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6)
一、合同编号:BTZCXTS-C-F-260002-HT-2665785
二、合同名称:2026年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BTZCXTS-C-F-260002
四、项目名称:2026年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稀土高新区青工路8号
联系方式:5102097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市第六中心院内翰林公寓-117-1
联系方式:159494808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6年警官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1,300,000.00
¥1,300,000.00
【无】
合同金额: 1,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26年食材服务合同.pdf
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年03月03日
食品采购供货合同甲方(采购方):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乙方(供货方):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中标金额13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供货金额达到130万元。(本合同约定的食材供应时间以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首次正式发起食材供应要求的实际日期算起。)二、付款方式:甲方分十二期付于乙方,月结,乙方供货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7.5%,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价格为准。结算时乙方必须提供正规销售发票。三、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品。四、乙方必须是经营、生产相关类食品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将本单位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送货人健康证等证件原件送甲方查验,将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由甲方备案。五、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所有食品必须是近期生产,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所有的食品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一经发现不合格食品流入餐厅,除全部退货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六、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要求,不允许购买无资质小商贩的食品,所有食品应选择认知度较高的大型专业生产厂家,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食品必须选择“QS”认证食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退货赔偿要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不包括后厨操作原因),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七、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句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件和检测报告等一切合格证明文件。八、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九、对不容易购买的食品,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调换十、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餐厅厨师长、验收员、库管员等人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十一、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餐厅对乙方有三次及以上书面投诉,并经甲方核实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供货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如乙方在供货以虚报、欺骗等不良手段为甲方供货,经甲方发现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遇有政府采购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时,要求甲方停止与乙方供货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三)遇有单位食堂政策调整,单位不适合统一采购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二、此协议只表明甲乙双方商定的供需关系,不代表甲方只能采购乙方的货物。十三、乙方应自觉遵守包头市高新公安分局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统一管理。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由包头市仲裁委进行仲裁。十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包头市公安局稀土高新乙方(盖章):内蒙古明盛商贸有限公司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地址·高新区青工南路地址:昆区包六中院内翰林公寓1171电话:电话:15949480845联系人:联系人:浪五耑茅日期:2226年3月1日日期:202年3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