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课后延时服务课程 课后延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2026)



【延续合同】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采购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YXHT-NSCG2025000003-A-2026-1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采购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SCG2025000003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四道2号
供应商(乙方):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3369号有线信息传输大厦13层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课程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97000
合同金额:1297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年03月12日至2027年03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3-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3-06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合同(续签).pdf

课后延时服务履约评价表).pdf

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合同(续签).pdf

合同编码:NSCG2025000003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课后延时服务”合同项目类别:“课后延时服务”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受托方乙方):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课后延时服务”合同甲方: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5455756103M法定代表人:田亿欣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商业文化中心区海德四道2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23KN4B法定代表人:贾超琼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大道3369号有线信息传输大厦13层项目负责人:杨翎睿联系电话:13923709123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NSCG2025000003号项目结果,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课后延时服务课程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海德课后延时服务课程2、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德育活动类;2)科技活动类;3)实践活动类;4)艺术活动类;5)体育活动类。备注:课程内容、课程安排、课时要求等方面的安排,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最终确定。(2)人员要求每节课配备1名专业老师,专业老师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乙方派遣的辅导教师需经甲方同意,且服务期限内需听从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3、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37年之月日止。本项目为长期项目,合同期满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4、合同价款:年度总支付金额上限为¥1297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柒仟元整),德育活动类300元/课时,科技活动类300元/课时,实践活动类300元/课时,艺术活动类300元/课时,体育活动类300元/课时,中标(成交)综合折扣1.0。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服务费用(含一切税、费),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费用。5、支付方式:按每月实际授课课时费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合规等额的发票给甲方。16、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账号:400009190910051408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乙方确保提供的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向上述账户付款的,视为完成付款义务,相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知悉并同意,因甲方财政审批程序所导致的付款延误,不视为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二条服务范围1、课程为特色教育活动课程,具体课程与甲方沟通;2、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具体情况与甲方沟通,再进行课程安排;3、提供授课老师出勤管理以及对服务人员进行巡查管理办法;4、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1、负责选派专业老师,在指定的时间进行授课;2、在正式开课前一周内,将教学计划提交给甲方;3、负责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专业能力提高;4、服从甲方的相关校内制度或管理要求;5、如因特殊情况更换教师,需提前和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换人;6、做好教具、器材管理,以免造成损失和人身伤害;7、乙方须准备好学期课程汇报,展示形式可多样化;8、在本合同履行时间内,甲方有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展示、教学成果展示、才艺展示比赛活动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组织相关活动。9、如乙方因课程安排需要将学生带离校园外,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向甲方进行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将学生带离校园,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调整课程方案。10、甲方制定好课时数量要求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课时。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组织课程的招生、协调,确保可以正常开班与上课;2、负责提供教学场地与设备;3、协助乙方落实学生的教学用品和演出所需服饰等采购;4、协助乙方在校期间进行专业课跟踪;5、配合乙方作好学生纪律、考勤、准入与准出的管理;6、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费用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选派专业老师,在指定的时间进行授课;2、在正式开课前一周内,将教学计划提交给甲方;3、负责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专业能力提高;4、服从甲方的相关校内制度或管理要求;5、如因特殊情况更换教师,需提前和甲方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换人;6、做好教具、器材管理,以免造成损失和人身伤害;7、乙方须准备好学期课程汇报,展示形式可多样化;8、在本合同履行时间内,甲方有要求进行教学活动展示、教学成果展示、才艺展示比赛活动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应与乙方共同组织相关活动。9、如乙方因课程安排需要将学生带离校园外,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上向甲方进行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将学生带离校园,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应调整课程方案。10、甲方制定好课时数量要求后,乙方应按照要求完成,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课时。11、乙方配合甲方整合校内外资源,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社团活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例如配合甲方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活动中心、少年官、科技馆、高科技企业、德育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文化馆等场馆,开展参观、学习、训练、体验等课后延时活动。第六条特别约定1、乙方人员每次上课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上课工作记录,内容包括课时名称、授课人员姓名、课程内容等事项。2、乙方授课人员名单应向甲方报备,甲方应提供相关的进出凭证。授课人=员应符合并遵守教师师德管理的要求,禁止殴打、辱骂学生,且不得有被教育部门给予处分的记录或有违法犯罪记录;在学校期间,应服从校园管理。3、甲乙双方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活动,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相应课程推迟。4、乙方授课教师应为乙方自主聘用并与其已签订劳动(务)合同的员工,乙方承担其委派的教师因劳动(务)合同关系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提交乙方与乙方委派的教师之间签订的劳动(务)合同文本复印件给甲方留存,该复印件上乙方应写上“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第七条保密要求1、由甲方收集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九条风险责任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在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课程时,若非因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非因甲方或不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司2、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3、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甲方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将本项目服务工作交由第三方负责或与第三方共同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授课老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调整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6、乙方因违约或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追偿乙方赔偿损失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费用。双方一致确认,如发生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共同作为本项目履行依据。若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约定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准;若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优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以投标文件为准。对于非实质性条款,本合同与谈判文件、应答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3、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址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四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3月6日日期:206年3月6日采购项目验收和履约情况评价表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课后延时服务项目采购金额(元)1297000元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采购联系人及电话彭飞翔13699823613王海青1881903818刘昌满13026651066供应商名称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李红13421333806项目开始时间2025年3月12日项目结项时间2026年3月11日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杨翎睿项目实施情况及交付成果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集团)课后延时服务由希斯教育(深圳)有限公司服务。根据合同要求,履约完成了所有服务任务。验收及履约评价意见验收、评价等级:(优()良()中()差采购方签章:He高一的青授权代表(签章):2026年3月6日供应商签章:授权代表(签章)2026年3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课后延时服务课程 课后延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