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 食品采购合同公告(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LXZC1172026023-006
二、合同名称: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LXZC1172026023
四、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积石山县教育局
地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
联系方式:0930-7760684
供应商(乙方):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52140022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食用油(第六包)
1(批)
¥428,928.50
¥428,928.5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428,928.5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3日至2027年03月02日
履约地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ygz006第六包(食用油).pdf
积石山县教育局
2026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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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z006第六包(食用油).pdf
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购销合同(食用油)合同编号:LXZC1172026023-006需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供方: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26年3月3日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购销合同根据“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文件编号:LXZC1172026023】的招标结果,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需方)与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LXZC1172026023-006二、签订地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三、签订时间:2026年3月3日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编号LXZC1172026023】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2.价格解释: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为准。六、合同金额:肆拾贰万捌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428928.5元)七、一般条款: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厂商生产或供应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4.付款方式:各供应商经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与各学校签订三方供货协议;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和供货单据在次月20日前据实结算并完成支付。(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认真履行。6.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7.质量验收:(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2)验收以最终用户的验收为准。投标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第一批次供货,以后至少每两周供货一次(如需方实际需要货物时,供方无条件配送),直至供货结束,并确保采购人(直接使用人)现场验收合格。(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2.交货地点:积石山县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全县寄宿制中小学、公(民)办独立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3.验收单位:收货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4.监督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九、经济责任:(一)供方责任(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5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5)供方提供的货物因食用者食用后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相关法律责任。(6)供方必须配送已中标的货物,不得随意变动货物,配送过程中出现货物与中标物品不一致的收货方有权拒收,供方尽快换货(已中标货物)配送,不配合的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与需方协商,需方同意后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可更换配送货物。(7)供方无条件提供供应商资质、货物检测报告、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二)需方责任需方或接收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十、合同解释: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贰份,供方壹份,积石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供方(章):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经济开发区电话:18189303339邮编:731800需方(章):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地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电话:0930-7760684邮编:7317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3日代理机构:甘肃鼎硕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日期:2026年3月3日供货一览表第六包六、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项目编号:LXZC1172026023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食用油艾米尔10L/桶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999514.3428928.50田家炳中学、移民中学、高关中学、礼藏中学、居集中学、银川中学、礼藏镇和平幼儿园、乱藏镇连心幼儿园、银川镇幼儿园、银川镇阳坡幼儿园、中咀岭乡希望幼儿园投标总价合计(大写):肆拾贰万捌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整(小写):428928.50元注:数量仅作为报价参考数量,实际数量以学校实际所需数量为准2、食用油采购数量以实际在校供餐学生数核算为准,单价以中标价为准。价格要求:牛肉面专用粉、馒头专用粉、大米及食用油,自主报价,报价含生产、包装、配送、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价格一次确定后,一学年内不再变更。投标人名称: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胜财(签字或印章)2026年2月25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单位名称)的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用油(标的名称),属于批发、零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1050万元,资产总额为1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2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六包配送表:包号配送学校第六包食用油田家炳中学高关中学移民中学癿藏中学居集中学银川中学癿藏镇和平幼儿园癿藏镇连心幼儿园银川镇幼儿园银川镇阳坡幼儿园中咀岭乡希望幼儿园注:具体以实际配送为主。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购销合同(食用油)合同编号:LXZC1172026023-006需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供方: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026年3月3日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购销合同根据“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文件编号:LXZC1172026023】的招标结果,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简称需方)与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方)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编号:LXZC1172026023-006二、签订地点: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三、签订时间:2026年3月3日四、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编号LXZC1172026023】投标文件的规定,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品名、生产厂商、规格、数量等信息详见供货一览表。2.价格解释: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五、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一览表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供货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和成交结果表为准。六、合同金额:肆拾贰万捌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428928.5元)七、一般条款:1.供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并为正规厂商生产或供应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由供方负责。2.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责任和费用。3.需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供方负责。4.付款方式:各供应商经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与各学校签订三方供货协议;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和供货单据在次月20日前据实结算并完成支付。(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认真履行。6.违约责任:供方应依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货,如不能,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由供方负责。7.质量验收:(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对货物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2)验收以最终用户的验收为准。投标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八、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验收单位:1.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完成第一批次供货,以后至少每两周供货一次(如需方实际需要货物时,供方无条件配送),直至供货结束,并确保采购人(直接使用人)现场验收合格。(具体供货时间和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2.交货地点:积石山县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全县寄宿制中小学、公(民)办独立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3.验收单位:收货校(园)及校外培训机构4.监督单位: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九、经济责任:(一)供方责任(1)供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向需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2)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供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供应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物价款总值的5‰向需方偿付违约金。(3)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5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4)供方提供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尺寸大小负责包换,不视为质量问题)货物超过本合同总量的10%时,视为整批货物不合格。(5)供方提供的货物因食用者食用后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相关法律责任。(6)供方必须配送已中标的货物,不得随意变动货物,配送过程中出现货物与中标物品不一致的收货方有权拒收,供方尽快换货(已中标货物)配送,不配合的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与需方协商,需方同意后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可更换配送货物。(7)供方无条件提供供应商资质、货物检测报告、供货凭证等相关资料。(二)需方责任需方或接收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十、合同解释: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一、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解决。十二、其它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贰份,供方壹份,积石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供方(章):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县经济开发区电话:18189303339邮编:731800需方(章):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地址: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滩镇花园路2号电话:0930-7760684邮编:7317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3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3日代理机构:甘肃鼎硕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签字日期:2026年3月3日供货一览表第六包六、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项目编号:LXZC1172026023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食用油艾米尔10L/桶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2999514.3428928.50田家炳中学、移民中学、高关中学、礼藏中学、居集中学、银川中学、礼藏镇和平幼儿园、乱藏镇连心幼儿园、银川镇幼儿园、银川镇阳坡幼儿园、中咀岭乡希望幼儿园投标总价合计(大写):肆拾贰万捌仟玖佰贰拾捌元伍角整(小写):428928.50元注:数量仅作为报价参考数量,实际数量以学校实际所需数量为准2、食用油采购数量以实际在校供餐学生数核算为准,单价以中标价为准。价格要求:牛肉面专用粉、馒头专用粉、大米及食用油,自主报价,报价含生产、包装、配送、抽检和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价格一次确定后,一学年内不再变更。投标人名称: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胜财(签字或印章)2026年2月25日九、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教育局(单位名称)的积石山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第六包)(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食用油(标的名称),属于批发、零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7人,营业收入为1050万元,资产总额为1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临夏州安多益盛清真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2月2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六包配送表:包号配送学校第六包食用油田家炳中学高关中学移民中学癿藏中学居集中学银川中学癿藏镇和平幼儿园癿藏镇连心幼儿园银川镇幼儿园银川镇阳坡幼儿园中咀岭乡希望幼儿园注:具体以实际配送为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用油 食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