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6-SZYX-G2026-000301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二十二标段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6-SZYX-G2026-0003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B-12
联系方式:0512-66053181
供应商(乙方):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楼7楼8楼
联系方式:151501539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二十二标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项目审计所需时间由甲方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服务期内,如果因政府政策或其它原因,标段项目中部分项目取消,则该部分项目自动作废,丙方不支付乙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联系方式:1515015396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1600.00元
合同金额:38.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0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05 10:5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22、JSZC-320506-SZYX-G2026-0003政府采购合同(二十二标段-中正).pdf
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甲方: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商务中心B座联系人:景飞燕联系电话:0512-67082070乙方: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滨河路711号北5楼7楼8楼联系人:陆凤联系电话:15150153960丙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集体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JSZC-320506-SZYX-G2026-0003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方、乙方和丙方就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的中标事宜,签订本合同。一、乙方通过招投标获得2026年度吴中区镇、街道投资工程项目委托协审服务(第一批)第二十二标段中标服务资格,完成中标标段相应项目的协审服务工作。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整个标段所有协审项目完成。项目审计所需时间由甲方根据具体项目确定,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服务期内,如果因政府政策或其它原因,标段项目中部分项目取消,则该部分项目自动作废,丙方不支付乙方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以下简称咨询费用)三、第二十二标段合同暂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以下简称咨询费用)的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壹仟陆佰元整(¥381,600.00),具体咨询费用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计费方式,按具体委托项目考核情况计取应付咨询费用。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服务期内所有的资料费、人工费、通讯费、印刷费、培训、保险、利润、税金、交通、餐费、加班、利润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支出费用。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调整后的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各标段中标单位需完成对应标段协审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全部项目协审工作,最终结算咨询费用最高以合同金额为限,如有超出部分不再另行支付。四、甲方、乙方和丙方约定的咨询费用计算标准、付款方式1、咨询费用计算标准(1)一审或初审项目咨询费用计算标准如下:1费用组成费用基数划分区间和标准备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5000力元(含)5000万-1亿元(含)1亿-5亿元(含)5亿元以上固定费用送审金额1.26%0.98‰0.77‰0.63%0.49‰0.35‰浮动费用核减额核减7%以内部分,按核减金额的2%付费;核减7%以上的部分,按核减金额的4%付费。备注: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均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2)复审项目咨询费用计算标准如下:费用组成费用基数划分区间和标准备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1000万元(含)固定费用送审金额1.26‰0.98%浮动费用核减额核减1%以内部分,按核减金额的13%付费;核减1%-3%部分,按核减金额的16%付费;核减3%以上部分,按核减金额的19%付费。备注:1、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均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2、复审项目固定费用的“送审金额”指初审项目的初步审定金额。注:(1)同步审计项目咨询总费用为一审或初审项目咨询费用标准的1.5倍。其中:同步审计主审单位咨询费用按一审或初审项目咨询费用标准的90%计取,同步审计副审单位咨询费用按一审或初审项目咨询费用标准的60%计取。(2)投资项目最低委托咨询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的标准减半执行,为1500元/个。2、付款方式:(1)年度咨询费用:每年甲方按照乙方年度完成审计项目数,计算出当年标段应付咨询费用,列入丙方下一年度支付计划。(2)咨询费用支付条件:完成合同规定的相应审计任务,经甲方考核并审核通过后,在对应的支付计划期间,由乙方申报,丙方支付,届时乙方需先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给丙方,乙方不提供发票的甲方可以拒绝付款。整(3)乙方咨询费用的结算,与甲方对乙方审计质量的考核结果挂钩。审计项目业务质量考核评分值(F)W60分的,其咨询费用按本合同费率标准的F%支付;审计项目业务质量考核评分值(F)(4)项目审计结束或初审结束,甲方将对标段中项目抽取一定比例进行质量复核(复审),抽查样本的复核(复审)质量代表整个标段审计质量,抽查样本平均误差率2%以内的为允许2误差率。①如2%≤抽查样本平均误差率②如3%≤抽查样本平均误差率查样本平均误差率6%,则抽查超过G%的样本项目不支付咨询费用,整个标段其余项日咨询费用按应支付金额的85%支付。检查项目误差率=1-检查确定价/检查样本审定价,误差率取绝对值。样本误差率=标段中抽查项目误差率算术平均值(5)项目咨询费用结算时预留质量复核重大问题考核费用,各标段均按项目应付咨询费用的5%预留。质量复核重大问题考核费用待标段项目全部完成且质量复核结束后,由丙方列入下一年度支付计划统一支付。五、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即: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乙方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甲方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4、招标文件。5、合同附件:1)拟投入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情况表;2)乡镇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廉政承诺书。六、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七、甲方的义务1、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2、负责协调处理审计中各方有分歧的问题。八、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具备响应服务驻点办公条件,拟派人员整个服务期应保持稳定,拟派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且数量不低于承诺数量。2、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甲方实现预定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真实、公正、准确地提供审计结果,不得泄露与该项目审计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3、乙方接受审计任务后,所有项目的初步审核结论必须先报送甲方进行审核,经甲方确认后才能报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求意见。4、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并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内部规定,对于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争议问题需要甲方调解的,按照招标文件及甲方内部管理相关规定执行。5、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审计报告并留有完整、准确的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档案,以便查证。36、开展协审工作6.1乙方根据委托协审协议书和协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审计组长及主审的领导下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乙方完成项目咨询工作后,应按采购单位规定的格式出具书面报告,移交工程造价审计资料。6.2乙方每次对账需要到采购单位或指定地点进行,且需要到主审处报备并签到。如发现乙方私下与被审计单位对账的,主审将根据相应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处罚。6.3在开展协审工作时,乙方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内部管理规定,若就审计中的争议需咨询采购单位外聘专家的,所发生的专家咨询费由承担该标段造价协审业务的乙方支付,费用标准视实际情况由采购单位确定。6.4同步审计项目,两家协审单位初稿核对结束没有异议,最终审定价与两家协审单位核对后初稿金额相比,综合误差率超过6%的(按同口径计算,主审单位同施工单位对账过程中后补充的资料不算审计误差),视为项目审计质量重大误差,甲方将根据相应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同步审计项目综合误差率由主审单位提供。综合误差率=1一最终审定价(包括后期补送审结算金额)/两家协审单位核对后初稿金额(包括后期补送审结算金额)6.5乙方工程档案须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中的立卷规则归档,工程档案需在乙方咨询报告签发后40日内提交给委托方主审一份。九、丙方的义务乙方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按照各镇(区)、街道板块付款时间提出申请,经甲方考核并审核通过后报丙方,由丙方支付相关协审费用。十、项目审计质量要求1、接受委托的乙方应确保审计工作质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各镇(区)相关文件,并按有关执业规范及合同要求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对审计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乙方的协审报告只向甲方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意见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协审报告的,除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外,甲方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2、乙方如因审计质量低劣或明显过失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因串通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造成资金损失的,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按全部损失的20%支付违约金。3、为了确保项目审计质量,甲方将不定期对审计项目进行抽查和复审。对于审计质量差的将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除扣减一定审核业务费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其后两年内不接受其报名:累计两次的,则不再对其进行审核项目的委托。4、协审工作的质量检查:甲方有权随时组织人员对协审项目进行质量抽查,抽查样本作为乙方整体水平,被检查涉及的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已经过考核的协审项目,经质量检查发现新的问题时,甲方有权按要求重新考核结算,并要求落实整改。4检查项目误差率=1-检查确定价/检查样本审定5、协审工作质量考核: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十、乙方及乙方人员存在下述行为之的,将出具警示书:1、乙方人员月度考勤合格率低于60%。2、项目考核得分低于60分。3、工作要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上出现较大差错。4、项目审计人员与政府采购投标人员不一致。5、核查(复审)过程发现重大质量问题。12个月内收到一次警示书将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约谈;两次警示书其服务标段中所有未完成报告的咨询费用按标准计算后,再以九折计取;三次警示书将解除造价协审服务合同,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整改,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并参照相应审计项目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处理。3、甲方可就乙方违反协审服务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投诉;经甲方及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如情况属实则投诉有效,将作为有效投诉记录在案;4、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予以整改,因丙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义务的延误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甲、乙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甲、乙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除书面要求外,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其相应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审服务商义务的协议。十四、合同解除的情形:1、甲方、乙方和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5(1)违反廉政相关规定和审计纪律的;(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将审计工作交由乙方单位以外人员实施的;(4)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5)与审计项目有利害关系而未自行回避的;(6)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或者与相关单位串通舞弊,导致发生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7)遗失重要资料影响项目审计工作开展的;(8)乙方不同意参加考核、不接受质量复核监督的:(9)乙方实质性违背《协审响应服务承诺书》情况一次的或未能按《协审人员备案考勤承诺书》承诺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的:(10)乙方未能按响应的组织措施保障协审工作的;(11)乙方12个月内收到三次警示书的;(12)受政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13)其他未尽情况以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为准。5、项目审计过程中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必须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人员。如发现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为非拟投入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但新增审计人员经甲方审批通过的除外。6、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用任何不正当行为影响、干扰甲方按规定的办法自主选择协审服务商的行为(包括回扣、非公众性赠送礼品、贬损其他商家、价格欺诈等)。一经发现可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在一到三年内参与招投标的资格,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7、如果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取消其协审服务商资格。该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和补救措施的权力。8、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咨询合同的,中标标段中未开始审计的项目不再委托乙方实施;已开始审计但未审结的项目,如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该项目可继续履行并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费用;如乙方不能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乙方退出审计项目并退回审计资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如损失超过违约金额,按损失金额支付违约金。十五、争议处置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方、乙方和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有关当事方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按规定公示。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叁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十七、若标段中有部分项目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无法审结,由甲方决定是否退审项目,若发生项目退审情况,甲方不支付乙方该项目的咨询费用。十八、乙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除一般认为的利害关系外,如乙方中标的项目中乙方有从事过该项目的跟踪审计、预算(标底)编制及审核、监理等业务,中标单位不得参与该项目审计,应当主动回避,该项目甲方可另行安排与其它标段中标项目进行调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项目调换安排,自愿放弃所中标段中应回避项目的审计资格,不得就应回避项目向甲方作任何索赔。十九、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二十、附则: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丙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16.3签约日期:2026.3.3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202237附件一:拟投入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号标段负责人1钱祖斌一造(土建)、一造(水利)、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113200033463;建[造]13221151001474;建[造]12233254013337]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孙艳红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93200027752]2马腾一造(土建)、一造(水利)、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025200010130;建[造]13221151005805;建[造]12193254000468]3谷帅一造(土建)、一造(水利)[注册号:建[造]11213200008383;建[造]13221151001493]4汤辉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33200012900]5沈欣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223200019787]6杨啸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43200036818]7程淑青一造(土建)、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203200001157:建[造]12243254036294]8陈晔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173200009672]9姜军丽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063200022836]10王鼎祥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143200024448]11孙明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253200043555]12王辉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33200012211]13吴庭坚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63200004419]14邹黎娟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33200012897]15李盈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23200019001]16黄秀芝一造(土建)、一造(安装)、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203200002471:建[造]14243200037050;建[造]12203254000470]17李帅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13200008835]18许乐乐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253200043563]19陈贵滨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63200003628]20史萍萍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43200037457]21曹江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33200029033]22赵呈虎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203200001159]23沈曙敏一造(土建)、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1213200008385;建[造」14253200044369]24左冬华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03200001424]25周鹏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93200027749]26孟晓东一造(土建)、一造(水利)、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033200012881;建[造]13221151002782;建[造]12233254011089]27徐国民一造(土建)、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243200038988;建[造]12213254003916]28许峰一造(土建)、一造(交通运输)[注册号:建[造]11213200008381;建[造]12243254035698]29金宏杰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23200020772]30江臻一造(安装)[注册号:建[造]14243200036821]31姜艳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213200008362]32王冬英一造(土建)[注册号:建[造]11193200028091]29金宏杰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王俊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43200008540]2刘素珍二造(水利)[注册号:建[造]23213251000013]3路波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13200000146]4姚存安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13200000148]5俞卓成二造(安装)[注册号:建[造]24233200004674]6许超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43200008608]7朱羿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13200000303]8陶静怡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23200004065]9周家豪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33200006992]10魏耀宗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33200006995]11马彦晟二造(安装)[注册号:建[造]24213200000025]12张寒桑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13200000116]13陈凯凯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33200006996]14姚耀二造(土建)[注册号:建[造]21223200004077]15潘勤勤二造(安装)[注册号:建[造]24233200004471]9附件二、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廉政承诺书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我单位郑重作出如下造价咨询廉政承诺:一、本合同廉政建设的总责任人为孟晓东(法定代表人),对廉政事项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选配政治思想好、专业技术精、廉政意识强的协审人员参加咨询工作;对协审人员加强教育,注重防范,确保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协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理造价咨询服务执行廉政规定上的具体事宜。二、本合同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为钱祖斌(标段负责人),对廉政事项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展开咨询服务工作前,组织召开协审人员廉政教育会,增强协审人员的廉政意识:对协审工作中违反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的问题,将及时加以制止,并向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报告;工作结束后,总结协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并如实向苏州市吴中区乡镇审计服务中心书面报告。三、按有关规定,协审人员做到以下审计“八不准”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四、若有违反上述廉政承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我单位愿接受以下责任追究1、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2、项目收回;3、如本单位或协审人员存在严重违反廉政规定的,可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单位当年及后三年参与吴中区乡镇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的资格。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其他有关责任追究事项。五、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标段负责人(签字):承诺日期:承诺日期: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