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采购合同公告(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26)
一、合同编号:34159920260212000001
二、合同名称: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501451000001125643
四、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
联系方式:3261500
供应商(乙方):六安市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安徽省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15楼1519室
联系方式:155560039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芝复印机 FC-2021AC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FC-2021AC A3幅面,复印打印速度 20页/分,复印打印扫描,双面自动输稿器双面器,网络有线无线,分辨率 1200x2400dpidpi 适配国产化操作系统
主要标的数量:2.00
主要标的单价:9500.00元
合同金额:1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20260212框架协议--金安区人民法院--复印机19000元.pdf
徽采云平台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甲方: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合同编号:34159920260212000001签订地点:六安市乙方:六安市万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2月12日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序号名称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复印机东芝复印机FC-2021ACA3彩色复印机,功能:彩色打印/复印/扫描;复印/打印速度:20页/分钟2台950019000合计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第二条质量标准:符合同类产品国家标准。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严格按保修卡执行。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级供应方法:按装箱清单清点。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合同款项付清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第六条交货方式、地点:用户指定地点。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现场清点验收。第九条成套设备安装与调试:乙方负责。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履行完毕终止;2.本合同因协商一致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终止;3.一方单独终止的,应承担合同已执行部分所产生的相应费用、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标的物的20%赔偿。第十三条合同在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1(一)提交六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甲方(章):住所: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乙方乙方(章):住所:万佛路文汇大厦15楼委托代理人:电话:0564-3220055传真:0564-322003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皖西路支行账号:1314064009300039309邮政编码:237005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复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