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2026)



一、采购人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
二、供应商名称: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11101000027107205
五、合同编号:11N4578399062026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会场展厅览图
详见附件

1.00
37600
37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
联系人:刘婷婷
联系电话:15999059957
传真:/
地址:文化路12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83990620261001).pdf

合同编号:11N45783990620261001采购单位(甲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服务单位(乙方):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博乐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会场展厅览图--增值服务:安装运输,品牌:,设计类型:宣传画,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木1项37600.0037600.00合同总价(元)376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柒仟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付清三、服务条款甲方(委托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书画院(美术馆)乙方(受托方):博乐市博雅斋字画装饰店鉴于:博州书画院(美术馆)举办“2026迎新春书画摄影作品展”,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活动概况1.1活动名称:博州书画院(美术馆)举办“2026迎新春书画摄影作品展”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策划并提供本次展览活动方案、作品及宣传内容。2.全程监督活动方案的推进执行,根据需要调整方案内容。3.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项目款。1/32.2乙方权利义务:1.负责作品布展、撤展、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2负责根据活动需要,完成作品布展、作品集及相关文创产品制作。3.负责活动期间的管理工作。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4.1活动总费用为人民币37600元(大写:叁万柒仟陆佰元整)。4.2付款方式:活动验收合格后付款。4.3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第四条保密条款6.1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第五条不可抗力7.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账号:账号: 10767914879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3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