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服务 会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6)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27226798
五、合同编号:11N577303533202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创优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会计服务
详见附件
件
1.00
21600
21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谢伟
联系电话:13899348816
传真:/
地址:哈密市花园乡布如村1-7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记账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773035332026401).pdf
2026年代理记账服务合同编号:11N5773035332026401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伊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市创优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创优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服务、会计服务--产地:伊州区1件21600.0021600.00合同总价(元)216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壹仟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银行支付三、服务条款(一)、委托业务范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代理记账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对甲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期间内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2、完成部门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甲方应归集和整理有关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甲方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收入和支出。3、甲方应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4、甲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1/35、甲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济业务,遵守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授意和指使乙方违法办理会计事项。6、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甲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8、甲方应制定合理的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及时将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交乙方,做好会计资料的签收工作。9、甲方应按本协议书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按时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2、乙方应协助甲方制定合理的会计资料传递程序,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会计资料的签收手续。在代理记账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3、委托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与甲方办理会计业务交接事宜。4、乙方对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对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的相关问题,乙方应当予以正确解释。四、责任划分1、乙方是在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因甲方提供的记账依据不实、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提供记账依据或其他过错导致委托事项出现差错或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2、因乙方的过错导致委托事项出现差错或未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五、协议的终止1、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如欲续约,须另定协议。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提前终止协议。六、代理记账服务费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记账服务费总计(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1600.00元)(每月1800元,按实际服务期支付)代理记账服务费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乙方账户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天山西路支行,3011002409200075588;七、、违约责任1、如一方未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协议,终止前须提前20天告知对方;如未履行责任和义务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另支付赔偿费用。2、在另一方正常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八、其他约定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哈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伊州区大营门路建业嘉园13栋2单元1702室电话:电话:1303122993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工行哈密天山西路支行账号:账号: 301100240920007558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代理记账服务 会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