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 灌溉沟渠建设 挡土墙建设 生产道路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2026)
合同编号:
4532528HT2026000830101
合同名称:
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合同
项目编号:
4532528JH202600083
项目名称:
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采购人(甲方):
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
云南新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合同金额:
1996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5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4
代理机构:
云南和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90944
中标、成交公告:
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4532528HT2026000830101招标编号:YNHM-2026010·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合同书签订地点: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云南省财政厅制第1页甲方(采购人公章)名元阳具新街镇入民府地:光阳县新街精人民府11:06249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3-3032077签订日期:2026年3月4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新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和平2期Q-(3)-9地块邮编:6611991琛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峰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2026年3月4日第2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新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多依树村委会、胜村村委会、爱春村委会)工程内容:基础设施心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元农领复(2026)5号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内容表项目名称: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包工包料)综合价格(元)备注1灌溉沟渠建设m350045015750002挡土墙建设m5504002200003田间生产道路建设m500402201000总价(元)1996000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6年3月5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5日第3页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玖拾玖万陆仟元整¥:1996000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工程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要求。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第4页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双方约定纟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肆份,正本发包人、承包人各持贰份。街镇国1(公章承包人:(公章)发包:01040205113法定代表天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签字)(签字)统一信用代码:11532528734290457R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6MA6DGFM24W地址:新街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和平2期Q-(3)-9地块邮政编码:662410邮政编码:661199;电话:0873-3032077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新街农商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账号:380002508332012账号:873900342210601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4日第5页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书面协议等。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l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200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财建(2004)369号文等国家及云南省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条例。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及云南省现行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及有关配套文-件执行。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工程开工前7天内,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二套。X1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的姓名:李春端:发包人现场工作人员姓名:段凌云。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现场负责人;第6页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代表发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内。2.3由发包人履行的其它义务:在施工方进场前施工现场应具备“三通一平”条件。2.4关于解决本工程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机制保证:鉴于现阶段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数量较少,若本工程使用零散用工行为,视为承包人直接用工,承包人必须依法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承包人非法用工侵犯农民工权益,农民工的劳动生活条件没有得到依法保障的,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任何款项,并有权直接支付相应开支,且承包人不能因此而停止工程的施工。如出现克扣拖欠工资,农民工上访事件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2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5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建设2.6分包2.6.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得分包。3.工程质量3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4.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1安全文明施工4.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4.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第7页(JGJ146-2004)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若文明不达标,自愿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5000元;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做到料净场清,若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清理,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5.工期和进度5.1开工5.1.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按相关要求和约定自行准备。5.2工期延误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按人民币500元/天收取违约金。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6.材料与设备6.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并经建设单位验收后方可使用。对材料和建材制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证书和产品材料清单,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订货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7.变更7.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项目以发包人、承包人现场共同签证为准。8.价格调整8.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9.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8页9.1合同价格形式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变动引起的综合单价变化的风险;②市场主要材料价格波动±10%以内的风险;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若因本工程实际发生内容与工程量清单相比有变化,按以下原则确定综合单价: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执行;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合同已有综合单价执行;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2范、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及有关配套文件执行。10.预付款10.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第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合同签订后,先预付30%预付款,其余部分按工程进度进行拨付,进度款原则上拨付不超过总价80%;竣工验收后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并且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支付到100%;工程款支付完后,收缴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施工方必须确保项目按施工计划进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无故停工七天以上时,甲方可强制终止合同。<11.缺陷责任期与保修L11.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1.2保修11.2.1保修责任第9页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2.违约12.1发包人违约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12.2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除返工达到合格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违约金。1若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至少10000元/次的违约金。②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对工程保修,不负责保修的,相应比例保修金将不予退还。其它执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1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12.4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不可抗力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4.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采用和解方式,解决不成时,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10页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元阳县新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新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新街镇爱春片区哈尼梯田田间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通用条款第34条、第39条执行。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第11页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3、装修工程为1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1年;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工程的相关通用条款执行。正常使用的自然出现问题按保修内容保修,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人为造成的损坏均不在保修范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3%第12页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额为59880元。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0。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金不计利息,一年期满全部付清。Y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薯,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江是发、发包人(公章)(公章)承包火法定代表天法定代表人1K2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信用代码:11532528734290457R(签字)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6MA6DGFM24W地址:新街镇人民政府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和平2期Q-(3)-9地块邮政编码:662410邮政编码:661199电话:0873-3032077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新街农商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账号:3800025083320122026年3月4日账号:8739003422106012026年3月4日第1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及灌溉水渠建设 灌溉沟渠建设 挡土墙建设 生产道路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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