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福利采购合同公告(漯河市中心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75-A

二、合同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工会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75

四、项目名称:漯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工会职工福利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中心医院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56号

联系人:院工会

联系方式:0395-3356326

2.供应商(乙方):漯河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漯河经济开发区双汇工业园

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方式:151395242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45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服务期限:1年; 地点: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内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商超提货券
连锁商超提货券
1年
所有通过提货券兑换的商品,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2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2月27日

漯河市中医院2026年度工会职工福利标段一采购合同.pdf

266漯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工会职工福利标段一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漯河市中心医院乙方:(中标人)漯河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于2026年2月10日对漯河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工会职工福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75)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一、服务内容2026年度职工节日福利商超提货券。标段福利类型发放对象人数(约)单人标准金额(约)标段1传统节日福利在职职工2435人1200元/人/年293.5万元传统节日福利退休职工450人700元/人/年31.5万元“三八节”福利女职工1600人120元/人/年20万元二、服务范围提货券可兑换乙方商超内产品包括:米、面、油、杂粮、肉、蛋、奶、干果、蔬菜、水果、水产、卫生纸、日用洗化、家居用品等,满足职工家庭日常基本生活多样需求。三、服务标准1、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提供提货券约定所兑换的产品,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不得提供临近过期的商品、满足甲方要求。2、乙方须确保其线下门店及线上渠道在售的商品品类,持续稳定地覆盖米、面、油、杂粮、肉、蛋、奶、干果、蔬菜、水果、水产、卫生纸、日用洗化、家居用品等职工家庭日常基本生活所需产品。3、线上平台在售的商品品类、价格及促销活动,与线下实体门店保持实质性一致,确保职工享有同等的选择权利与价格权益。4、乙方须确保其提供的提货券,可在其官方自有的线上平台(如APP、微信小程序等)或所有其线下实体门店全渠道通用。线上平台需支持职工使用提货券额度,直接在线下单兑换商品,并支持配送到家服务。5、乙方提供线上平台操作流程简洁,支持短信链接、二维码等方式直接进入兑换页面。为甲方提供线上管理后台,该后台应具备实时数据看板(供采购人实时查询全部提货券的发放、激活、消费及剩余金额的汇总数据)、明细查询与导出(可按批次、部门或时间段,查询并导出详细的兑换明细,数据需进行脱敏处理以保护职工隐私)功能。四、合同金额:最高限价:3450000.00元,投标报价(折扣率):94%(据实结算)。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提供与本次服务相关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主动服务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一年)止。负责提货券的制作、发放、数据对接及主动客户服务。持续保障期:自提货券发放之日起,直至其有效期结束,不少于36个月。在此期内,乙方须继续保障所有未使用提货券的正常兑换与售后服务。2、交货期:甲方提出需求后2天内将提货券送至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漯河市中心医院院内七、货款结算:1、结算方式:本项目实行“先使用后支付”原则。乙方按要求完成福利发放或服务交付,医院使用并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凭合法有效票据,每半年办理结算手续一次。2、甲方完成货款支付审签流程后支付货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漯河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铁东建行账号:41001553310050001715联系人:王珊珊联系人电话:15139524228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工作。(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同时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保密条款如下:乙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本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及甲方有关的商务及技术秘密。泄密责任:乙方未能履行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9F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乙方在限定期限内仍不能纠正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费进行扣减。(2)履约主体违约:服务期内,乙方擅自将服务项目分包、转包或挂靠的,一经查实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乙方如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收回分包、转包整改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4、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规定的,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同时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乙方需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若出现违约情况(如产品质量不达标、服务未按要求提供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5)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2丽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十三、合同纠纷的方式1、协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2、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漯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医院工会委员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向第三方进行转让。4、本合同一式伍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各贰份,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漯河市中心医院法定代表人:乙方:漯河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吕净上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待od电话:电话:签订日期:626年2月13签订日期:2026年2月13日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漯河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我方作为贵司的供应商/合作商/投标人,为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保证公平竞争,本着诚实信用、遵守社会公德、不损害双方及任何第三方利益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对双方的商业往来及合作过程作出如下承诺: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遵照贵司关于廉洁交往的管理制度,进行正当商业交往,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不损害贵司合法权益。二、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我方及员工或代理人不向贵司员工或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员、研发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检验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营销人员、招标人员、业务人员、谈判人员、财务人员等一切与双方业务相关的人员及其家属,以下统称“贵司相关人员”)行贿。以下行为视为商业贿赂:1、假借各种名义以礼品、礼金、实物、消费卡及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银行转账、微信红包或转账、支付宝转账、各类充值、赠与银行卡、购物卡、电子货币、娱乐场所会员卡、有价证券、演唱会门票、高端体检、子女夏令营、高档生活消费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娱乐消费、免费旅游(含家属同行)、报销费用、赌博中故意输钱等方式),直接或变相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贿赂贵司相关人员。2、对贵司相关人员实施的其他一切有违公平交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为贵司相关人员及亲戚朋友或其他特定关系的人支付、报销任何费用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挂名缴社保、支付工资等)。(2)为贵司相关人员安排健身、按摩、洗头、洗脚、娱乐、休闲、旅游等服务或活动。(3)向贵司相关人员提供借款。(4)为贵司相关人员婚丧嫁娶提供场地、车辆、设备、人力等服务,为其承担费用或提供礼品、礼金等行为。(5)在逢年过节或业务合作关键节点,向贵司相关人员提供礼品、礼金。(6)以业务会、招待会、订货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各种会议和礼仪、庆典、纪念、商务等各种活动及其他的形式或名义,向贵司相关人员赠送类似前述的礼金、礼品。三、在业务往来过程中,我方及员工或代理人不会假借各种名义索要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索取现金、礼物、回扣、佣金、“红包”小费、娱乐、礼金、礼卡等),或作出影响双方交易公平、透明的任何承诺、暗示。四、如遇贵司相关人员向我方提出任何不正当要求时,我方承诺自觉予以抵制,并及时通过以下渠道向贵司反映或投诉,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给贵司,为贵司查实相关事实提供有利条件。我方明确己知悉下列投诉方式双汇稽查中心电话:0395-2676101电子邮箱:shjc@shuanghui.net微信公众号:双汇稽查中心信函: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厦27楼(邮编:462000)五、我方无论主动或被动行贿,均属于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贵司有权单方终止与我方的业务及一切商业合作关系,冻结货款,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同时我方自愿按双方本年度交易总额的30%或者双方上年度交易总额的20%(以较高者为准)为标准向贵司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不计金额、性质及情节),如惩罚性违约金金额低于50万元,按50万元计算。六、如我方及员工或代理人为任何不正当之目的而贿赂贵司相关人员,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我方除自愿承担上述责任外,贵司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七、本承诺经我方有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效力持续至双方合作期间。八、本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我方愿受其约束。承诺人(盖章):有权代表人:2026年>月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会职工福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