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 编图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2026)



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197385932282601191361

项目业主:

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更新中心)

服务机构:

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

合同编号:

4419001197385932282601191361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2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1、工商业用地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编绘;2、宅基地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编绘;3、 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编绘;4、地籍图更新;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与国有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权属重叠问题;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落宗工作。

合同附件

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pdf

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更新中心) 2026-02-24

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测绘合同合同编号:2026(0002)44190011973859322826011913611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测绘合同委托方(甲方):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测绘方(乙方):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区范围(包括测区地点,测区地理位置等):甲方将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的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项目A委托给乙方,项目的测区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东莞市长安镇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A,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1.工商业用地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编绘2.宅基地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编绘:3.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编绘;4.地籍图更新;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数据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数据权属重叠问题: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落宗工作。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国家标准2《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国家标准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国家标准4《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行业标准5《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国家标准注:合同履行过程中,上述标准有更新的,执行最新标准。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收费依据:1)财政部、国家测绘局《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有关条款。2)参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3)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对测绘项目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2.收费项目及测绘工程总价款: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折后单价/元编图费(工商业用地)宗2000.001600.00编图费(集体土地所有权)宗2000.001600.00编图费(宅基地)宗600.00480.00编图费(宅基地,含外业调查)宗1294.001035.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登记数据落宗宗800.00800.001.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成本费、设备费、运输费、税费等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作为最终结算价。3.支付方式:按“服务期限内分期按量结算”的方式支付。(1)乙方应在约定服务期限(2026年2月0日至2026年12月3日)内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提交成果给甲方审核。待工作量积累到一定量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通知乙方请款,乙方提供“阶段性项目按量结算表”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请款资料,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按照政府财政支付流程申请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单位: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开户账户:579000013165643(2)甲方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甲方向其所属的财务部门办理相关请款手续之日起,视为甲方已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合同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若因乙方未能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追究甲方任何责任。(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承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甲方违约而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政策影响、财政请款、双方对结算价款金额有争议、预算调整、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自身原因等原因导致财政延迟支付的,甲方不以违约论,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财政拨款延迟、财政拨款未到位、预算调整、政策影响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免责,但应及时处理合同终止事宜。如果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请款资料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责任全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合同发票开票税率采用简易计税法。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根据不含税金额按照最新税率开票。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纳税人资质发生了变更,乙方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若乙方无法按照预算编制的计税法开出相应税率的发票的,乙方须补回对应差额的费用给甲方或甲方在支付款项时直接将差额扣除。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提供方便。2.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等因素造成提交成果逾期的,双方协商延长提交成果时间。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磁盘等资料,甲方有义务保密,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合同以外的项目。4.7方所提供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草稿、讨论稿、修改稿、数据、报告、图纸等)所涉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成果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合同签订后,由于可归责于甲方因素造成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时,如乙方已开始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按完成实际的工作量付款。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规范进行作业,如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无偿给予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若乙方逾期仍未完成重做或采取补救措施的,或经重做/采取补救措施达5次以上(含)仍不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不支付该部分的测绘工程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2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的损失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披露,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实际已收测绘工程费和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项目全部或部分的工作内容转委托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实际已收测绘工程费和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4.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具有相关证件及资质,并确保前述证件及资质等资料均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保持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项目实际已收测绘工程费和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电子数据等)均退还给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保留,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确保其所提供甲方的成果资料具有客观性、全面性、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不存在任何隐瞒、伪造或虚假等情形,更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该部分工程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及支付本项目实际已收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或劳务报酬,并自费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险,做好其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若其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劳务纠纷(如工伤、拖欠劳动报酬等)、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第三人起诉/仲裁的,甲方有权在承担责任后从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中予以扣除,若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8.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或甲方因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被他人追究责任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成果)存在问题,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赔偿的,乙方需赔偿甲方为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担保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赔偿款及其利息以及被相关部门的罚款等)及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9.无论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或验收后被甲方、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发现乙方存在问题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或逾期仍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甲方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际已收测绘工程费和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总额20%的违约金,甲方还有权直接在应付合同费用中扣除违约金;同时,甲方为主张权利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对第三人的赔偿款、相关行政部门罚款、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前述及后述违约条款与本条款相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前述条款为准,不冲突部分以本条款为准。10.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未履行项目的折价金额、违约金、甲方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第七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符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技术要求,所有测绘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2.甲方对项目资料有不明确的地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期限内进行并完成协助配合解释等服务,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若逾期未履行上述配合服务的,每逾期一日的或每出现该等情形一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实际已收测绘工程费和应付未付测绘工程费总额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或逾期三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9款约定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提交成果1.乙方应在约定服务期限内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书面及/或电子档的成果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业用地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宅基地宗地图,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房产分层(户)图或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成果资料等,具体份数按甲方要求予以提供。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后,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并将已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提供给甲方。若逾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工程费0.5%向甲方支付逾期履约金;若逾期达10日以上的(含),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第六条第9款约定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解除与终止1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守约方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对第三人的赔偿款、相关行政部门罚款、执行费等)2.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终止,甲乙双方有权不再履行本合同:1)甲乙双方已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的:2)因政府政策、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3.若因政府政策、财政原因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在前述事件消除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提交全部成果及合同款项结算完毕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若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已履行本合同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本合同视为对此前履约行为的书面确认,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本合同取代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就本合同项目所进行的沟通或者往来文件。4.本合同所记载的或工商登记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作为甲乙双方的送达信息。本合同所涉合同、资料、通知、函件、法律文书(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资料)等文件均按送达信息予以送达,送达方式可以电子邮件送达、邮寄送达、专人送达等方式,以文件进入电子邮箱系统之日、邮寄签收之日、专人送至送达地址之日起视为有效送达,若第三人代为签收的,均视为已向该方送达;若送达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5.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附件: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方:(盖章)测绘方:(盖章)东莞市长安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2026年2月/0日2026年2月0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91441900MA55C2WM58系统了解更多登备案、许可、监香信息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名称东莞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7日法定代表人麦进平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德政中路78号101室经营范围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规划检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测量,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平面控制测量、界址测量、其他地与测量,地籍图测量、面积量算:不动产测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4年2月16日请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逾期将受到信用惩戒和处罚。途径: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http://www.gsxt.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Z级: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给、单位名称:东苑市长安测绘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德政中路78号101室法定代表人:麦进平证书编号:乙测资字44503547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8日发证机关(印章)2021年11月19日No.04218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id姓名麦进平性别男民族汉3月24日号码44190019830324341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签发机关东莞市公安局有效期2015:04.23-2035.04.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登记图件编绘 编图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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