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31-1

二、合同名称: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

三、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31

四、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326号

联系人:杨志浩

联系方式:0393-8222133

2.供应商(乙方):郑州惠同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20号1002号

联系人:张尽平

联系方式:186128700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00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供方负责将设备按需方要求在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需方使用。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博士伦
BL14455、BL11145
1
1,3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3月9日

1包合同.pdf

购销合同供方:郑州惠同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需方: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需方拟采购眼科超声乳化仪、眼科超声乳化玻璃体切除一体机,供方承诺其系有符合国家和需方要求资质的正规公司,能提供符合国家要求、满足需方需要的设备。为保障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该购销事宜签订以下合同:一、需方采购的设备名称、技术参数、要求、数量及金额。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产地、生产厂商数量眼科超声乳化仪博士伦BL11145台美国、Bausch&LombIncorporated博士伦有限公司1眼科超声乳化玻璃体切除一体机博士伦BL14455台美国、Bausch&LombIncorporated博士伦有限公司1总价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00设备技术参数及相关服务:按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的约定;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附件和招投标文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价款包括了本合同供方所供设备、配件、所供设备、配件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维护、修理、保养、培训等供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确保设备正常工作、需方能正常使用(以上均含质保期间及期满后直至需方不再使用本合同设备时止)的成本、涉及到的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费用、税金和供方的利润等。二、设备的质量要求、供方服务1、供方提供的设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本合同签订时向需方提供:供方和本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含中国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符合本合同设备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本合同设备的生产厂商就本合同设备对供方或对其中国总代理商委托代理销售和维护修理的中文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本合同设备等在中国的注册证、强制性认证证书、供方和本合同设备生产厂商及中国总代理商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电话号码、邮箱(如有地址、人员或其他信息变更,供方应即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供方在复印件上签字和加盖行政或合同章确认(其中供方的授权委托书、手机号码、微信和邮箱信息应为原件),并经需方审核后,将除供方授权委托书(含手机号码、邮箱和微信)原件除外的原件当即退还给供方,供方未按要求提供前述材料,每缺少一份或一项,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可累加计算,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前述材料涉及中国总代理商的,由中国总代理商同时在材料上签字和加盖行政或合同章确认。2、供方需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含配件)为约定的生产厂商生产的未使用的全新原装整机设备、配件,且符合和满足需方的要求,所配软、硬件为最新版本,确保需方能正常使用,否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需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及退货,供方应同时赔偿需方退货前后的所有损失,对设备按退货时的现状做退货处理,供方应将需方拟退货设备的全部价款(按本合同总价款)自收到需方退货通知之日起3天内全额返还给需方,同时开具符合需方要求的相应金额退货发票交付需方,逾期返还或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需退货物由供方在收到需方退货通知的3日内自行运回,并自担费用,供方逾期的,供方同意该货物为抛弃物,由需方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方因处理该抛弃物所支付的费用由供方在需方要求支付的3日内向需方支付完毕,供方未按约定办理的,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供方应备有备品备件,保证质保期满后向需方供应不少于10年的配件(供方可按照提供配件的成本价收费,以配件出厂发票金额为准),如供方未能保证即时供应配件,或质保期满后供应配件未达10年的,每发生一次,或每缺少一年,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可累加计算。4、本合同需方的联系人:,电话:微信号:。供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否则,供方除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义务外,还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省内售后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20号1002,联系人:,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52本合同供方的履约代表和联系人:,电话:,微信号:188酒,电子邮箱:。供方保证所供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配件、安装、调试、培训,及设备维护和修理。5、供方免费提供全年每日24小时的售后服务,应在接到需方电话等3方式通知的2小时内响应并提供维修方案,如无法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现场,在需方通知的36小时内处理至合格,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供方即时提供确保需方能正常使用的备用设备,同时供方应保证在需方通知的72小时内修复设备并恢复设备正常工作,并交付给需方。供方违反本项的,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的损失。6、供方保障设备、配件即时的供应及维护和修理服务,设备发生故障的,供方对需方的维修请求,应保证其工程师随叫随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即时处理至设备能被正常使用。供方售后工程师(姓名:电话:25,微信号:,电子邮箱:应不定期进行主动回访,质保期内一年4次(每季度一次,但每次之间应间隔两个月)的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每年1次年度全面性能检测,并即时将供方签字和盖章的巡检情况书面提供给需方。7、在设备交付使用前的3日内,供方应在需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设备的原理、实际操作和维修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维护手册等材料,供方通过培训使需方用户熟悉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用途,保证需方能熟练操作和进行常规维护,保证操作人员达到独立工作要求,有效开展相关业务,供方如未按约定培训,或培训未达约定效果的,应即时免费继续培训,并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t方的损失。供方培训老师(姓名:欢,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3)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8、供方对设备和配件应提供5年的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自设备安4装调试合格、需方正常使用并出具验收合格手续之次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设备(含配件)在需方使用期间,如果发生非需方过错的故障或损坏,自需方发出故障通知之日起,供方必须在2日内负责免费更换新的设备,更换后的设备应符合本合同对设备的要求,每次更换后设备和配件5年的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均自更换合格之次日起重新计算;供方还应当会同注册人、备案人(含代理注册、备案人),自将本合同设备交付需方使用后的每三个月,对本合同设备(含配件)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即时向需方提供由供方签字和盖章的书面报告,发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按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认定),还应同时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据实提供相应的报告,同时通知需方停止使用,即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的15日内召回本合同设备,供方自行运回并自担费用(供方是否自行运回、以及相关的程序和后果、以及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对退货处理的约定办理),供方并在2日内免费更换新的合格设备,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按照供方违约及退货的约定处理。供方未按本项约定办理的,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9、供方承诺设备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否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10、质量保证期(包修期)满后,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终身免费维护和修理至需方能正常使用,如需更换配件,新的配件应是合同设备生产企业生产的全新原装未使用的配件,且只收取配件费用(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费用以不高于约定的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发票价格为准,供方保证以最优惠、最低的价格提供配件,只随市场价的降低而降价,不随市场价升高而涨价。设备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满后的服务标准,仍严格按照本合同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承诺的服务要求和标准执行,确保设备及配件的性能、质量、售后服务均能得到保证,并完全能达到设计要求和需方要求,绝不使用非原厂原装的产品、配件,绝不使用非全新的产品、配件。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外供方对设备免费定期巡检,每月不少于2次的免费售后电话回访,每年不少于2次的免费上门巡检维护(每半年至少一次,每次间隔五个月)。系统软件升级的,应即时对设备的使用人员提供无偿的现场培训和技术指导,直至完全掌握为止,并随时随地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远程技术指导。否则,供方每违反本项约定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可累加计算。11、供方参与本合同的人员均代表供方,有权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人员或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即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并认定供方违约,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12、如因非需方过错的原因导致供方或需方或他人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安装调试1、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方负责将设备按需方要求在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需方使用。供方免费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设备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安装调试如有所需要的条件要求,供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做准备工作。3、本合同的现场是指需方对本合同货物的实际使用场所。四、验收要求1、供方应当确保按照本合同设备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装卸合同设备、配件,所交付设备、配件(含质保期满前后更换的设备、配件)的包装应为无破损的、无污染的、附有中文的、本合同约定的产地和生产厂商的原始未拆封封装,设备、配件,运抵需方安装现场后,供需双方共同开箱查验货物,箱内应有约定产地生产厂商的中文装箱清单,按该装箱单清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该确认仅限于形式上的确认,不代表设备等的交付和合格。2、供方还应同时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以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为准)的以下材料等:(1)约定的原产地制造商的中文验收标准、中文验收手册、验收所需的设备、仪器,符合中国和需方要求的中文使用手册和维修手册、设备仪表的中文明细表、中文设备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本合同设备的中文注册证及配套软件的中文合法著作权证书或使用证书和其他必备的中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必备的专用维修工具等,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和铭牌,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中国规定和需方要求,说明书中应载明约定的原产地制造商及其指定的中国总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号码,说明书、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确保真实、准确、有效。(2)本合同设备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完税凭证等材料。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供方应向需方提交书面的安装调试(测试)报告,以及按国家标准、约定的原产地制造商标准和需方要求进行的各项中文检测数据。4、安装调试完成,在设备正常运行两个月后,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单后,方为将设备交付给需方,但供方有违背本条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形的,视为本合同设备未交付。5、供方对所有应提交的资料(材料),均应由供方签字和盖章。6、供方违反本条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设备,因此导致逾期交付设备的,供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需方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五、付款方式设备运到需方使用现场,安装调试结束正常运行2个月后,经需方验收合格,由需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材料,供方提交所需增值税发票,需方付设备款的90%,设备验收后满3年,无质量问题,供方也无违约责任的,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设备款的5%,设备验收后满5年,无质量问题,供方也无违约责任的,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设备款的5%。六、违约责任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向供方偿付拒付部分货款总额0.1%的违约金。2、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0.1%的违约金。3、供方所交付的设备或配件如系淘汰的或已使用过的,或系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的,或所交设备或配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纸质材料等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纸质材料(含招投标程序和签订合同时的所有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的,需方有权拒收设备,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付处理,每延迟一日供方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30天仍不能交付设备,需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与本合同总价款等额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包含诉讼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及直接和间接损失。4、供方未按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期和包修期承诺或期满后义务的约定履行的,每违约一次,或每违约一项,应向供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直接和间接的损失,需方还可解除合同;因供方违约而致本合同解除或退货的,供方应在合同解除或需方提出退货的3日内,将所收的款项全部返还给需方,同时开具符合需方要求的相应金额退货发票交付需方,逾期返还或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合同设备由供方在收到需方退货通知的3日内自行运回,并自担费用,供方逾期的,供方同意该货物为抛弃物,由需方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需方因处理该抛弃物所支付的费用由供方在需方要求支付的3日内向需方支付完毕,供方未按该约定办理的,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的违约金或赔偿或违约金和赔偿均可累加计算。5、本合同期间供需双方无论发生什么纠纷,供方均应按约定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配件的供应、安装、调试、设备系统软件的升级、设备的更换及售后服务等,确保需方对本合同设备的正常使用;供方应自合同设备交付需方之日起,至需方不再使用本合同设备时止,每六个月向需方出具由合同设备生产厂商对软件系统是否升级的书面说明,遇有软件系统升级的,应即时对本合同设备软件系统免费升级,同时对需方人员免费现场培训。否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可视情况解除合同。6、供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转包、分包,或以与他人合伙、合作、联营、承包等方式变相转让或转包或分包,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拒绝付款,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及法律后果。7、双方的任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均应全部赔偿。8、本合同约定为供方的责任或义务,供方应当履行,但未约定需方支付款项的,需方不支付任何款项。9、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政府不再允许使用本合同设备问题的,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合同责任。10、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存在不一致或不协调的,以约定最高的为准;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调整。七、损害赔偿1、供方应保证本合同设备、配件、设备软件系统等均不存在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侵权情形,因侵权引起的纠纷或赔偿不仅由供方处理和承担,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0%的违约金。2、因设备或配件或软件等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需方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由供需双方在鉴定机构指定的期限内分别垫付50%,支付给鉴定机构,不支付(含不足额支付)或逾期支付鉴定费用的,视为结论对其不利,如约鉴定的,鉴定费用由鉴定结论对其不利的一方承担,该鉴定是终局鉴定,供需双方均应接受。如设备无质量问题,需方应赔偿供方支出的鉴定费用,如设备等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支付鉴定费用,同时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八、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并骑缝盖章后生效。供方:郑州惠同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盖章)需方:溪阳市果人民医院(盖章)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326号20号1002授权代表(签字):张苓平构去信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0371-66305068联系电话:0393-8222133签约时间:2025..18本合同签订和履行地:濮阳市11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示第一次上传时截图ementorPo您好,欢迎访问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服务热线:0371-65808207.0371-65808480濮阳市政府采购网雨输入关键字,搜素相关信息搜素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采购信息购买服务监督管理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文件下载公众咨询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一本项目相关公告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2025-12-23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发布机构: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布日期:2025-12-2315:44访问次数:6594一、合同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31-1·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2025-12-23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4合同二合同名称: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合同三、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31四、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五、合同主体一本项目进度1.采购人(甲方):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濮阳市黄河中路326号采购公告2025-11-14联系人:杨志浩结果2025-12-08联系方式:0393-82221332.供应商(乙方):郑州惠同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合同2025-12-23企业规模:小型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20号1002号联系人:张尽平联系方式:18612870001六、合同主要信息1、合同金额:1300000元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方负责将设备按需方要求在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需方使用。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博士伦BL1114512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博士伦BL144551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8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一附件包1.pdf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25号邮编:450008技术服务电话:0371-65808207、0371-65808480政府网站今日本站访问人数:224459,今日本站访问量:236832,今日全站访问量:15053467,累计全站访问量:34859539652该项目合同已于2025年12月23日备案,因合同中包含相关履约人员的个人隐私(电话、微信等),现将合同相关信息模糊化处理后重新备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