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展示柜及零星广告制作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清潭中学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6-13195
二、合同名称:展示柜及零星广告制作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13195
四、项目名称:展示柜及零星广告制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方式:13861034325
供应商(乙方): 天宁区兰陵半山广告策划工作室
联系方式: 133278917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展示柜及零星广告制作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6-13195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项目预算: ¥8760.0
项目地点: 常州市清潭中学
采购单位: 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人姓名: 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电话: 1386103432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8760.0
3.履行时间(期限): 3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1-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9 14:07
展示柜制作等合同.pdf
展示柜制作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常州市清潭中学受托方(乙方):天宁区兰陵半山广告策划工作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布置清潭中学南校区1号楼2楼展厅5组展示柜。主体材质:5mm透明亚克力板,不锈钢铰链及通开搭扣锁等(详见清单)。二、合计总费用8760元(捌仟柒佰陆拾捌正)。详见制作清单附件。三、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2026年3月10日前布置安装完毕。7方布置安装后,甲方三天内验收无异议,则视为合格。四、结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下一结算月度甲方付清货款。五、纠纷与违约:协商解决。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常时市清中存。乙方:甲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签订日期:2026年|月4日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示柜及零星广告制作 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