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车辆采购合同公告(平度市应急管理局2026)



合同编号:Y370283065001202400009_001_004

合同名称:平度市更换森林防灭火车辆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83000202402000370

项目名称:平度市更换森林防灭火车辆项目

采购人(甲方):平度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平度市人民路128-2号

联系方式:88331519

供应商(乙方):青岛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中路369-7号,369-8号

联系方式:13869888718

合同签订日期:2025-02-28

合同金额:4.047257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专用车辆

规格型号:福田汽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472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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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应急管理局汽车买卖合同买方:平度市应急管理局所在地: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卖方:青岛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219号买卖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方向卖方采购叁辆皮卡车和壹辆4驱运兵车事宜订立本合同。都合刘部附火四平第一条标的物合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颜色数量(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福田皮卡4驱汽油自动挡BJ2037Y2MVV-3A烈焰红叁1928005784002福田风景4驱汽油运兵车BSF5030XYBB6消防橙壹233600233600合计:小写:812000元(大写:捌拾壹万贰仟元整)第二条合同价格与付款方式2.1合同总额:RMB812000元。以上总价包括:车辆价格,车辆产生的购置税,保险费用,挂牌费用。2.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支付总款的100%,实际付款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2.3收款账号:买方按照约定时间付款至卖方约定账号。如卖方账号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否则由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1账户名:青岛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重庆路支行收款账号:802260200927703第三条项目期限与履行地3.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以内。3.2交货确认:卖方须在发货前向买方发出书面交货通知单,得到买方的确认后方可发货,否则买方有权拒收。3.3交货地点:平度市应急管理局。第四条验收标准:卖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第五条交接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出具双方签字的交接验收合格书,该验收合格书后作为交接依据。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出具验收合格书之日起转移至买方。第六条质量保证6.1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测试报告等相关资质文件。6.2卖方保证交付的设备(含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或得到充分授权,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卖方应全面负责解决,若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同意全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损失。6.3产品质保期3年或10万公里,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卖方提供“三包”服务,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发生的费用,由此造成买方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的时间,质保期应顺延相等时间。质保期内设备经两次维修或免费更换仍不能达到正常使用标准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需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6.4卖方接到服务要求时(电话或传真),应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服务,设备验收合格后,卖方负责在用户现场对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6.5质保期后,卖方有义务继续提供快捷、优质、优惠的服务。对产品本身缺陷造成的质量事故,不受质保期的限制,卖方应承担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2第七条违约责任7.1本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7.2卖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买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卖方应按照规定赔偿买方违约金。如因买方迟付款原因造成延期交货,则不属卖方违约。7.3卖方所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招投标文件标准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则另按质论价。如不同意利用,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7.4卖方未按要求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的,视为违约,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7.5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卖方响应时间每逾期1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买方有权自行委托维修,卖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并赔偿买方停工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8.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即交船期)内,因受到战争、地震、海啸、台风、飓风、水灾、瘟疫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影响或由于材料设备供应厂发生类似原因造成的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误。8.2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二十(2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并附有当地法定部门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以同样方式通知对方。因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纠纷:(1)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第十条其他10.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有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本合同中条款存在不一致时,应以补充协定为准。10.2本合同书正本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10.3本合同书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卖方:买方:单位名称(公章):平度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公章)5青岛福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新面元明20年2月282025年>月28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灭火车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