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献整理加工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26)
一、合同编号:11N4250295382026401
二、合同名称: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16142903-00298247
四、项目名称: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地址:淮海中路1555号
联系方式:021-64455555
供应商(乙方):上海野果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言琳(女)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4幢部分
联系方式:1660194364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344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合同期内完成东馆馆内各类文献在场馆相应区域的验收、整理、上架、读架、捆扎、搬运等招标方指定的工作。服务要求:合同期内完成东馆馆内各类文献在场馆相应区域的验收、整理、上架、读架、捆扎、搬运等招标方指定的工作。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等标准执行
2.合同金额(元):
344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项目的合同(11N4250295382026401).pdf
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项目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295382026401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地址:淮海中路1555号邮政编码:电话:021-64455555传真:021-64455555联系人:综合业务处乙方:上海野果岛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4幢部分邮政编号:电话:16601943646传真:联系人:张言琳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宝山支行账号:3100666030130052041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条件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海图书馆东馆馆内文献整理加工业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叁佰肆拾肆万贰仟元整整(¥3442000),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中,甲方(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服务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本服务管理达到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以及在服务管理方案中具体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各项工作未达到服务所承诺的标准和要求,须整改达标后才能支付当期的服务费用。如两次整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质量保证期:一年6、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编制的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2)对乙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有权建议整改,对不称职人员可以要求乙方更换。(3)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包括办公用房、设备工具库房(含相关工具、物料)、员工更衣及休息场所等设施和涉及本项目服务所需的资料等。为乙方的服务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4)按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按时支付服务费用。(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2)保证从事本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3)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服务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应移交的有关各项设施和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6)如乙方无法在规定时间,即服务期限前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的,甲方有权选择1、合同继续履行,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延迟交付的月*合同总金额的10%,未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2、终止合同,甲方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因此所产生的花费应由乙方承担。7、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60%,中标方收到价款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2026年9月中旬支付至合同价的90%;(3)2026年10月中旬支付至合同价的100%;(4)合同履约完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后,返还履约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金额的5%。9、反商业贿赂条款:(1)甲、乙双方都同意坚决拒绝商业索贿、行贿及其他任何之不正当商业行为。(2)乙方为购买或销售商品或服务,采用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假借馈赠、回扣、退佣、佣金、招待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员工的财物)或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就业安排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贿赂甲方员工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商业贿赂。(3)乙方对甲方员工实施商业贿赂的任何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及承担任何责任或支付任何赔偿。(4)若甲方任何员工要求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人事部门予以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予以公正处理,并为举报方保密。10、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11、其他补充条款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本次招标为一招三年首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若供应商按照合同严格履约,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反之,则不再续签。一年合同期满,若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发生需求取消,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乙方(签章控件):法定代表人:张言琳(女)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献整理加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