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征迁工作评估服务 征迁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6)
一、合同编号:420112-2025-03781-03
二、合同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新沟镇街道)征迁工作评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112-2025-03781
四、项目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评估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本级
2、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3、联系方式:0283218906
4、供应商(乙方):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卓尔企业总部三期C3栋2层
6、联系方式:177626282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评估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62234元
5、合同金额:46.223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4月12日;履约地点:东西湖区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378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2-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2-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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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新沟(永九星).pdf
合同审批表承办科室、单位(盖章):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合同名称107国道城市与品质双提升项目(新沟镇街道)评估服务合同主要内容聘请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提供征迁评估服务。合同结算价462234元(最终价格以实际结算为准)。乙方完成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凭证,经审计、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70%;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30%。呈批说明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委托服务单位。2026年1月13日下达中标通知书,确认中标单位为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合法性审查意见本合同经经今天行的151店法规见统2026.130分管领导审核意见拟报报主要领导审批意见权订维经办人本将经科室、单位负责人:180.中标通知书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委托,就107国道城市功能与品质双提升项目征迁工作评估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01月12日按法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第2包的中标供应商。计划备案单号:420112-2025-03781项目编号:HBHRC-2025-008中标折扣:82%服务期: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质保期:/请贵公司在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采购中心联系人:黄妍雪/李葵联系电话:027-85762899/18171777189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7-83891630代理机构:湖北华睿诚项目管理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1月13日日期:2026年01月13日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107国道城市与品质双提升项目(新沟镇街道)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乙方: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2月10日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1L2107国道城市与品质双提升项目(新沟镇街道)评估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受托方(乙方):湖北永九星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107国道城市与品质双提升项目(新沟镇街道)征迁评估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评估基本事项(一)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如下:1.为甲方与被征迁人确定拟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提供依据,评估被征迁房屋价值及其他补偿价值;2.为甲方与被征迁人计算被征迁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二)评估对象:421.项目名称:项目征迁评估服务;2.项目范围:项目征迁范围及其相关联部分;3.项目总面积:征迁总建筑面积约80524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三)评估时点: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3(四)评估开展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成果文件交付期限: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依约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评估工作的,成果文件交付期限相应顺延。(四)评估价值内涵1.拟征迁房屋价值;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3.构筑物、附属物价值;4.其他补偿价值(包括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和安装费用,临时安置补偿费以及停产停业补偿费等);5.其他与拟征迁房屋及土地有关的事项。二、评估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房地产评估费:根据乙方中标折扣率82%计取,房屋征迁评估按5.74元/平方米收取评估费用,征迁总建筑面积约80524平方米,则总评估费用: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整,小写:¥462234元。(最终收费按照审计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结算,结算金额=实际建筑面积×收费单价)。若项目实施方式从协议搬迁转为房屋征收,费用结算及相关要求如下:前期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完成协议搬迁部分,按前述约定的收费单价核算费用;剩余部分按房屋征收程序,乙方向甲方提供预评估结果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具体以甲方要4求为准),经审计、甲方验收合格后,以2.46元/平方米进行结算。(二)支付方式:乙方完成提交全部成果,并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凭证,经审计、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项目应结算总价的70%(不超过合同总价70%),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征迁项目完毕,经审计、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应结算总价剩余的30%。项目实施期间,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策调整项目范围,导致甲方征迁范围改变或项目中途停止的,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产资议,对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量,由双方据实协商结算。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甲方未通知乙方进场开展相关工作,或乙方未出具甲方验收合格工作成果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解约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三、评估所需资料出具评估报告之前,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将涉及评估的相关资料提交乙方。具体如下:(一)评估对象房屋清单(二)房屋权属证件、未经登记房屋认定证明及面积认定证明(三)征迁范围红线图(四)乙方评估所需的其他必备资料5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提供乙方需要的评估对象基础资料,提供的评估对象资料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且资料提供单位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甲方指定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实地查勘,并协助收集评估所必须的情况和资料;3.甲方按第二条约定,及时支付评估费用给乙方;4.甲方不于预乙方的评估工作;5.被征迁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及签字或者盖章。6.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乙方提出,乙方需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作出书面解释及说明。(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参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必要估价程序,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估价工作,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L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可以同时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的,应当选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评估,并对各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校核和比较分析后,合理确定评估结6果。并依照约定向甲方交付评估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3.乙方保证选派熟练、充足的评估人员开展本次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本项目现场负责人张寒,联系电话18571596861。乙方需到现场进行查勘,核对被征迁房屋的面积及利用状况、拍摄房屋内外状况的照片(包括室内外设施、装饰装修、搭建的建构筑物、地下设备设施等),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制作档案妥善保管。若评估工作确有开挖取样等必要,经被征迁人同意后,由乙方组织人员、设备开展相7关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被征迁人不予配合入户查勘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不予配合查勘的情况说明;4.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疑问,认真、审慎地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5.乙方对本项目估价结果等全部信息资料,尽保密责任,未3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6.乙方与房屋征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7.乙方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迁评估业务,如L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乙方应当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纠纷、工伤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等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因此造成对项目的不利影响;79.乙方应当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并自行承担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7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经济损失费等;10.乙方应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安排足量人员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地点进行办公,随时提供相关服务;11.应甲方要求,乙方对项目所在地征迁工作人员进行征迁评估等方面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七、解决评估结论争议的方法(一)甲方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复杂事项48小时内)向其作出书面解释和说明;(二)甲方对评估报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乙方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或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三)甲方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的,乙方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乙方未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四)甲方对乙方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被征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申请鉴定;(五)经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5次以内(含5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5次以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乙方应当进行修改,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八、违约责任E(一)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评估报告,且交付的评估报告符合行业标准。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评估报告交付时间,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金额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交成果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二)若乙方出具的评估报告不符合行业标准,经甲方提醒后须于3日内修改完善;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说明,且最迟不超过5日内修改完善。乙方拒不修改或累计3次出具不合格报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费用,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三)若甲方或被征迁人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协会鉴定,经鉴定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份数达3份及以上的,每满5份按项目总服务费的1%扣除违约金,不足5份的按5份计算;存在技术问题的户数占项目总户数1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四)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未经甲方同意随意减少评估人员,导致因人员变动对评估工作的9衔接、连贯和时限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扣减合同金额1%作为处罚。(五)项目实施单位及第三方房屋情况调查、测绘等单位如5不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评估报告书的交付时间。(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若乙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在履行过程中有重大事情变更事宜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十、合同生效及争议解决方式(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被征迁项目所在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胡冲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2026年2月10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征迁工作评估服务 征迁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