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务评价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
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名称:
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编制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4560873862601191744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同名称:
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编号:
4406064560873862601191744
合同总金额:
¥4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1月27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1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完成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编制
合同附件
HA26010158_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编制.pdf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2026-02-26
财务评价报告业务合同书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甲方(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乙方(供应商):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日期:20年月日1/7财务评价报告项目合同书佛山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专项债券项目申项目名称:报材料-财务评价报告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乙方: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佛山市市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库征集入库的通知》(佛政数函〔2020〕11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一)服务内容1、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财务评价,主要财务审核评价内容包括:⑴项目依据;⑵项目收入预测评价;⑶项目成本预测评价;⑷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性评价;①平衡方案现金流量测算;②还本付息保障倍数测算;⑸总体财务评价结论;⑹对每个政府专项债劵项目出具财务评价报告。2、对每个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所必须的募投报告、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进行核对,确保市对省报出的报告数据一致。3、对每个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所必须的《地**府专项债劵项目详细信息表》与募投报告进行核对,确保数据一致。(二)工作目标1、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全年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劵2/7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方: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2、乙方通过执行相关的审核工作,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全年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按上述服务内容进行财务评价,按每个政府专项债劵项目出具财务评价报告。(三)关键合同条款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内容1.合同金额续发专项债项目按批次出具1份财务评价报告,收取评价服务费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因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专项债项目按批次出具1份财务评价报告,收取评价服务费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计算,评价服务费总金额以乙方出具2026年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财务评价报告数量上述类别按上述类别单价据实结算。2.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及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2026年全年申报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财务评价,按每个政府专项债劵项目出具财务评价报告(机器人及互联网新家电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广东工业设计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3.服务地点佛山市4.服务期乙方应于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政府专项债劵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出具一式贰份正式财务评价报告。5.服务方式在指定时间段报送资料,集中审核。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支票二、服务要求(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安排政府专项债劵的项目单位:1、按要求及时提供财务评价所需的立项文件、政府会议纪要、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概况、用地许可文件、项目自筹资金及申请债劵规模和债劵期限、项目预计产生的政府基金性收入或专项收入、项目运营预计的成本费用等资料;2、根据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府专项债券品种的3/7通知》(财预〔2017〕89号)的文件精神,各项目单位分类发行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现金流收入,且现金流收入应当能够完全覆盖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规模;3、明确乙方的财务评价责任不能够替代各政府专项债劵申报项目单位组织的申报资料合法、合规责任;4、及时安排乙方与申报政府专项债劵项目单位接洽开展财务评价审核工作,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5、对已了解和已掌握的涉及2026年政府专项债劵申报项目的信息或资料有告知义务;6、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财务评价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7、按本约定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2026年政府专项债劵申报项目财务评价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的要求进行财务评价,并对上述财务评价内容发表财务评价意见;2、乙方的财务评价责任不能够替代各政府专项债劵申报项目单位组织的申报资料合法、合规责任;3、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政府专项债劵项目财务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按照甲方的时间要求出具一式贰份正式财务评价报告。4、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评价项目单位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5、乙方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1303室。联系人:陈晓明,联系电话:83313665,手机:13702564016。三、违约责任(一)乙方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失误、失职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须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的2‰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按全额赔偿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评价服务费总额。(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或无故拖延验收、付款时,甲方须向4/7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日按逾期应付款总额的2‰累计,最高不超过本合同评价服务费总额。(三)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未能履行也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赔偿的,另一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四、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一)甲方在对服务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乙方出具的工作成果(如相关书面意见、财务评价报告等)的同时,即向乙方联系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异议。(二)乙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三)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乙方工作成果损毁、丢失,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四)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五、争议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合同签订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或合同履约地、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税费(一)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咨询:0757-12366,88338396。5/7九、保密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及被评价项目单位的信息予以保密,无论整个财务评价工作过程及财务评价工作结束之后,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披露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及被评价项目单位任何信息、资料。十、送达甲乙双方明确合同所列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为有效联系方式,因一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未能送达的,视为已送达。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一方拒收法院相关文书的,视为已送达。十一、合同的成立、生效、备案、公开与中止(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二)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出现质疑、投诉、检举、控告等事项导致相关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的,继续签订或履行可能存在违法或影响他人利益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合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要求中止签订或履行的,应中止签订或履行。十二、其它(一)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二)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等形式)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五)本合同(含附件)共计7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六)本合同签约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七)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6/7(八)释义:本项目所指“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甲方(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城建和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乙方(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18号雅庭国际一座1303室、1304室电话:83316896日期:20年月日收款方、开票方须与乙方一致;专户为:开开户名称: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银行帐号:4442550104000300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金元支行日期:20年月日7/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务评价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