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2-FW2026-08531
二、合同名称: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08531
四、项目名称: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联系方式:13921738435
供应商(乙方): 南京江地土地开发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735231862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
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08531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预算: ¥199400.0
项目地点: 靖江市
采购单位: 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联系人姓名: 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2173843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92390.0
3.履行时间(期限): 716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2-26 14:34
2026.1.16-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19.239万 单价57元每亩.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甲方: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南京江地土地开发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靖江市签订日期:22年1月1日-1-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甲方: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南京江地土地开发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于2026年1月13日在《江苏省服务类网上商城(苏服采)》组织的靖江市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08531)项目比选,经评审,确定乙方为中选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一、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比选文件中所包含的设施、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3.“服务”系指根据比选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所有有关服务。4.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1)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甲方的比选文件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3)乙方所有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中标(成交)通知书;(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合同附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二、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2-1.本项目总规模3498亩,中标单价:57元/亩,总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叁佰玖拾元整,(人民币小写):¥192390元。2.上述金额是乙方对本次项目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项目资料收集、调查、资料购置、报告编制等费用,以及乙方为完成上述比选文件所确定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乙方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质量保证利润、税金、代理服务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3.付款方式:(1)分批结算,每批实际结算以省占补平衡监管系统完成备案面积为准,按照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所有最终成果提交并备案通过后1个月内付清。(2)乙方凭合同、合格成果提交省厅证明及正式发票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三、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及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具体的实施时间根据甲方要求完成。2.质量要求:相关数据成果符合占补平衡监管系统要求。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项目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五、工作任务及成果依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强化以补定占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356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5)296号)文件,并根据省厅最新相关审核要点,以及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储备库建设要求,开展其他方式补充耕地现场调查及影像采集工作。针对拟入库地块,利用国土调查云采集四至照片,并导出DB数据包上传至江苏省耕地占补平衡监管系统,确保入库地块满足系统要求,并配合完成相关成果汇-3-编工作。最终成果包括国土调查云相关DB数据包,并配合完成关于现场影像相应的附件材料。六、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拒绝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5.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或由于乙方的过错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七、转让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八、风险责任的承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而中止合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依法履行本合同。若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一年或不可抗力因素出现后合同实际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十、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4-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2.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中被招标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3.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南京江地土地开发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3(签字)(签字)日期:日期:年月日年-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方式补充耕地调查及现场影像采集工作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