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 JSZC-320115-NJDL-C2026-0003003
二、合同名称: 江宁区教育局2026年审计服务(包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DL-C2026-0003
四、项目名称: 江宁区教育局2026年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本级)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小龙湾路1号
联系方式:0255281610
供应商(乙方):南京立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711室
联系方式:177495554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财务审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立诚合同.pdf

立诚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名称:江宁区教育局2026年审计服务(公办学校财务审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15-NJDL-C2026-0003甲方:(采购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南京立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目标和内容(一)甲方购买乙方审计服务,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派出人员完成54家公办学校(含幼儿园)财务审计项目。(二)乙方根据甲方具体的审计项目要求开展工作。乙方派出人员的职责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的工作内容应达到甲方要求的工作目标。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派出审计人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有权规定采购审计项目服务的具体内容、要求,检查乙方在现场工作的考勤情况,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撤回不能胜任审计项目服务的派出人员。3.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二)甲方义务:1.按照约定的条件,按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该审计项目当年预算金额)。2.负责帮助乙方协调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各项工作。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对派出人员进行管理,监督派出人员按甲方项目、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作;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该审计项目当年预算金额)。(二)乙方义务:1.乙方根据响应文件派出人员后,必须确保派出人员能够将审计项目实施完毕,不得更改派出人员。甲方按本合同要求调换、退回派出人员的,乙方应按要求及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甲方完成审计服务;2.乙方及派出人员提供审计服务,必须遵守审计相关的制度、办法、规程要求及廉政纪律;3.乙方及派出人员在甲方明确其被审计对象和任务后,乙方派出人员如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甲方反映并申请回避,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行为,须及时向甲方汇报;4.乙方须保证完成甲方委托的审计项目,乙方及乙方派出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完成审计任务,妥善保管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形成相应工作底稿,按甲方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和提交审计档案(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版),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并不得将其参与审计工作获取的相关信息用于与该审计工作事项无关的目的。乙方须在服务期满后,对审计工作遗留问题做到随时解决。甲方认为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不明确,有必要进一步披露的,乙方应予以修改完善。乙方应与甲方保持良好沟通,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相关工作。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协议和保密承诺书要求,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被审计单位财务情况和审计结果;不得向外泄露任何与审计内容相关的情况。乙方派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八不准”的纪律要求,不得向被审计单位索取、收受酬金或其他财物,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及其它利益。6.乙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造成被检查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未按有关审计工作规定和要求,发生审计报告出现重大遗漏和偏差,审计部门及政府部门检查、巡视巡查等发现存在重大违规和风险事项未予披露,审计过程及建议调整事项未向采购人报告等相关情形的,甲方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在约定审计费用基础上酌情扣减10%-30%;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第四条服务时间2026年3月至12月,甲方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第五条派出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资格等)序号姓名性别专业资格工作年限1万发正男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年2卜来生男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8年3于成军男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2年4周明星女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0年5李远男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2年6丁金凤女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9年7曹晓亚女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10年8孙叶兰女中级会计师7年9王承会男中级审计师25年10杨帆男中级会计师11年11董晶晶女中级会计师5年12鄂亚丽女中级会计师5年13孙叶兰女中级会计师7年序号姓名性别专业资格工作年限14姜金凤女中级会计师12年第六条审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中标供应商在审计工作完成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档案后,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成交价格、实际工作情况和具体出勤情况计算服务费用(总额不得超过该审计项目当年预算金额肆拾万元),费用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补助。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供应商账户。第七条乙方或乙方派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隐瞒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者与工作对象串通舞弊,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二)利用受聘工作拉业务或从工作对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三)违反保密纪律或回避规定的;(四)拒绝接受甲方指导和监督的;(五)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履行本合同的。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执行的,乙方有权终止审计工作。(二)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审计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审计费用。第九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甲方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二)乙方的响应文件;(三)乙方的服务承诺;(四)中标通知书;(五)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十条如有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实际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第十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各自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电子采购合同。甲方负责保存合同授予的采购文件资料及本电子采购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6年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