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20260213002
二、合同名称: 监察委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
三、项目编号: HBT-13224007-240156
四、项目名称: 监察委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 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联系方式:85481703
供应商(乙方):武汉鑫连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京华国际B座7号
联系方式:189955571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监察委大楼物业服务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3项
主要标的单价:217875
合同金额: 21.787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2月07日至2026年04月30日;履约地点:江汉区新华路25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监察委物业-续.doc

监察委物业-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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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监察委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补充协议服务单位:武汉鑫连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第1页共2页物业综合服务补充协议第一条本协议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武汉鑫连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民法典》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甲乙双方订立的《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委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下称“主合同”),于2026年2月6日到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第二条协议条款1.约定的服务期限延期服务期限为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乙双方继续按照主合同履行相关物业服务责任和义务。2.物业服务费标准及结算:服务期内金额不变,按照主合同据实结算。(月费用为:¥78750元/月:总金额为:¥217875元)3.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订《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委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书中如有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第三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武市江汉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武鑫连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人:nr代表人:张良2226205200l5每月1日之狗款第2页共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