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顾问 法律诉讼服务 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26)
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1000375A_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601000375
四、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51765129
供应商(乙方):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55层
联系方式:135054111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法律诉讼服务
法律服务
1
3.5
3.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市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政采合同(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601000375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21002420260002采购人: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供应商: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供应商(全称):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2.服务地点:济南市。3.服务内容和范围:☑日常法律服务。二、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元(¥35,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亓艳蓉律师☑。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35,00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2026年3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月1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中心55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51765129电 话:13105315811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高新支行账号:账号:737701018280000015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1.3服务内容:日常法律服务。具体包括:1.3.1为采购人日常业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1.3.2对采购人专项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1.3.3协助采购人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相关法律事务文书。1.3.4为采购人提供与甲方所属行业及业务相关的行政法律信息、国家和地**策法规信息,为采购人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享受充分的法定权利提供法律帮助。1.3.5就采购人决策前的法律问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就决策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就决策后的法律问题,提出补救方案。1.3.6参与采购人重大业务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根据采购人需要出具相关法律意见。1.3.7协助建立并处理采购人与各业务相关方之间的法律关系。1.3.8协助对采购人知识产权、信息数据资源、专有技术及涉秘事宜的保护和管理。1.3.9代理采购人参与诉讼、调解、仲裁或行政处罚、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1.3.10履行风险监控,对采购人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的违约情形提供催告、谈判、诉讼或仲裁的解决分析方案。1.3.11应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3.12为采购人日常业务提供其他所需法律服务。1.4服务的进度安排:根据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即时提供法律服务。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成立由亓艳蓉律师任负责人的服务组。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责任和义务:2.1.1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1.2清晰地向供应商提出委托顾问事项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目的等。2.1.3及时、详尽地向供应商提供与法律顾问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2.1.4积极配合供应商为完成法律顾问事项应进行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1.5及时答复供应商就提供法律顾问事项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2.1.6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法律顾问费用。2.2供应商责任和义务:2.2.1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律师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律师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律师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律师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视具体情形调整合同第一条所列律师,应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2.2.2积极、负责、及时地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法律顾问事项,依法切实维护采购人利益。2.2.3为采购人提供其法律顾问服务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口头或书面向其通报承办事项的进展及相关情况。2.2.4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事项而获知的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2.2.5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2.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以下各项费用,采购人无需额外另行支付:(1)供应商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所应收取的律师法律服务费用;(2)供应商律师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法律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通讯费、文印费、电传费、邮寄费、餐费,以及律师助理、秘书及其他辅助人员的工资、补助等任何费用(但不包括供应商律师为提供法律服务而支付的国际长途电话或电传费用);(3)供应商律师及律师助理、秘书及其他辅助人员的出差津贴;(4)供应商、供应商律师及律师助理、秘书及其他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应承担的各项税费。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2026年3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3.5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律师代理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处罚、行政听证等司法及行政程序,或者为采购人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者办理其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双方另行签订服务合同。供应商收费标准在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现行标准基础上,给予采购人以最大限度优惠。3.6为采购人利益从事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时所产生的司法或行政部门收取费用、需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如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而由该等机构收取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异地(济南市区之外)出差差旅费(具体包括:住宿费、交通费、异地市内交通费、乘车保险费、航空保险费)且不超出山东省党政机关现行差旅费限额标准,由采购人实报实销。聘请其他专业机构、异地出差,必须事先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本款情形所发生费用,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中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12.4.1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解除时,双方应当及时办理法律顾问事项的交接。因采购人原因解除合同,采购人本年度顾问费用已经支付的不再返还,尚未支付的,供应商有权向采购人追收;因供应商原因解除合同,供应商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12.4.2.无论什么原因解除本合同,均不影响已另行委托的专项法律事务的进行,供应商仍须以同样的勤勉、注意、谨慎、负责的态度完成委托事项,采购人也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律师费用。12.4.3如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按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律师法》第15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53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 法律诉讼服务 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