项补贴政策宜传解读、两项补贴日常业务培训、两项补贴日常业务咨询与解答、两项补贴电请档案及资料归档等工作,通过电话、实地走访对镇(街)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等事务性工作。4养老业务管理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巡访工作、对镇街村居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业务政策宜传解读、区养老院日常运营管理、日常业务咨询与解答及材料归档等事务性工作。5.流浪救助辅助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做好街面巡查劝导、处理疑难流浪救助个案、个人建档、个人信息汇总及录入、督导镇(街)开展流浪救助管理工作、材料报送、服务宣传以及接待、力护送及劝导流浪乞讨人员等事务性工作。6.婚姻登记社会事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前台咨询、-资料预审、档案整理、业务政策宣传解读、更新系统信息、跟进涉外71.婚姻登记业务前期工作以及开展服务项目沟通、督导等事务性工作。7.委托服务合同(统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开展全区民政事业数据的收集、汇总和统计等业务。28.后勤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与维护、保障执法检查、保障公务接待、保障专项工作值班安排出车、公务车档案整理及日常管理和保障后勤业务等工作。9.地名日常辅助性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地名审批报批、标准地名使用监督检查、推进地名备案公告、核实整理地名信息材料、对接有关单位部门指导等事务性工作。(二)项目整体服务要求1.乙方须严格按照《广州市民政局中共广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民[2019]290号)、《关于南沙区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请示》(办[2019]3937号)的批复、《广州市养老服务条例》《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6号)、《广州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23]147号)、《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养老联席[2020]2号)、《关于建立健全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穗南综办[2014]44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流浪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17]418号)、《关于区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解决人员缺口的问题意见》(穗南人社函[2017]618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的通知》(穗民[2019]283号)、《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民[2021]38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统计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广州市地名管理3规定》《广州市民政局关干印发(2023年至2027年地名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穗民2023]134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服务。若有新的规定出台则按照新规定执行。2.乙方应定期针对相关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保障相关业务服务的有序开展。项目开展期间若相关行政部门关于对应业务内容相关政笛文件或标准规范发生变化的,按最新政策文件标准执行,具体1*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另行约定。3.服务项目任务指标完成率达到100%。4.7方应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对市、区民政部门监督、评估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视情节严重予以扣除一定比例经费作为违约金,如7.方逾期整改或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7.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辅助服务工作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第三方。6.7方必须承担一切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因乙方或7.方人员疏忽、大意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导致他人伤亡或财物损失等责任并予以赔偿。7.合同期满或因7方原因,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撤离,并做好服务事项交接和相关资料的移交工作。8.乙方应建立服务风险防范制度,依照有关政策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相关保险。.9.7方应根据以上需求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工作服务流程、各项工作任务开展计划、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工作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需求的各项服务内容。(三)人员管理要求41.乙方须在服务期内按项目实际需求配备充足服务人员,且配备的服务人员具备承担对应民政工作的能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需求的各项服务内容。服务期间如有人员变动问题,须提前向甲方报备并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能及时更换服务人员。2.乙方按照项目要求负责培训、管理并监督服务人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用工责任。3.乙方委派专职管理团队负责本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员工人事、培训、管理、监督体系及高效的薪酬激励体制,确保本项目各服务岗位能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4.培训要求:乙方负责服务人员的培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技能(沟通技巧、工作内容、流程及要求等)、专业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密制度、服务工作职能等)、应急问题处置、疑难问题处理技巧、各工作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等方面。5.乙方拟派服务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辅助服务工作。乙方应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乙方管理人员能在6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相关事宜。6.乙方应根据需求内容制定人员管理方案,内容包括服务人员的选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考勤及定期考核管理等方面,确保本项目各服务岗位能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四)人员调配保障要求1.在服务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减服务人员,可提前以书面通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或减退服务人员。2.在服务期间,因种种原因导致服务人员不足的,乙方应在5日内补齐。乙方在5日内未能及时补齐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人员时,则5视为乙方主动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因此而产生的项目服务费。3.甲方有权按实际需要,要求乙方提供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服务人员,并对乙方派出的人员的岗位设置、人员录用以及重要的决策具有直接参与权、审批权和决定权,可对乙方的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14.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内容进行调配。如服务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和安排或无法胜任工作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服务人员。5.7方应根据需求内容制定人员调配保障方案,内容包括服务人员调配库、缺岗人员补充、人员调配响应等方面,能够在本项目服务人员出现缺岗或调换的情况下,及时响应并安排人员及时补充到岗,确保项目正常运转。(五)保密要求1.7方须对本项目涉及业务服务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在参与本项目工作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2.7方在工作中形成的服务信息及相关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用干任何非本项目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若出现批量泄露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解除项目合同,追回项目经费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3.7方需建立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加强对服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并与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4.7方应根据需求内容制定保密方案,内容包括保密原则、保密制度、保密措施等方面,加强对服务人员保密意识的培养,以切实保护甲方的工作秘密。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将项目的详细内容、要求、风险防范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并就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建议。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等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外包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提前向乙方提出更换不合格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3.甲方应按照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需要,向项目服务团队提供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4.甲方应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用。5.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支付第二、三期款前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负责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内容。2.乙方应就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项目的实施,在法律规范下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3.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项目,与甲方沟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整改项目中存在的问题。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项目的实施方式。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团队人员因工作疏忽、失职、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非不可抗力行为导致甲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外包服务团队人员有任何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行为,乙方应在1个小时内到达处理。否则,乙方应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6.7方负责承担外包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等,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妥善处理工伤、生育待遇、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7.乙方应与派出的服务人员签订协议,明确甲方与派出的服务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派遣关系,不对劳动报酬、工伤和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负责。该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甲方备案。1"8.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2026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1日止。五、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分三期进行支付:(1)1期:支付比例30%,即人民币564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肆仟元整),自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2)2期:支付比例37%,即人民币6956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合同履行第6个月,乙方提交中期总结报告月出具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7%;(3)3期:支付比例33%,即人民币6204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零肆佰元整),合同期届满、乙方提交年度总结报告且出具*.正式等额合法有效发票,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3%。如因不可抗力或采购实际需求减少,甲方根据7方实际提供服务情况及服务验收情况支付服务费余款。2.付款前,7方应提供相应的请款材料,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请款材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凭8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开具的等额正式合法有效发票;(3)总结报告(2期付款时提供中期总结报告,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提供年度总结报告);(4)其他甲方要求提交的材料。3.甲方在收到乙方请款材料后,应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科技园区支行银行账号:712072243063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财政部门等政府相关审核部门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如期支付服务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六、验收要求1.验收时间:第二期、第三期服务费结算前。2.乙方在第二期、第三期服务费结算前,根据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向甲方提交中期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自评材料,甲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关验收结果;项目验收合格的,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甲方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处理。3.验收内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验收材料应包括:项目工作报告等完成服务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4.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未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双方另行协商一致解决。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9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保密1.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项目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干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项a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资料保密承担责任,保密期限为永久。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予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7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转包或分包服务X内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等,经甲方通知后仍未按期纠正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相应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7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额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7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额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及赔偿损失。104.本合同生效后不得任意解除,任何一方无故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全部损失的应另行赔偿。5.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6.因广州市财政体制改革、广州市政策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断或变化的,不属于违约范畴。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处理。十、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负责人或投权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6年2月12日乙方(盖章)广州南沙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杂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6年2月12日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政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