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稻秸秆还田补助采购合同公告(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11N12739151T20261
二、合同名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52号-4-02
四、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辽河路269号
联系方式:0434-7238845
供应商(乙方):双辽市瑞恒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平市双辽市柳条乡柳条村
联系方式:158434821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 数量:4400.00 单价(元):104.6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农业机械服务:1、稻秆粉碎抛洒;2、喷洒秸秆腐熟剂作业;3、搅浆或深旋混拌或旋耕还田;4、安装农机监控设备及农机精准作业平台;5、有机物料腐熟剂(粉剂)备注:有机物料腐熟剂:亩用量100克,产品符合GB20287-2006标准。
2.合同金额(元):46024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双辽市柳条乡,2026年5月20日前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全能王 2026-02-14 09.36.pdf
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采购项目(四标段)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秸秆综合利用2025-04甲方(采购人)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采购人)乙方双辽市瑞恒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单位)签约地点: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约时间:2026年02月11日1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乙方(中标方):双辽市瑞恒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甲方)需求的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经双辽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委托吉林省建源项且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项目编号为采购计划-[2025]-00152号-4-02的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双辽市瑞恒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亩)单价(元)小计金额(元)4双辽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稻秸秆还田补助项目1、稻杆粉碎抛洒2、喷施秸秆腐熟剂3、搅浆或深旋混拌或旋耕还田4、安装农机监控设备及农机精准作业平台4400104.6460240合计460240二、合同总价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写肆拾陆万零贰佰肆拾元,写)¥:460240元。三、服务时间、地点、方式21.服务时间:2026年5月20日前。所有服务完毕、验收合格的日期为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双辽市柳条乡..3.服务方式:按招标文件承诺进行服务。四、付款方式及条件1.供方交货时应向采购人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采购人名称),项目由相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肆拾陆万零贰佰肆拾元。采购人承诺在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补助资金。如果采购人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五、履约保证金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服务方应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3700.00元整)。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保函等方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退回保函等方式返还,不计利息。六、误期赔偿1.除不可抗力的情形外,如果服务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服务方应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采购人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5.如果采购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验收项目采购人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八、合同补充条款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至合同签定地双辽市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上诉至双辽市人民法院。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三份、供方一份。十一、合同生效3本合同在采购人和服务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十二、合同修改除采购人、服务方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交化或修改。9W/111服务方:双辽市瑞愷农业服务有限采购人: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司20509000(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竞。感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年02月11日签字日期:202602月11日2203021714nn1联系电话:7222216联系电话:/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水稻秸秆还田技术服务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稻秸秆还田补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