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编制水源采购合同公告(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2026)
一、采购人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21101000027173363
五、合同编号:11N4581283992026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医院水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土壤、固体废物、辐射、污染源、公共卫生、有及无组织废气等委托类项目及企事业单位信息平台填报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17100
17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艾斯开尔·阿卜来提
联系电话:15599856636
传真:/
地址:叶城县喀和东路2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叶城维吾尔医医院合同17100元.pdf
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HJjC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环保管家项目委托方(甲方):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受托方(乙方):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1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荐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HJjC“无”等字样。六、合同条款中带“□”的内容,为选择性条款,请在选定内容后面的“□”中打“√”或打“×”。七、对于合同有关条款,签约方需约定更多内容,可另行附页。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出具有效的委托证明。九、通过中介机构签订本合同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2委托方(甲方):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项目负责人/委托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叶城县喀格勒克镇昆仑大道160号院受托方(乙方):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大富联系方式:13899128921项目负责人/委托人:高嘉晨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联系方式:13550254074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环保管家项目并支付报酬。签约双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要求、费用支受托方(乙方):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HJjC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3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的技术类型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选定内容后面的“□”中打“√备注说明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选定内容后面的“□”中打“√”备注说明1监测国家重点功能区县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6规划、调查类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水质检测项目□编制社会稳定性分析、评估报告□环评施工期环境监测□编制防洪(洪水)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施工期环境监测□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2环境评价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水源地调整、划分报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水源地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编制水源地保护规划报告□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水资源调查报告□监测□编制规划类项目报告□验收□规划类项目监测报告□4排污许可办理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调查及监测□排污许可申报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环保管家(例行监测、执行报告填报、自治区污染源平台数据填报、环境统计平台填报、一企一档环保台账指导)☑污染纠纷仲裁监测□5验收编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书□7监理环境监理□在线设备比对验收□----------HJjC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4第二条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的内容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编制: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环保管家项目环境监测报告。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jC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的相关资料、信息等,包括方案、技术要求相关的文件。(2)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所需工况、场地、设施、安全条件和其他条件的相关资料。(3)提供满足正常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工作条件的时间要求。HJ(4)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或进行监测服务取样期间,甲方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及点位确认等工作。(5)乙方的样品保存期为三天,甲方如无特殊要求,乙方可自行处理。(6)乙方应在现场勘察后,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若因甲方无法完成整改或因整改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乙方无法在约定时间完成本项目,与乙方无关。第四条合同完成期限:项目完成期限:2026年1月-2026年2月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一、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17100元,大写:壹万柒仟壹佰元整,含税价,乙方先提供税务发票后甲方依约付款。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5二、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经费给乙方:1、一次总付: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甲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17100元(大写:壹万柒仟壹佰元整)。三、乙方指定付款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账号:65001740100052518847行号:105894000027四、甲方必须将技术服务报酬支付到合同约定第五条第三款中乙方指定付款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技术服务报酬支付给乙方公司员工及其他方,否则因甲方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指定付款账号付款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HJ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乙双方为所提供或取得的技术信息和资料及非正式出版的监测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2、涉密人员范围:双方涉及到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性;4、泄密责任:一旦一方泄密,则泄密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因泄密而引起的法律诉讼费用等。第七条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签字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书面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5日内予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6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变更无效,且擅自变更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时;jC(2)甲方人员不按照本合约条款履行责任时,如资料或样品不能按照乙方要求提供;(3)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技术服务或监测服务而造成甲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时;(4)甲方单方面更改乙方出具的技术服务报告,或对乙方出具的监测报告进行取舍,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HJ(5)甲方由于其提供的方案、技术文件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6)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责任时。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7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保险费、律师代理费等与该签订合同相关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在技术服务合同或监测服务合同执行过程中,报价单和经双方确认的其jC它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HJ甲方:叶城县维吾尔医医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97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1370998xxxxx,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编制水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