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口腔科设备 牙科X射线机 牙科综合治疗椅 牙科治疗设备 影像板扫描仪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11N45776924X2026203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SY2025-76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联系方式:13699379543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市华怡康捷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1栋8层A单元805、807室
联系方式:1357987662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牙科X射线机 数量:2.00 单价(元):9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八颗牙规格型号:HyperLight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牙科综合治疗椅 数量:3.00 单价(元):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菲曼特规格型号:F1-M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影像板扫描仪 数量:2.00 单价(元):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八颗牙规格型号:NanoPix1
2.合同金额(元):2594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口腔科设备采购项目-.pdf
MDRMYHT2026-02-006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招标用户采购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乙方(投标中标供应方):乌鲁木齐市华恰康捷商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所供设备的购销、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标的物信息、价款、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牙科X射线机(注册证:牙科X射线机)HyperLight八颗牙29200.0018400.00由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牙科综合治疗椅(注册证:(椅装式)牙科治疗设备)F1-M菲曼特375000.00225000.00由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影像板扫描仪(注册证:口内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NanoPix1八颗牙28000.0016000.00由甲方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安装调试完毕。合计小写:2594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玖仟肆佰元整特别说明:(1)上表所列单价为含税价,包含安装、辅材费用及其他费用,双方一致确认。(2)乙方负责运输,合同单价已经综合考虑运费因素:9标的物及配件的运输由7方负责运至甲方指定的父货地息;7方确所供标的物为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元全可以两甲方的招标要求。人同凸会额县定做设计、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包一人技运卸安妆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祝费用。第二条质量标准g1人同标的物质最及安装质量要求按强制性国家标准执仃。特别约定如电程制国家标准的,按照推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存性国家标的按照行业标准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吊标准取省付名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997方向用方提供的设备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开达到中万掐标文件的拈术参数要求,7方对此确认无异议。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豕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9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省级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检验期、保修期以及质量保证期3.1检验期为二年。设备保修期三年,保修期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2第三条质量保证期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质量保证期从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四条包装甲方采购7方提供的标的物均应当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当话应干远商运输防潮、防雪、防锈、防野蛮装卸,以确保标的物安全运抵现场,由干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毁损、灭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第五条附随配件、工具及供应办法附随的配件、工具应符合并满足标的物需要的相关要求,交货时同步交付。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6.1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逾期交付标的物,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6.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7.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7.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7.3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如果包安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7.4乙方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7方须承扣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第八条交付点验及安装:8.1货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对标的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点验,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在交货时同步向甲方交付加盖有乙方单位公章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本条前述“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监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出厂测试报告等),前述有关单证和资料是产品进场初验和后续支付合同款的前提必备条件。乙方未按签署要求提供有关单证和资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行为不视为违约。8.2安装调试期要求:货到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o8.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乙方提请甲方进行正式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结算及合同款的支付9.1合同款支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出库单、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货款的30%,第二年支付货款的30%,第三年支付货款的30%,第四年支付货款的10%,(前述的“年”是指“周期年”不是“自然年”)。甲方只要在对应年度内按约定比例支付合同款无论是一次支付还是多次支付均不视为违约,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9.2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对应的发票,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该拒绝付款行为不视为违约,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甲方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65010945776924XT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电话:0991-3357630开户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贸支行银行账号:807010512010100424588乙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3MA78495T2H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76号1栋8层A单元805、807室电话:0991-5838486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银行账号:107074382948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加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94双方对发票中的后续问题如红字专用发票等具有协助的义务。如一万未子以协助,另一方有权不予办理对应的相关财务手续:9.5乙方应保证发票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当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7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补税、祝金市纳金款等损失并按本合同总结算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万认证发票后乙方将发票作废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电方造成的补税、税金滞纳金、罚款等损失并按税款金额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核计利息赔偿乙方逾期付款损失。10.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向甲方供货,逾期供货,甲方有权要求7方承扣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逾期供货总价为基数,按每日2%的标准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核算确定,违约金一般以结算同步扣减为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违约金未实时结算同步扣减的,不应当视为甲万妆在权利应在最终结算时核算扣减。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万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供货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不影响乙方前述违约责任的承担乙方对前述迟延交货违约责任承担确认无异议。10.3乙方所提供的标的物经现场点验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同时视为乙方未供货,甲方有权参照本合同第十条第10.2款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违约责任。10.4乙方供应标的物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对外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不合格甲方要求更换乙方,乙方未在限定期限内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10.5乙方供货后未履行安装调试义务,合同价款中安装部分(占比15%)的费用甲方将不予结算。10.6乙方应当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义务,逾期安装甲方有权按每日5000元标准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乙方及其运输工具和雇佣人员进入甲方作业场所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自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承担安全责任;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及进出现场中(包括装卸过程中)、乙方现场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导致乙方自己工作人员、甲方工作人员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基于法律规定对外承担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责任,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赔偿协议文件生效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追偿款项甲方可以直接从合同款中扣减,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积极善后,乙方怠于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导致死伤者家属干扰工地正常施工的,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合同款中予以扣除(特别提示:发生安全事故后,在乙方未妥善处理完赔偿事宜前,甲方有权暂扣应付合同款,停止付款,该扣留合同款和止付合同款的行为不视甲方违约,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11.2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使用性能的期间,在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因此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11.3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11.4售后以及技术服务。11.4.1保修期内乙方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免费维修(维修配件费乙方承担),出现故障2小时内作出响应,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2小时内解决问题。乙方在前述约定时间内未作出反映或修复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乙方对此确认无异议。11.4.2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11.4.3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进行技术指导。11.5送达11.5.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55本同1151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办为双万工作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氏法阮的诉设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1153同送达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回整体或具地条款的效力的影响。第十二条管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的,由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地为乌鲁木齐市米尔区人民医院)。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31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协议,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有:13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合同正文)绵桥车年性定有服司乙方(盖章)甲方(盖章)2法定代表人2委托代理人吕星洁中185999778382026年2月11日签订时间226年2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口腔科设备 牙科X射线机 牙科综合治疗椅 牙科治疗设备 影像板扫描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