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6)



一、合同编号: N5115042026000008-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5042026000008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13550715487
供应商(乙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康宁路文化中心6楼
联系方式:192082809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0.000000元
合同金额: 81.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3-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6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合同(1).pdf

2026年广播电视运行维护合同(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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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合同编号:N5115042026000008签订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康宁路文化中心采购人(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供应商(乙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6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6000008)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1、按照安全播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协议维护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做好应急保障。2、按照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绩效评价标准要求落实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网点日常管理,开展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服务规范运行。用户投诉零容忍,用户满意度≥98%。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数据上报。使用智慧广电APP开展广播电视维护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台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3、负责全区5467个自然村户户通设备维护服务。4、负责全区16个地面数字电视基站(包括中、省、区基站)、主(分)前端、有线光纤传输链路的维修维护,保证其相关技术参数达到地面数字-1-电视传输指标参数。提供传输链路维护所需设备器材,做好链路维护抢修,确保信号畅通。5、负责发射基站每季度周期性巡检(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保洁机房和设备卫生,设备运行参数采集和调整)。6、负责全区应急广播系统(包括区、镇、村、点位整个应急广播系统)维护服务,落实应急广播值班制度,每周对区级应急广播机房安全巡检(完善巡检记录,包括电力检测),确保系统正常运行。7、遵循保密原则,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数据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进行任何侵害甲方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第二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第三条服务要求及考核条款1、根据《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落实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川广办发(2022)25号)的服务要求,乙方须开展运行管理维护标准化建设,确保运行有机构、管理有制度、服务要标准化、户有广电管家、服务处理平台化、维护服务费支付到位有保障,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考核细则同步履行。2、乙方须按照川广发(2023)26号和川广发(2023)27号文件要求,具备信息网络维护服务能力;建立应急广播值班制度实行应急广播平台24-2-小时值守;负责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网点日常管理;协议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或培训。3、乙方因网络建设改造等原因,需要中断光纤链路传输时,须提前通知区文广旅游局,并做好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4、乙方故障抢修恢复时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时间的,须向区文广旅游局报告审批。5、乙方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承担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资产流失赔偿责任:及时报修故障设备,确保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对无法修复的设备和仪器,出具报废说明,经区文广旅游局审定后报废。6、乙方在执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必须强化生产安全、播出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全权承担安全责任。乙方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数据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此数据进行任何侵害甲方的行为。7、应急广播系统、地面数字系统及直播卫星用户终端维修维护时,维护时如适配器、收扩机、发射机系统、机顶盒等主要设备由区文广旅游局提供,其它辅材由乙方免费提供。8、设备故障排除或维修维护时限要求:(1)发射基站一般故障8小时内恢复运行,情况严重的恢复时间延识到24小时,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8小时。(2)直播卫星用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终端维修维护不超过8小时。(3)应急广播一般故障8小时内恢复运行,情况严重的恢复时间延迟到24小时,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8小时。-3-(4)传输链路进行升级或改造,供应商应提前4小时通知采购人。传输链路中断一般故障8小时内恢复运行,情况严重的恢复时间延迟到24小时,特殊情况的不超过48小时。9、乙方须按照《宜宾市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详见附件)接受甲方工作考核。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合同服务费本合同含税价总金额为¥819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壹万玖仟元整),增值税税率为6%。2.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方式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季度结束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运维资料后10日内结算支付上季度的服务费用。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用户名: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州支行账号:22475301040006205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4-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5-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在不形响广播电视安全潘出的前提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属通过协商、调部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叙州区财政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甲方: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盖章)乙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闵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102年月日签约日期:202年了月日-6-附件:《宜宾市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不断提升叙州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服务质量和效能,保障全区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结合叙州区实际,按照《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要求,遵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结合叙州区实际,制定以下考核细则:1.建立镇级、村级应急广播平台每月在线率考核机制。镇级应急广播平台在线率100%、终端点位在线率≥90%、在线率每减少1个百分点按200元按月扣减服务费,数据以应急广播平台提供数据为准(非人为因素包括临时检修线路等停电造成的在线率降低不包含在考核范围内)。2.甲方接到用户投诉一次,经甲方核实属于乙方责任的扣乙方服务费100元/次。3.每月按照要求录入智慧广电APP,未按要求录入的扣乙方服务费100元/次。4.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承担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资产流失赔偿责任;及时报修故障设备,确保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对无法修复的设备和仪器,出具报废说明,经甲方审定后报废。未按照要求执行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次。5.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维护时,主(分)前端设备、发射基站发射设备返厂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其他维护材料由乙方负责。未按时维护,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次。6.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及直播卫星用户终端维修维护时,乙方负责维护-7-(终端主要设备由甲方提供,其它辅材材料由乙方负责维护),并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用车。未按时维护,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次。17.故障抢修恢复时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时间的,须向甲方报告审批。未向甲方报告审批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8.因网络建设改造等原因,需要中断光纤链路传输时,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做好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未提前通知甲方,扣除乙方服务费100元/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9.按要求报送季度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相关纸质资料,每缺一项扣乙方季度服务费10%,纸质资料包含内容:(1)维护完工确认单,(2)月度维护情况汇总表,(3)基站季度巡查记录表和照片。(4)应急广播机房《值班日志》《日常机房巡检记录表》《镇级网点工作记录表》。(5)提供镇级、村级和接收终端每月在线率考核情况。涉及提供的所有工作照片需有时间、地点等水印记录。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播电视运行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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