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试剂采购合同公告(淮北市人民医院2026)
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BCG-H25220-SHDL-1-4-1第-1次
二、合同名称: 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BCG-H25220-SHDL-1-4
四、项目名称: 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淮北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
联系方式: 0561-3055156
供应商(乙方): 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
联系方式: 188564498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前白蛋白(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400T/盒
主要标的数量: 500人份
主要标的单价: 1.598元
合同金额: 1,246,853.8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年,淮北市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收履约保证金声明.pdf
免收履约保证金.pdf
政府采购合同-01包生化试剂四次-安徽汇致生物(1).pdf
政府采购合同-01包生化试剂四次-安徽汇致生物(1).doc
免收履约保证金声明致:淮北市人民医院我公司就参与淮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项目编号:HBCG-H25220-SHDL-1-4)进行声明:根据公开招标要求,本项目免收约保证金。特此声明。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任并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3月03日式30.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1.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开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32.1代理费用(1)金额:口免收口定额收取:人民币元按下列标准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收费标准的90%收取(中标金额30万(含30万)以下实行固定收费3000元,特别小额10万元以下按固定费用1000元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项目编号:HBCG-H25220-SHDL-1-4(代理公司: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BCG-H25220-SHDL-1-4甲方(采购人):淮北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3月03日1/23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2/2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淮北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采购项目编号:HBCG-H25220-SHDL-1-4(2)采购计划编号:FS34060120250338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附件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3/23(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4/23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246853.80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捌角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采购人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付价款,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完成支付.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备注:1、所有消耗品(如校准品、质控品、电极、灯泡、比色杯、样本针、试剂针、搅拌棒、缓冲液、清洗液、分析吸头、分析杯等)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此部分费用供应商可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后期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所有项目均需可供检测的仪器,仪器与LIS双向通讯。免费提供仪器安装时需要的配套基础服务,如与LIS系统连接,可能需要的UPS电源等。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3月03日,完成日期:2027年03月02日,共1年。(2)履约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5/23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淮北市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1、检验试剂的及时、准确、运输温度控制、安全送达并确保试剂的质量及参数、数量等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提供2024年室间质评能力报告和3家同级医院2024年室间质里评价报告通过率不低于95%;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的配套仪器、设备性能不低于(或优于)采购人现有仪器、设备性能且是新仪器、新设备。4、若履约过程中发现供货的试剂和设备参数与投标所提供的试剂和设备参数不一致,甲方有权退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进行违约处罚且解除合同。(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6/23(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3月03日合同订立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7/23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李玮莉拥有者性别女住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住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联系人武老师联系人李昕联系电话0561-3055156联系电话18856449816通信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邮政编码235000邮政编码230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x18856449816.@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600485484583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NGQKF0D开户名称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合肥滨湖科创支行银行账号551907551310201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8/2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9/23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10/23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11/23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23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3/23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14/23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15/23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2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协助实验室ISO15189认可。2、若因耗材、试剂的使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相关设备故障,投标人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仪器无法使用时提供备用设备;所有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冷链运输,运输过程中控制好试剂温度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所供产品验收时至少留有产品80%有效期,并负责在产品失效前进行调换。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若产品出现上述问题,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应急故障时,提供售后应急服务响应4小时到场或在线远程服务能力。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采购人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付价款,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完成支付。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备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淮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合同订立地点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耗材试剂等有政策要求的产品必须是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挂网产品,同品种产品既在交易目录又在备案目录的,仅选择交易目录产品;交易目录不低于总量的85%,备案目录不高于总量的15%,中标人对平台内产品应依法依规按中标价进行网采上报,有政策要求的产品应满足“两票制”等规定。可收费耗材、试剂或相关检测项目需提供医保编码及该项目安徽省医保收费码。2、需提供所中标耗材及其他政策规定产品的完整授权,30日完成耗材及其他政策规定产品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配送关系的建立;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相关产品的“两票制”政策;采购人对耗材实行零库存管理,中标人按需备货,待采购人使用并记账完毕后,中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量开具发票。若中标人无法按规定完成上述事项,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其中国产普通耗材无完整授权的,需提供免除采购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售后承诺)的声明,且一旦出现争议,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采购期内因政策或上级部门管理规定变化,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中标人须确保供货均为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否则产品不予进场,结算时不予计量。4、清单中年预计使用量为采购人预估在供货期限内的年采购数量,采购人有权对“清单”中列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与中标人的货款结算以实际配送的合格产品数量为准。履约期间产品单价均不调整。若履约期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内如遇国家、省、市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执行。5、中标人是本次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单位,所配送的产品必须保证从合法、正规的采购渠道,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合格报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必须退货或换货,如因中标人所配送产品造成患者安全事故、医疗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若产品出现上述问题,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应急故障时,提供售后应急服务响应4小时到场或在线远程服务能力。附件:01包试剂价格表类别序号试剂名称数量(年预估量)试剂投标报价(元/人份)投标报价合计(元)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11前白蛋白(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5001.5987994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TP1000000.36360007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白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LB1000000.052552506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BILT1000000.12661266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BILD1000000.5353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IFCC法)ALT1000000.0903903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ST1000000.0963963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γ-谷氨酰转肽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1000000.87870001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8法)GGT1000000.87870001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9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LP1000000.646400010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0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500000.40820400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1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0.8800006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2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法)220000.864419016.81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3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03.714800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4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550000.155002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5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0.351750021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6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500000.67335008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7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2.34117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8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2.98149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9载脂蛋白A1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60000.9758201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0载脂蛋白B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60000.9657601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1脂蛋白(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400001.41564004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2游离脂肪酸检测试剂盒NEFA(酶法)50002.4120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3电解质(钾、钠、氯)检测,试剂由电解质参比液、电解质内标液、样本稀释液组成(电极法)600000.530000电解质参比液:500ml/盒;电解质内表液:2L/盒;样本稀释液:2×2L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4钙检测试剂盒(比色法)200000.07140022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5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11000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6磷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066006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7免疫球蛋白A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8免疫球蛋白M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9补体C3c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0补体C4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1κ轻链检测试剂盒30004.8144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2λ轻链检测试剂盒30004.8144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3抗链球菌溶血素O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3.981592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2.881152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5α-淀粉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15000.911365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6脂肪酶(LIP)测定试剂盒(酶法)18001.212178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7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10000.99006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8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Fe(IRON2)15000.3450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9铁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6.5975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0转铁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1.86279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41可溶性转铁蛋白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460002×15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2不饱和铁结合力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5000.649602×30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3铜蓝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2.8142151×15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4血清淀粉样蛋白A(SA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5005.98299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5血氨检测试剂盒5003.61800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4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2003.570025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7β-羟丁酸测定试剂盒5001.1658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8结合珠蛋白测定试剂盒5001.989901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9免疫球蛋白G4测定试剂盒(IgG4)100011.981198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微量元素检测(微量元素检测项目能满足但不限于锌、铜、铅等国家室间质评项目即可,对硒、碘、锰、汞等项目不作硬性评价要求)5003.88(按5项/人份)9700铜、锌、钙、镁、铁:1.20mLx50支/盒、0.60mLx50支/盒、0.90mLx50支/盒;铅、镉:0.36mLx50支/盒。北京博晖/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糖化血红蛋白检测100009.9990001000测试/盒杭州惠中/杭州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医保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中选安徽省集中带量目录的,需按照要求完成上轮报量任务(优先使用上轮报量约12个检测项目),待任务完成后再启动新一轮报量。合计总报价(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圆捌角整;小写(元):1246853.8数量金额为预估,期限一年,最终据实结算。23/23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项目编号:HBCG-H25220-SHDL-1-4(代理公司: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编号:HBCG-H25220-SHDL-1-4甲方(采购人):淮北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人):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3月03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淮北市人民医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淮北市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货物采购项目(生化类、发光类)01包四次采购项目编号:HBCG-H25220-SHDL-1-4(2)采购计划编号:FS34060120250338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附件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þ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þ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þ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þ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þ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þ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þ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þ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þ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þ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þ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246853.80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元捌角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þ分期付款:采购人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付价款,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完成支付.¨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备注:1、所有消耗品(如校准品、质控品、电极、灯泡、比色杯、样本针、试剂针、搅拌棒、缓冲液、清洗液、分析吸头、分析杯等)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此部分费用供应商可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单独报价,后期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所有项目均需可供检测的仪器,仪器与LIS双向通讯。免费提供仪器安装时需要的配套基础服务,如与LIS系统连接,可能需要的UPS电源等。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3月03日,完成日期:2027年03月02日,共1年。(2)履约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þ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þ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淮北市人民医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þ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þ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þ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þ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1、检验试剂的及时、准确、运输温度控制、安全送达并确保试剂的质量及参数、数量等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提供2024年室间质评能力报告和3家同级医院2024年室间质里评价报告通过率不低于95%;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的配套仪器、设备性能不低于(或优于)采购人现有仪器、设备性能且是新仪器、新设备。4、若履约过程中发现供货的试剂和设备参数与投标所提供的试剂和设备参数不一致,甲方有权退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进行违约处罚且解除合同。(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þ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3月03日合同订立地点:淮北市人民医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李玮莉拥有者性别女住 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住 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联 系 人武老师联 系 人李昕联系电话0561-3055156联系电话18856449816通信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宁山路2号(淮北市人民医院新院区)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大仓坊路交口联东U谷医疗大健康产业园5栋三层A301-303室邮政编码235000邮政编码230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Lx18856449816.@163.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600485484583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8NGQKF0D开户名称安徽汇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合肥滨湖科创支行银行账号 551907551310201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协助实验室ISO15189认可。2、若因耗材、试剂的使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相关设备故障,投标人应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仪器无法使用时提供备用设备;所有产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冷链运输,运输过程中控制好试剂温度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所供产品验收时至少留有产品80%有效期,并负责 在产品失效前进行调换。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若产品出现上述问题,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 决问题。应急故障时,提供售后应急服务响应4小时到场或在线远程服务能力。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采购人按每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支付价款,采购人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规发票、验收报告及其他完整报账资料后根据财务规定向乙方完成支付。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备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 淮北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合同订立地点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耗材试剂等有政策要求的产品必须是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挂网产品,同品种产品既在交易目录又在备案目录的,仅选择交易目录产品;交易目录不低于总量的85%,备案目录不高于总量的15%,中标人对平台内产品应依法依规按中标价进行网采上报,有政策要求的产品应满足“两票制”等规定。可收费耗材、试剂或相关检测项目需提供医保编码及该项目安徽省医保收费码。2、需提供所中标耗材及其他政策规定产品的完整授权,30日完成耗材及其他政策规定产品在“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线上采购配送关系的建立;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相关产品的“两票制”政策;采购人对耗材实行零库存管理,中标人按需备货,待采购人使用并记账完毕后,中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量开具发票。若中标人无法按规定完成上述事项,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其中国产普通耗材无完整授权的,需提供免除采购人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售后承诺)的声明,且一旦出现争议,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采购期内因政策或上级部门管理规定变化,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3、中标人须确保供货均为未使用过的全新产品,否则产品不予进场,结算时不予计量。4、清单中年预计使用量为采购人预估在供货期限内的年采购数量,采购人有权对“清单”中列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与中标人的货款结算以实际配送的合格产品数量为准。履约期间产品单价均不调整。若履约期内如遇国家、省、市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医保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执行。5、中标人是本次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单位,所配送的产品必须保证从合法、正规的采购渠道,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性,破损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检测合格报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必须退货或换货,如因中标人所配送产品造成患者安全事故、医疗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若产品出现上述问题,中标人需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应急故障时,提供售后应急服务响应4小时到场或在线远程服务能力。附件:01包试剂价格表类别序号试剂名称数量(年预估量)试剂投标报价(元/人份)投标报价合计(元)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11前白蛋白(P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5001.5987994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总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TP1000000.36360007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白蛋白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LB1000000.0525 52506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总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BILT1000000.1266 1266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直接胆红素检测试剂盒(重氮法)BILD1000000.5353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IFCC 法)ALT1000000.0903 903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ST1000000.0963 96308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8γ-谷氨酰转肽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GGT1000000.87870001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9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ALP1000000.646400010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0乳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500000.40820400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1胆碱酯酶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0.8800006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2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循环酶法)220000.8644 19016.81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3C 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03.714800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4葡萄糖检测试剂盒(己糖激酶法)550000.155002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5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0.351750021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6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比色法)500000.67335008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7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2.34117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8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500002.9814900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19载脂蛋白 A1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60000.9758201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0载脂蛋白B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60000.9657601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1脂蛋白(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比浊法)400001.41564004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2游离脂肪酸检测试剂盒NEFA(酶法)50002.4120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3电解质(钾、钠、氯)检测,试剂由电解质参比液、电解质内标液、样本稀释液组成(电极法)600000.530000电解质参比液:500ml/盒;电解质内表液:2L/盒;样本稀释液:2×2L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4钙检测试剂盒(比色法)200000.07140022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5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11000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6磷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00000.066006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27免疫球蛋白 A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8免疫球蛋白 M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9补体 C3c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0补体 C4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5003135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1κ轻链检测试剂盒30004.8144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2λ轻链检测试剂盒30004.81440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3抗链球菌溶血素 O 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3.981592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4类风湿因子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40002.881152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5α-淀粉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15000.911365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6脂肪酶(LIP)测定试剂盒(酶法)18001.212178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7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10000.9 9006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38铁检测试剂盒(比色法)Fe(IRON2)15000.345075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39铁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6.5975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0转铁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1.8627905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41可溶性转铁蛋白受体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460002×15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2不饱和铁结合力检测试剂盒(比色法)15000.649602×30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3铜蓝蛋白检测试剂盒(免疫比浊法)15002.8142151×150测试宁波普瑞柏/宁波普瑞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4血清淀粉样蛋白 A(SAA)检测试剂盒(乳胶增强免疫散射比浊法)5005.9829903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5血氨检测试剂盒5003.61800200测试/盒罗氏/罗氏诊断产品(苏州)有限公司14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检测试剂盒2003.570025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7β-羟丁酸测定试剂盒5001.1658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8结合珠蛋白测定试剂盒5001.989901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49免疫球蛋白 G4 测定试剂盒(IgG4)100011.9811980200T/盒广州科方/广州科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1微量元素检测(微量元素检测项目能满足但不限于锌、铜、铅等国家室间质评项目即可,对硒、碘、锰、汞等项目不作硬性评价要求)5003.88(按 5项/人份)9700铜、锌、钙、镁、铁:1.20mLx50 支/盒、0.60mLx50 支/盒、0.90mLx50 支/盒;铅、镉:0.36mLx50支/盒。北京博晖/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糖化血红蛋白检测100009.9990001000测试/盒杭州惠中/杭州惠中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医保局关于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中选安徽省集中带量目录的,需按照要求完成上轮报量任务(优先使用上轮报量约 12 个检测项目),待任务完成后再启动新一轮报量。合计总报价(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叁圆捌角整; 小写(元):1246853.8数量金额为预估,期限一年,最终据实结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试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