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
项目编号:441900014-2025-00523

一、合同编号

441900014-2025-00523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项目编号

441900014-2025-00523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
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常乐路26号
联系方式:0769-82320886
供应商(乙方): 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20号907室
联系方式:136324972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1(项)
1,500,000.00
1,500,000.00

合同金额: 1,5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08日至2027年10月07日
履约地点:横沥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
2026年03月05日

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服务合同(合同编号:441900014-2025-00523)甲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乙方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3月4日二零二六年三月甲方: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乙方: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441900014-2025-00523)、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项目项目名称: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441900014-2025-00523二、总体要求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并向乙方提出修改。(2)当发生服务违约时,则甲方有权按约定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中进行扣款。(3)在乙方提供服务时,如乙方故意对甲方的设备造成了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拥有项目相关系统、软件开发版权和著作权等,甲方拥有系统、软件使用权,乙方将根据横沥镇实际情况,开展无人机巡查服务。(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服务,如需发生服务变更的均须向甲方提出交书面报审报告。(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滞纳金。但服务费得支付应以符合当地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为前提。三、服务费价格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2、乙方承诺该合同价款包括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费用。四、服务期限2026年3月8日-2027年10月7日,本合同服务期限起算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服务,服务期限届满时,乙方须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五、付款1、签订合同后,甲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即后续每季度的考核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季度服务费214285.71元(如有考核减扣款项,则季度服务费=每三个月应付服务费一考核扣减款项)。不足三个月,按实际服务月数平均计算,即月度服务费71428.57元(如有考核减扣款项,则月度服务费=每月应付服务费一考核扣减款项),甲方在乙方提交请款资料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服务费已包括标的价、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及保险、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2、乙方必须凭以下付款申请资料先与甲方办理请款手续,否则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1)本合同;(2)乙方开具的对应等额合法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经甲方签字确认《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考核标准》的考核结果;(5)甲方财务请款要求提供的报账资料。六、分包与转包1、本合同为总承包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2、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甲方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证据,甲方不再付款,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甲乙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七、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经济赔偿不超过合同总金额20%;如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3、因乙方单方面的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限期改正,经乙方整改后仍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八、争议的解决办法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九、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风暴、洪水、火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的禁止、劳资纠纷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因不能履约或延误履约而遭受的任何损害,成本增加或损失负责。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响的义务。通过协商,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修改或终止本合同。十、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随服务期结束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递交)。十一、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合同附件:(1)附件1:用户需求书(2)附件2:投标文件(3)附件3:考核制度和《东莞市横沥镇2025-2027年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考核标准》(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甲乙双方之签署页)甲方(盖章):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横沥分局乙方(盖章):广东孛特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3.4签字日期:2026、3.4地址:东莞市横沥镇常乐26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20号907室电话:0769-82320886电话:1380275706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林和西路支行银行账户:银行账户:63407244067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治理智能化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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