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宣传材料制作 条幅 展板采购合同公告(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3-FW2026-09902
二、合同名称:镇残联宣传材料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3-FW2026-09902
四、项目名称:镇残联宣传材料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796712383
供应商(乙方): 泰兴市腾翔广告工作室
联系方式: 1805269703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残联宣传材料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1283-FW2026-09902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200.0
项目地点: 泰兴市古溪镇
采购单位: 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姓名: 成峰
联系电话: 18796712383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00.0
3.履行时间(期限): 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3 10:44
镇残联宣传材料制作合同.pdf
广告制作合作协议甲方:泰兴市古溪镇人民政府乙方:泰兴市腾翔广告工作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服务(制作)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服务项目及时间1、经过甲方前期实地考察,甲方选取乙方为其广告制作合作伙伴。2、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设计、制作、设计排版等服务。二、广告制作费价款1、制作宣传条展板、条幅。2、广告制作费总金额为贰佰元整(¥200.00)三、质量管理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2、需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经甲方先确定,乙方再下单制作。若是因乙方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在广告制作及物料的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生效。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净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甲芳:2026.2乙方:残联爱耳日清单序号项目单价规格数量单位小计备注1条幅404米1条40古溪镇残疾人之家安全主题教育活动2条幅404米1条40书香浸润心灵阅读传递温暖--古溪镇残疾人读书活动3展板4060*90cm2块80爱耳宣传4展板4060*90cm1块40元宵节活动宣传合计200口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联宣传材料制作 条幅 展板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