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902202606000647
四、项目名称: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本级
2、地址:玉泉路65号
3、联系方式:0712-2469517
4、供应商(乙方):浙江世纪云合建设有限公司
5、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明海南路288号财富广场6号6_5-8室
6、联系方式:186574455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855000元
5、合同金额:85.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26日至2027年01月25日;履约地点:孝南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6-0000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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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孝南电子围栏合同书.pdf

合同编号:合同书合项目名称: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项目甲方(采购人):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7方(成交供应商):浙江世纪云合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2026年年1月26日签订日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项目2.项目编号:420902202606000647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6-000024.项目概况:对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以及运维:地表水站点需覆盖断面采水区域、采水口、采水管路、国控站房、上游、下游,并对核心区(采水区域、站房门口)能晰辨认人体外貌、人脸、车辆牌照等细节,预警区需识别车辆类型及人体轮廓。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的通知》。二、服务清单序号站点名称电子围栏数量服务期(年)1鲢鱼地泵站1套12孝感河口大桥1套13雷福闸1套14万安闸1套1万安闸三、货物(服务)质量满足《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的通知》及《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2026年1月26日至2027年1月25日:12.服务地点:孝感市孝南区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伍仟元整(¥:855000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包装及运输无。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1.乙方完成孝南区国、省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系统建设后,通过采购人专班验收支付合同价款的80%及人民币陆拾捌万肆仟元整(¥:684000元)。2.乙方完成项目结算审计报告,拨付至审定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退还。(最终以咨询人满足财政资金拨付条件和财政拨款时间为准)。)1\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完成全部合同工作量内容;2.验收方案:采购人组织验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竣工验收后一年2.质保(服务)范围:所有项目设备:3质保(服务)要求:无十、项目培训无2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乙方提供的服务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在支付相应费用后,享有该技术产品或服务的使用权。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项目相关的信息与资料,协助甲方沟通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进厂工作协调;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技术服务的交付,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基础材料,乙方的工作可以顺廷,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支付违约金。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或提供虚假数据的,甲方除有权扣减服务费用外,同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服务内容并有权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十四、保密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十五、其它补充条款无。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3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1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4甲方:孝南市生态环境局孝南区分局乙方:浙江世纪云合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孝感市玉泉路65号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明海南路288号财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富广场6号65-8室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传断联系人:潘科峰传断电话:071222469517电话:18657445577nnio传真:无传真邮政编码:315200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国家高新区支行开户银行:帐号:50010122001696012帐号税号:税号:91330211MABY9PWFIE)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围栏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