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领泽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27122538
五、合同编号:11N01033624520261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0
49000
4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郑江丽
联系电话:18935779836
传真:/
地址:开发区上海路38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人社局法律顾问合同.pdf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人【甲方】: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聘律师事务所【乙方】:新疆领泽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规定,针对甲方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事项达成一致,下列条款供各方信守。一、法律服务范围除《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外,乙方可向甲方及其各村委会提供以下法律服务项目:1、依照甲方的需要审查甲方拟发布的制度、行政文件、行政决定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2、为甲方订立合同、项目投资立项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供甲方有关领导参考决策。3、甲方对外签订合同时洽谈、草拟、审查合同文本。4、应邀参与甲方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5、协助甲方开展法律普及活动。6、涉及甲方涉法上访事件,经授权乙方同甲方共同参与处理。7、涉及甲方的案件经授权进行代理、仲裁、调解。8、对群众开展法律咨询。9、列席信访联席会议。二、承办律师及助理1CS扫描全能王17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刘丹、何玮琪、王零、贾雪婷、马彩霞等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律师”)。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协助完成。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乙方另行指派本所具有律师执业证的其他律师接替。三、聘请年限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叁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四、常年法律顾问费1、每年度法律服务顾问费总额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上述常年法律顾问费按年支付,于每年的10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的法律顾问费。3、合同期内甲方发生项目谈判,以及改制、尽职调查、PPP项目等专项服务,需乙方派驻专门律师参与工作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4、除前述包含在顾问服务费内的服务项目外,乙方每年为甲方无偿代理10起甲方作为被告的(包括行政诉讼、复议、仲裁)案件,10以上按每件(包括行政诉讼、复议、2CS扫描全能王仲裁)2000元计算,以上案件代理费用在办理案件当年度内支付完毕。五、其它费用双方商定下列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不包含本合同第四条的常年法律顾问费中:1、直接费用(包括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2、间接费用(包括委托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六、发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发票,乙方可出具发票收取费用。七、乙方及律师的义务1、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2、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5、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八、甲方的义务1、同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律师如实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情况及资料;3CS扫描全能王2、项乙方和律师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地一切文件、材料及有关情况地真实性;3、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4、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5、按照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6、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同法律法规相冲突。九、保密1、乙方律师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十、特别约定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件事实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2、乙方签订合同后,发现甲方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坚持不正当、不合法要求或者向其他单位、个人或司法行政部门故意诋毁承办人或乙方声誉等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依本合同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就发生的事件采取适当措施。3、对于甲方委托的事项,如因甲方误导、不如实陈述案情或隐瞒重要事实造成自身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方委托事项所需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材料,由甲方亲自向其4CS扫描全能王提供。甲方如违反以上约定擅自向乙方指定的律师交付原件材料,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1、乙方违反职业道德并损害甲方利益,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乙方收到之日起生效,收到解除通知后乙方律师立即停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四、五条约定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若甲方要求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4、本合同因上列三项情形而解除时,合同解除后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是否退还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协商一致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十二、免责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十三、通知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以电子邮件为主、以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等为辅。十四、争议的解决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最大可能协商调解处理。2、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5CS扫描全能王1大无让涌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任何一万均可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有关单位盖章后生效。十六、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十七、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效力相同。聘请人: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受聘执业机构:新疆领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2192023年6月1日6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