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厂股权专项审计可研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6)



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市纸箱厂股权专项审计可研服务工作方案

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市纸箱厂股权专项审计可研服务工作方案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46649779812602090650

项目业主:

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市纸箱厂股权专项审计可研服务

合同编号:

4407046649779812602090650

合同总金额:

¥65,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2月25日至2027年02月28日

服务内容:

中选机构需为我公司转让江门市纸箱厂有限公司股权提供全过程专项审计服务、可行性研究服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解答股权转让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可研报告相关问题。 (二)协助解决法律意见方面涉及的审计、可研报告相关工作。 (三)出具符合股权转让项目要求的审计报告。 (四)出具符合股权转让项目要求及本公司上级审批单位格式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对项目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债权债务等事项进行审计尽职调查或审查,并提出规范建议或处理措施。 (六)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审计、可研性方面支持服务。 (七)协助处理本项目相关税务方面的涉及问题。 注:最终服务范围与内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附件

审计可研业务约定书(加密).pdf

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02-27

审计服务、可行性研究服务业务约定书编号:江众坤约字(2026)第95号甲方: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江门市纸箱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箱厂)股东全部权益事项提供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和可行性研究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约定如下:一、服务范围(一)对纸箱厂进行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对甲方所持有的纸箱厂股权拟实施股权转让交易提供可行性研究,包括:系统分析甲方所持纸箱厂股权拟实施股权转让的战略背景、法律与市场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财务分析与经济效益评价,全面识别股权转让相关的潜在风险、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应对建议,最终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应对乙方开展审计、可行性研究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审计、可行性研究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资料,以及对某些会计事项、交易事项作出书面陈述。(二)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三)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四)督促江门市纸箱厂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五)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江门市纸箱厂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层、治理层的责任。(六)按本约定书的条款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1(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报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八)甲方根据本次项目的需要恰当地使用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报告中存在的错误、遗漏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九)除法律法规规定或符合本合同使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本次股权转让的监管机构、交易平台、甲方聘请的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与本次交易直接相关的专业中介机构披露)或双方另有约定之外,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成果报告、报告的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或无关第三方。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依照甲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材料,及时组织相关的专职人员做好调查工作。审计方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二)配合甲方本次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甲方。(三)自纸箱厂交付所有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初稿;自纸箱厂交付所有乙方要求提供的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与甲方交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报告(因甲方原因延迟提交资料、配合工作的,则期限相应延长,如有特殊情形双方可协商适当延长)。(四)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和纸箱厂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项目收费2备注:上述可行性研究服务费不包含专家评审费用。若项目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会,相关费用将根据评审级别、专家人数等因素另行报价和结算。(四)乙方提交报告初稿之日起,甲方应在3个月内对报告初稿内容进行审阅确认,并书面通知乙方出具正式报告。若甲方在上述3个月期限届满后仍未书面通知乙方出具正式报告的,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并同意报告初稿的全部内容,乙方可据此直接出具正式报告,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的约定支付余下款项。此情形不视为乙方逾期交付。(五)以上价款均为增值税价税合计金额。甲方支付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六)银行账号:开户名称: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五、审计报告的用途及分发和使用的限制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审计报告壹式5份,乙方向甲方出具书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壹式5份,供甲方为上述委托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报告或超出合理范围使用报告(具体参照本合同约定用途)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六、约定事项的变更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约定书中的工作范围、时间要求、业务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3七、违约责任(一)如因甲方原因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纠正的,导致乙方无法开展工作,连续时间逾1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已完成工作对应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纸箱厂原因,不应视为本条所述的甲方原因。(二)乙方无故逾期提交正式的书面审计报告,每逾期一天按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无故逾期超过1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约定书,并要求乙方按服务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三)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不能履行约定事项时,另一方可以解除本约定,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若乙方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或《股权转让行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存在重大错漏、违反相关专业准则,或未能达到本约定书第一条约定的服务目的,导致甲方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修改重做。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九、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本约定书壹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保密、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等条款的效力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其他条款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十、通知与送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挂号信、专人递送)送达以下地址。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及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以下地1.4址同时作为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甲方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钓台路60号(二轻大厦)乙方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三层1313室十一、签约地点:江门市L甲方:江门市信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江门市信城众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盖章)授权代表:十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2日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纸箱厂股权专项审计可研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