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2026)



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014A_001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000000202602000014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威海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0631-5710559
供应商(乙方):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经区乐天世纪城乐天双子座2号B座16013室
联系方式:139548852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餐饮服务
*
1
30
3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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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支付合同(预付款).pdf

支付合同(1,预付款)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合同编号:SDGP371000000202602000014A_001_001计划编号:37100000050600120260002采购人: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供应商: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达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采购人(全称):威海职业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供应商(全称):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书3、SDGP371000000202502000032招标文件4、乙方的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合同各方必须予以遵守执行。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甲方教职工餐厅提供的餐饮服务1宗。三、价款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总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元,其中午餐单价为15.7元/人/餐,结算时按实际的午餐就餐人数,据实结算合同价款。本合同支付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项目预付款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四、质量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餐厅厨房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2.乙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标准及学院相关规定,5S、4D、ISO22000、HACCP等管理体系。杜绝一切食品及消防安全隐患。3.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应严格按照SDGP371000000202502000032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服务。五、实施地点及甲方联系方式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刘乐森联系电话:0631-5700128六、服务期限2026年3月10日-2027年3月9日。七、验收1.每月服务期结束,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验收严格按照鲁财采〔2021〕25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执行。2.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八、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同时财政资金下达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先行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后续支付金额分12期按月结算。第1-2期支付额分别为甲方先依据中标午餐单价*当月就餐人数核算出应付金额减掉已付预付款总额的二分之一;第3-12期支付额为甲方先依据中标午餐单价*当月就餐人数核算出应付金额。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甲方将当月款项的结算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价款。项目验收合格为本合同价款支付的必备条件,未能通过验收的,甲方不予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返还。4.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开户名称: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新威支行开户账号:08200201080000000359联系人:谢华联系电话:400-630-8856九、各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检验检疫、饭菜质量及价格、成本控制、服务水平、能源消耗等日常业务进行监督和考核。2.当甲方发现服务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调换。3.为乙方提供符合经营条件的场所、餐桌椅、厨房设备、餐厅用具、餐具等必要条件;负责餐厅场地及设备设施的更换与大型维修。4.监督乙方搞好健康体检和岗位培训,协助办理相关的各种证件。5.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乙方权利和义务:1.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并执行甲方决议。3.派驻的服务人员应当符合《劳动法》的具体规定,具体岗位及人员配备、工资等要向甲方备案,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合同期内出现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解决。4.负责对其服务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并搞好岗位培训及安全教育。提高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卫生观念,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教育服务人员不发生违纪行为,不与用餐人员发生矛盾。乙方负责加强对员工各项安全教育。5.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场所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6.爱护建筑物及甲方为其配备的各种设施设备,如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及时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注意节水、节电。7.员工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服务期满后向甲方交接设施设备。9.主管以上人员发生岗位更换或调动,乙方须报告甲方并经甲方同意。10.乙方应为服务人员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并对服务人员工伤事故及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对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承担责任。11.乙方负责餐厅的运营及管理,负责采购食品原材料,为学院教职工按就餐标准提供用餐服务,全年无休。乙方自行负担餐厅运营的费用,包含人工成本费、水电燃气等能源费、食品原材料费、低值易耗品费、税费、卫生劳保费、管理成本、保险费、设施的日常简单维护维修费用(单次500元以下的维修)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经营费用。十、服务承诺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在响应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乙方承诺以安全文明为基础,以服务质量为中心,加强日常服务规范化管理,安全、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健康、环保的完成服务任务。3.乙方负责办理餐厅相关执照手续;承诺提供餐品花样丰富、口味稳定。4.乙方承诺给本项目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0万,在合作经期间为全体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或团体意外险。经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管理事故与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发生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除对甲方进行赔付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5.乙方设置窗口公示公司监督服务电话:400-630-8856,接到投诉马上处理并承诺30分钟内解决问题。6.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服务内容及承诺。十一、变更、修改和转让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服务期限、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二、合同解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而应解除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十三、违约赔偿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威海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六、签约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甲方:威海职业学院乙方:威海每餐美厨餐(威海市技术学院),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附件:序号内容数量(人)午餐单价(元/人)总价(元)12026年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预付款)-15.7300000本表总计300000投标人:威海每餐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职工餐厅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