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孟州市农业农村局2026)



一、合同编号:孟财招标采购-2025-62-A

二、合同名称:2025年孟州市南庄镇0.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孟财招标采购-2025-62

四、项目名称:2025年孟州市南庄镇0.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孟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孟州市韩愈大街

联系人:姚保平

联系方式:15139159950

2.供应商(乙方):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北关镇丹青大道北段177号

联系人:陈季伟

联系方式:1771901181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1461517.62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18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
详见招标文件
180日历天
张朝祥
豫24116160640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3月5日

施工合同.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孟州市农业农村局承包人(全称):河南露旭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孟州市南庄镇0.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且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5年孟州市南庄镇0.4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孟州市南庄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田间道路等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壹拾柒元陆角贰分(¥11461517.62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朝祥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3月4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孟州市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内容。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答疑;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图会审纪要;双方往来函件、洽商、会议纪要(如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技术核定单;监理发布的奖罚通知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河南泰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甲级;联系电话:0391-8198035: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的现场办公场所。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域。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相关的占地审批手续、占地费用及场地复原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1。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的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L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会议纪要;(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在招标过程中及合同谈判过程中形成的澄清、补遗、纪要等文件;(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函;(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格说明书;(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图纸;(10)其他合同文件。以上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以上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包括变更、协议、纪要、备忘录等),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约定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蓝图一套、电子版施工图纸一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内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人员、机械、材料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其他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供;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姚保平。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施工现场项目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张朝祥。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施工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宋华潭。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范围以内为场内交通,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日常管理、维护、维修及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1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1.4。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波身份证号:lo8poo375副局店职务:联系电话:231316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督促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确认;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督促: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进行质量监督和认可;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工程造价审核确认;参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签字确认;对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签发工程接受证书、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最终结清证书:涉及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义务、现场变更签证、延期开工、工期顺延、工程变更、材料和设备的认质认价、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和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等事宜,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相关管理办法、计量程序、方法及规则执行,经发包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人行政公章或发包人项目行政公章后方有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接点,并且满足施工需要,接点到施工现场的管线、线路、水表、电表、相关设备由承包人负责安装并承担费用,水费、电费按自来水公司和电力部门实际收取的单价和价格由承包人承担:通讯问题承包人自行解决: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已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竣工资料、结算资料,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经监理和质检部门核验合格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表,达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及发包人资料交付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张朝祥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豫24116160640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豫水安B20250000690;联系电话:1853984678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L;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2天(实行每日早晚双签到制,以开工前在发包人处留存签字字模为准,不留存字模者自工程开工始以不在岗论处)。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处罚1000元人民币(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无特殊原因30分钟内不能到达施工现场或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的以次论处)。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罚人民币1000元/日并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更换项目经理报批、备案程序。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罚人民币1000元/日并按发包人要求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更换项目经理报批、备案程序。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延迟按1000元/日处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罚每人·日500元人民币(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通知时间为准)。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罚每人·日500元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罚每人·次500元人民币(以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无特殊原因30分钟内不能到达施工现场或项目所在地指定地点的以次论处)。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1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L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照监理合同约定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工作需要的现场办公用房。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宋华潭职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1356918415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时,必须有发包人的书面授权。(1)确定替代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2)确定工程变更的内容和价格;(3)确定工程变更的工期调整。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2对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的质量问题首次不罚,但未经整改进入下道工序的每次每条处1000元罚款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类似问题从第二次开始每次每条按2000元处罚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未经整改进入下道工序的每次处5万元罚款。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检查前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检查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未经监理人检查擅自进行隐蔽的每次处2万元罚款且必须重新进行检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对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现的安全问题首次不罚,类似问题从第二次开始一般问题按每次每条处1000元罚款,较大安全隐患按每次每条处5000元罚款,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每条处2万元罚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保证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2)承包人须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布置功能分区和区内机械设备、材料、安全施工设施,做好施工现场标识、标牌;派专人维持场内外卫生环境;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整齐,并做统一标识: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做好食堂、卫生间卫生及生活垃圾的清理工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现场平面布置的要求,如需承包人调整(含拆除、迁建、恢复)的,承包人应积极服从。(3)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承包人应及时外运至政府部门允许的堆弃地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4)任何时候严禁高空抛物。否则每发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期间的降排水措施,阴雨天施工,承包人应及时修建临时抽排水设施,保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因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淤泥、建筑垃圾等各种影响环境的因素;(6)承包人应保证施工现场符合地**府关于环境治理(包括但不限于扬尘、防霾治理、工程车辆挂遮尘布、清洗车身等)的相关规定;(7)以上与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相关的措施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环境污染事件,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支付方式随工程款一起支付。6.2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相关要求,对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的环保问题首次不罚,类似问题从第二次开始按每次每条处1000元罚款,被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的环保问题每次每条处2000元罚款,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的每次每条处5000元罚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对经委托人或监理人确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非不可抗力或非委托人原因造成延迟的按每日处5000元罚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2.政策、法律、法规变化导致工期延误;3.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生后七天内办理签证。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10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签约价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以当地气象部门公布的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记录为准;(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双方协商确定。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材料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并承担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执行。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相关规范、标准和发包人、监理人的要求执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干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预付款支付期限:双方协商。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支付进度款时同比例扣除。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L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1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56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监理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要求的方式和程序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如缺陷责任期届满,但仍有缺陷责任期满前已知的因质量问题未修复或未修复完成的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再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顺延期间不计入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56大。(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竣工结算价款的3%;(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发包方要求执行2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1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事先协商一致。(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56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对监理人或发包人提出的限期整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应限期整改,并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造价的1承担违约金,每次不少于5000元;(2)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限期整改,更换不合格的处理和工程设备,并按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1承担违约金,每次不少于5000元;(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应限期整改直至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或者发包人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工程费用增加等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投资、信誉等损失;(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每发生一次不少于5000元;(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工期延误超过30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另行安排修复,承包人应承担修复发生的实际费用并另加15管理费;(7)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2.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政府政策及法规变动,周边市政路网调整,自然灾害等。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1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否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7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组、水池和临时消防设施及防尘喷洗装置等设施(费用自理)。施工区域内产生的垃圾(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水等)承包人外弃到政府指定位置,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 灌溉排水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