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绿化美化提升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绿化美化提升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德庆县马圩镇荣村村民委员会2026)



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2260071706352506030542

项目业主:

德庆县马圩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合同编号:

4412260071706352506030542

合同总金额:

¥4,3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16日

服务内容:

对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内容为道路美化铺装、特色景墙、景石安装、绿化美化、围墙彩绘、活动设施安装等。

合同附件

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监理合同.pdf

德庆县马圩镇人民政府 2026-02-28

合同编号:GD202501-JL14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委托人:德庆县马圩镇荣村村民委员会监理人: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6月16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德庆县马圩镇荣村村民委员会监理人(全称):虫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德庆县马圩镇3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4工程建安费:329530.82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通用条件;3专用条件;4附录,即附录A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资料5.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候梅华,身份证号码:******************,注册号:52002462。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含税):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仟贰佰玖拾伍元叁角(¥3295.3),最终以德庆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价为计费额。1.监理酬金:工程计费额为德庆县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价,计费率为1%,监理服务收费=329530.82元×1%=¥3295.3元)。1第二部分通通用条件略,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按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顺序执行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及内容包括:对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监督及合同管理。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国家规范与政策性文件,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双方约定的条款。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肇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委托人需求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代表委托人对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管理工作。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提供监理工程的质量、进度、合同、监理情况等报告,并有义务向业主单位提出合理、经35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5.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2变更5.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5.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6.争议解决6.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德庆县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6.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6.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5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项目地址:德庆县马圩镇建设单位(甲方):德庆县马圩镇荣村村民委员会监理单位(乙方):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广东省、肇庆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该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7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德庆县马圩镇荣村村民委员会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人刻条乙方代表人:2025年6月16日7025年6月16日9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ZQ2506120670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受德庆县马圩镇人民政府委托,荣村村委会典型村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码:441226007170635250603054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肆仟叁佰圆整(¥4,300.00元)。服务时限为:无。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德庆县马圩镇人民政府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德庆县马圩镇人民政府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hVh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美化提升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绿化美化提升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绿化美化提升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