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蔬菜采购合同公告(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采购人名称: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前山乡金牧阳光商行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26993107
五、合同编号:11N75165364320261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新鲜蔬菜
详见附件
批次
1.00
2150
21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冬梅
联系电话:19836319787
传真:/
地址: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蔬菜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5165364320261003).pdf

合同编号:11N75165364320261003采购单位(甲方):伊吾县山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前山乡金牧阳光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吾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前山乡金牧阳光商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前山乡金牧阳光商行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前山乡金牧阳光商行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新鲜蔬菜无品牌-产地:伊吾县,品牌:无品牌1批次2150.002150.00合同总价(元)215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壹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按月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签收单为结算依据付款,签收单必须为本合同指定人员签字,甲方付款之前,乙方需开具相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三、服务条款根据国家有关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食堂(食品)供应事项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供货服务,特订立本合同。供货质量1、供货质量: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5)所有食品不得出现以次充好现象。2、供货数量: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补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及时提供或确认食堂所需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要求等明细清单,食品清单提供或确认时间为。1/22、甲方验收人员代表和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对乙方供应的商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原始单据等进行验收,对于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达标、无法提供单据的食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准时供货。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的供应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如因乙方工作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甲方有权对任何食堂食品供货商要求提供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并且可以对食品供货商的管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撤换,并且选择管理到位、性价比高、服务优秀的供货商供货。5、甲方有义务听取乙方提供的食品保管建议;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结算和支付乙方的供货款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有效经营资质、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合法经营,为项目部食堂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商品配送;2、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3、甲方至少提前1天将采购单发至乙方,乙方及时将甲方所需商品送至政府食堂,送货周期不得长于3天。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如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可延迟采购、送货。4、乙方供应的商品或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商品质量合格。如果供应的食品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的,供应单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各类票据。5、乙方应按项目部的采购数量与规格供应,杜绝短斤缺两与规格不符现象,确保无过期商品、假冒伪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如果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短斤缺两,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并扣除其缺少数量的金额。6、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如发生与市场相应价格不符即价格偏高现象,超过市场价格10%时,甲方有权要求其退还差额。7、乙方必须按甲方原料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如果乙方供应的原料与甲方要求的规格不符,上下超过总量的3%,甲方有权扣除超出部分的金额。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 3028580104001069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鲜蔬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