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采购合同公告(江南大学2026)



一、合同编号: 政采2025081(第二次)
二、合同名称: 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 71780177X1763112870602
四、项目名称: 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江南大学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方式:0510-85913566
供应商(乙方):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蠡园开发区06-4地块(滴翠路100号)6号房第二层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合同约定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298850.00
合同金额: 229.88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江南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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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C1品,C—州大gAOAOAOAO合同编号:政采2025081(第二次)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江南大学(项目业主)(招标人)监理人(全称):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标段工程地点: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工程内容: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68204平方米,主要对老旧学生宿舍进行改造翻新。工程主要内容为门厅、宿舍及公共服务区装修改造、外立面修缮翻新等。包含11栋楼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建筑高度(最大):20.1米:单跨跨度(最大):7.5米:建筑物层数(最大):6层:地下0层,地上6层。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1.4亿元。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4000.00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其宋,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2014601.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佰贰拾玖万捌仟捌佰伍拾元(¥:2298850.00)包括:1.监理酬金:2298850.00元2.相关服务酬金:0.00元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0.0(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0(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0.0(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0.0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2026年2月14日始,至2026年12月31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始,至/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始,至/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6-02-1400:00:00.02.订立地点:。3车合同式6.0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名执3.0份。委毛人(盖单章):监理人、拉章)陈已位所:住所,部政编码:214000邮政级的:214071沄定代表人或其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五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470968488@qq.com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A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专用条件及附录(3)通用条件:(4)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结构、装饰装修、土建、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等各阶段等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项目各项报批工作,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方面的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监理服务工作,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初步审查,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的要求负责本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协助发包人做好施工招标等工作;2)协助发包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报告,办理开工手续;3)协助发包人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商:4)参加施工图会审,提出会审意见;5)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6)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协调业主与承包商的关系;7)审核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数量、质量)、复验、确认承包商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按规定做好平行检测与见证取样、抽样等工作(要求平行检测30%)8)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9)协调工地文明安全施工、交通组织、管线保护措施等:410)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并对变更价款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11)督促承包商按照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督促、检查承包商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12)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工程竣工的初步验收;13)督促承包商整理技术档案;14)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5)协助业主审查工程结算,提出工程结算初审意见:16)参与鉴定质量责任;17)督促承包商回访,及时处理交验后出现的工程缺陷。18)监理人在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合同分析,理清各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施工管理中的关键控制环节:②合同的跟踪管理,加强现场的巡视、验收、记录工作,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以口头通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通知单、会议纪要等形式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现场变更、签证进行核对和费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做好月工作量报表中工程量的审核。19监理人在竣工结算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现场踏勘,了解情况,核实结算资料及竣工图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现场测量并形成记录,与施工方核对确认工程量。②根据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核对工程量,避免重复计量和虚假计量:③审查技术经济签证,主要包括不构成工程实体的一些合同外的用工、用料、措施或设计变更不及时和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费等。④对决算造价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和明确核减明细。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2)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令和法规。(4)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指定的标准图集、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等。(5)委托人的招标文件、监理人的投标文件及委托人认可的监理实施细则。(6)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工程勘察设计规范、监理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江苏省地方颁布的有关建设法规等。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且满足委托人的要求。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监理人应按照投标文件向本工程派驻的总监及项目组成员。如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需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确认。即使委托人书面同意,如更换总监的,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更换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监理人还应向委托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更换视为擅自更换,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15万元/次的违约金,且应限期整5n改,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监理人拒绝整改的,委托人除有权追究监理人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终止本合同。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受委托人的委托,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要求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审核每月监理人上报的当月含变更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月报,总监签字盖章后报跟踪审计,从开工日起至质监站竣工备案盖章日止的月完成合格工程量报表的累计及竣工结算。发生变更涉及费用调整的必须做到先签证、后实施,否则,由监理人负责后果)、安全控制、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本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主持竣工验收,并准备、检查相关资料。具体包括:(1)监理工程师受委托人委托对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管理之职责。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赋予的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实行严格监理,严肃行使质量和计量支付否决权,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工程计划、实施方案、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计量支付及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做出为全面实施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批准和有关决定。(2)有权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现场和为工程提供服务的材料生产、构件预制加工、供货厂家等所有相关场所进行检查。(3)有权要求监理人按规定的质量目标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合同的规定行使责权,其无权修改合同,无权提出超出合同规定的要求,也无权免除合同各方的任何责任和义务。(4)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全面、客观、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和权力,在工作中应认真听取合同各方的意见,对委托人工作积极协助,对监理人给予必要的引导,及时、公正、合理地处理合同事宜。(5)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的规定,依具体情况随时对监理人下达指令、指示并要求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指令、批准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布。在必要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以先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事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监理工程师未用书面形式确认其口头指令,监理人可以在其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将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或决定的记录上报监理工程师要求确认,监理工程师如在7天内未予书面否定,则此项记录可被认为是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如果监理人不执行上述指令,监理工程师有权暂缓计量相关清单项目直至不予计量,或建议委托人雇用他人完成指令中所述工作,其费用从监理人的款项中扣除。(6)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人签发本工程的各项开工申请,监理人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项目后,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委托人和承包人等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进行的工作将继续实施监督管理。缺陷责任期满后,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委托人对承包人的所有合同项目及工作进行验收。(7)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授权给监理人的其他工作。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2.5提交报告6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并提交监理周报、月报,工程结束提交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监理人必须在5天内将上交的资料审核完毕,提交跟踪审计进行下一步审核)。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3委托人义务3.1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吴光明。3.2答复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逾期利息。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1)监理合同签订时监理人向委托人递交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保险保函;2)委托人按完成工作量每月支付一次监理费,监理费按照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的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造价的70%乘以中标费率后得出监理进度款,发包人核实后于次月支付:3)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提交全部监理资料二套(原件一套)及所有监理资料的电子文件,并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资料审核完毕签署监理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支付到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标系数后的85%,在审计结束后支付实际监理范围内审定的施工单位完成的建安工程乘以相应系数后的监理费用总价的100%;监理单位应在项目审计结束后先将监理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待项7目保修期(两年)满后一月内付清。延期支付监理费,利息委托人不承担;付款前,监理单位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外地监理企业应及时到我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好资质检验、备案、注销手续后方可结清尾款)。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订合同后。6.2变更6.2.1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不做调整6.2.2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不做调整6.2.3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酬金相应减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无锡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应对图纸予以保密,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将图纸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除为发包人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无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8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同通用条款。9.补充条款1)监理人报酬包括完成所投标段的前期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2)监理必须得到委托人同意才能行使其职权:同意分包工程或指定分包人,停工通知、复工通知、变更设计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变更签证,确认索赔、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费用,预备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3)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邻近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时,可以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4)监理服务期内,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每月驻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离岗的,委托人有权扣除2000元/天的违约金;总监及现场监理机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页)不得擅自更换、调整。若总监每周驻地时间少于5天,或擅自更换总监,或调整现场监理机构的,将视为根本性违约,委托人有权扣除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直至责令退场。5)监理人应抓好投资控制工作,认真审核承包人的月计量报表、变更工作量和竣工决算,如发生错误和遗漏等不负责任行为的,委托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监理人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6)监理人员数量应满足本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重要部位、工序须保证24h旁站跟踪监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可上岗。尽管监理人已经按投标承诺派遣了各类人员,如果委托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需求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增派人员,监理人在接到此通知后,应当尽快执行,不得无故拖延,以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如项目实施内容发生变化,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根据实际项目特征调整所派人员,监理费用不调整。7)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须独立、平行进行检测工作,即凡第三方须做的检测项目,监理人必须全过程、全部项目进行检测。8)工程交付后至少有一名监理人员常驻现场直至委托人项目管理部撤销。9)质量保修期间,监理人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委托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10)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报委托人确认,监理人不得私自作出决定,否则视为监理人违约,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监理人承担。11)监理人应指定一名监理人员作为材料封样管理专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报送封样材料,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封样材料签字确认,并负责封样材料的入库、日常保管、登记造册等。若监理人未按照委托人要求时限组织材料封样,或未妥善保管封样的材料,或未及时做好登记造册,每次监理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2000元。912)监理组应服从甲方(委托人)指令,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向甲方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表、目标控制方案及工程记录材料,对项目的管理做好事前管理,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好施工现场及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及矛盾。甲方对不称职的人员视情况给予处理,对监理公司进行经济处罚。13)市建设局根据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外地监理企业在我市开展业务,与本市监理企业同样实行信用档案制度,将对监理企业、人员业绩以及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后,计入监理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对承接监理业务的外地监理企业,实施资质核验,外地监理企业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前应持中标通知书向无锡市建设局办理资质核验手续,合同签订后进行合同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受监工程监理业务注销手续。因此,外地监理企业应按上述规定及时到无锡市建设局办理相关手续。14)若工程质量最终评定未能达到施工承包人承诺等级的,将对监理人处以报酬总价的5%的违约金如本工程受到委托人和无锡市质监站质监通报或简报批评工程质量问题,委托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监理人每次处以扣款1000-5000元。15)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发包人推荐品牌表进行材料设备使用,如因监理不到位造成施工方擅自使用发包人推荐品牌表以外的材料,发现一次处以扣款5000元。16)项目总监每周必须确保五天在施工现场,缺1天扣罚监理费5000元。17)由于监理人的失误,造成业主损失的,监理人应赔偿损失,监理人还需承担业主损失部分的5%—10%的违约金。18)本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19)对于监理人员的考核:总监不在现场的,发现一次一人扣2000元;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的,发现一次一人扣1000元:监理员不在现场的,发现一次一人扣1000元。20)监理工作期限延长、附加工作时间不计算任何附加监理费用。10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建设单位(甲方):江南大学监理单位(乙方):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监理有关等经济活动。三、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11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索要、接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满时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共法定代表人或其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26年2月142026年02月14日12附件2:工程监理安全协议书工程名称: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发包人:江南大学监理人: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了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本工程目标建设的顺利实现,就江南大学部分学生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责任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1安全管理的目标:(1)防止和避免发生监理人员及所监理项目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3)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4)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的工程质量事故。(5)防止和避免所监理工程项目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2发包人的安全管理责任(1)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各项施工合同中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及时支付,为承包商履行施工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2)发包人有责任检查、监督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等工作,并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的各种指示。(3)发包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专职人员,统一筹划、管理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工作。(4)发包人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在有条件的工程建设地对工程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以避免外界的干扰或施工对外界人员的影响。(5)发包人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6)发包人负责督促监理人在每年汛前及汛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工程现场的防汛抗灾工作。(7)发包人负责督促监理人做好冬季三防,雨季三防工作。3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1)在承包商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监理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监理人授权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相应总监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工程项目施工方法和作13业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理直接责任。(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工承包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直至责令停工,并根据本协议和项目法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4)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承包商对列入施工合同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确保该费用能够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条件的改善,未挪作他用。(5)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关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督促承包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对施工机械、安全防保用品、消防器材等主要设备进行检查验收。(6)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大型施工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必须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价。对违背安全生产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以及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措施不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防止基础开挖坍塌事故措施:b.防止高空坠落事故措施;c.防止缺氧窒息或有害气体逸出事故措施;d.防洪和安全度汛措施:e.防止触电电击事故措施:f.防止火灾事故措施:g.防止机械设备对人体的伤害措施:h.防止行车交通事故措施。(7)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重视对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的审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正在从事未经批准的施工程序和方法,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可能给施工安全带来危害的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8)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承包商健全机电设备管理机构和落实专业人员的配置,检查承包商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9)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施工区域检查时,应将文明施工列为重要内容。督促承包商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符合安全要求:危险部位应设置有符合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有序,设备停放整齐,通风、供风、供电管线一致,照明充足,施工道路平整、场地无积水、排水通畅、工作场地整洁: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14(10)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区域进行检查时,应当特别加强对施工通道(包括排架、栈桥、护栏、警示标志等)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承包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网、防护网、防护墙,安全保护和防护器具等)。(11)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对承包商管辖范围内的消防、防汛和防灾、救灾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相应设施、器材、物资落实:发现问题,应指导承包商纠正。(12)由于监理人违章指挥或过失行为导致事故的,由监理人承担全部责任。监理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部门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承包商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措施,避免该类事故的重复发生。4工伤事故及保险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或其总监应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设备险。发包人应督促各参建单位为所属的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设备险。5法律责任1发包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监理人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限期改正,直至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书作为工程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阵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02月14日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整体修缮改造项目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